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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简单介绍一下我自己,从我出生那天起我就为我的纯洁而自豪,而且我还有一个伟大的梦想,但我又担心有一天我逃脱不了被玷污的命运。
还算幸运,我被我被送进了一座高档的办公楼里,但我和伙伴们暂时只能蜷缩在办公楼的一角,等待着各自命运的安排。我祈祷着自己能被幸运之神眷顾,我定会在有限的生命里发挥我最大的价值。
他们都在嘲笑我,我整日说里痴人说梦话。
“我们的归宿是垃圾桶,你还想着能进博物馆吗?”
“你说你,瞎想有什么用,你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你们看这些家伙,嘲笑别人是最有本事的,专戳人的伤心肺管子,若说我想飞上天,他们定会笑掉大牙。算了,反正做梦又和他们无关。
很快我和伙伴们被安排去了办公室,刚一进办公室,我欣喜若狂,看着办公室多气派,站在半面的玻璃墙前,可以俯视这座城市,可以望见远处的山峦,那落地窗也是我极喜欢的,墙上挂个一副鎏金的匾,镶着“浩然正气”四个气势恢宏的大字,我的主人定是一个重量级的人物。
我被安置在了办公桌的一角,恰巧在主人右手边不远的地方,刚好有阳光照进来,落在我微烫的脸上,竟有些红了。从这边看过去,是湛蓝的天,绵柔的云,还有一架冲天而上的飞机。
这时从外面进来一位穿着西装的齐发女人,哦,不,应该是女孩,她看上去很年轻。她将紫色的带着白色碎花的窗帘拉上,泡上了一杯茶,她将茶杯贴在胸口,脸也凑上来,轻吻了一下杯口,留下了浓烈的口红印记,满意的笑了笑,像一个怀春的少女。
这就是我的主人。正想着,一位稍微偏胖的中年男人走了进来,尽管有些发福,但难掩那张英俊的面庞。他脱下外套,按下了电脑开机键,呷了一口冒着热气的茶,盯着杯口的口红印记,脸上掠过一丝诡异的笑,随即又扫过一缕阴霾。
放在我旁边的手机唱起了悦耳的铃声,是一个叫什么总的人打来的。他接起电话,语气温和,成熟又稳重。
没多久,齐发女孩微笑着领进来两个人,其中一个看上去比较彪悍,声音粗犷,满脸的横肉,像一个野蛮的人。另外一个一看就是个拎包的,一双白色的板鞋落了一薄层的尘土,皮肤偏暗,还有一些个痦子,看上去没洗脸一样,想必生活中是一个随意的人。
顾不得再仔细观察他们了,我关心的是我会被安排什么样的任务。着急的竟出了汗,差点湿了全身。
他们在讨论一场万人会议的策划方案,主人似乎比较满意这套方案,简单的提了一些细节的问题,主人签字的样子甚是潇洒,刷刷两笔就签了。
2
送走了他们,主人回到电脑前,刚刚沏的茶没了热乎气,他摸了摸便推到了一边,随即拿起一张白纸,在上面画了几个方方正正的线框,这时候齐发女孩笑吟吟的走进来,嘴唇上抹的口红更加的红了。
她将双手撑在桌子上,身体往前倾着,胸挺的高高的,屁股也翘起了弧度。“今天泡的茶味道怎么样?”这嗲里嗲气的样子完全不配这身行头,我差点恶心的要吐血。
“这是办公室。”主人紧绷着一张严肃的脸,随手将刚刚画了线框的纸扔进了旁边的垃圾篓里。
“就喜欢你这假正经的样。”女孩一脸狐媚的说。下一秒就变了一张正经的脸,“这次的发言稿还是让我来写吧?”
“算了吧,你那水平不敢恭维。”
“这开始嫌弃人家了,当初怎么求人家的,看来是忘了。”
“去沏杯茶去,别在这碍眼了。”
女孩嘴一撇,哼了一声。
万人会议会有多壮观,真想去看看,若是在这种场合开开眼,也不枉我做梦一场。主人拿起两张白纸,我借着一股无名的风跳到了他面前,所以我成功地引起了他的注意,成功的躺在了他的笔下,等着他的豪言壮志。
天色渐渐暗淡下来,齐发女孩一声招呼没有打按了指纹就下班回家去了。“姗姗”,主人喊了几声,无奈的摇了摇头。
主人将我装进公文包里,扔在副驾驶座位上,松了松领带。他看上去极不愿意回家,迟疑了很久才打了火。
3
周末的阳光懒洋洋的晒着屁股,我睡的正酣,突然感觉脚一阵凉,快浸到骨头里了,原来是女人泡了一杯茶,不小心洒了出来。
这个细细瘦瘦的女人,长期营养不良的样子,脸色蜡黄,嘴唇有些紫晕,眼神也空空无神,想必这个保姆也是个苦命的人吧。
她慌忙的将桌子擦干净,可是我的脚却再也恢复不了了,变得皱皱巴巴,她将我捧在手心里,小心翼翼地擦拭着我的脚,但我感觉到她全身是颤抖的。
主人端起桌上的茶,抿了一口随即吐了出来,泡个茶都不会,你还能做什么,简直是个废物。他的声音越来越大,从书房传到了正在客厅里擦地板的女人耳朵里。
女人小跑着进来,头低着,似一个犯错的孩子。女人伸手去端茶杯,不料手又抖了一下,落在我的额头上几滴清凉的茶。
主人脸部的青筋像噬人的毒虫,像一条丧心病狂的狗一样对女人拳打脚踢。“我当初娶你,不是让你来恶心我的。”
三岁的小男孩跑进来,哭着喊妈妈。女人赶紧将男孩推向客厅,但男孩还是没有逃掉男人狠狠的一脚。
对,男人,这一刻我不再称呼他为主人,无论他在外面如何优秀,打女人和孩子的男人都是禽兽。
我听到女人凄惨的叫喊声,男孩的哭声,还有男人粗鲁不堪的骂声,夹杂着玻璃的落地声。
我心中燃起一团怒火,恨不得连同这个男人一起烧了。但是我又不能,我还要去那个万人会议呢,我要站在聚光灯下,一显纸色。
男人的怒气一点也没有消减,女人似乎没有了力气,任凭他踢打,男孩缩在一旁连一声妈妈也不敢喊,只顾着自己哭。
我无法容忍一个禽兽在自己面前对女人和孩子施暴而无动于衷。
我将自己折成一架纸飞机,用尽力气朝着客厅使劲飞去,我刺入男人的左眼,鲜血从男人的眼睛里往外涌,男人倒下了,和我预想的一样,男人倒下了,碎玻璃划破了男人的手腕,男人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
我做了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很多人试图替我解释,最终他们达成共识,他们把无法自圆其说的事情归结为因果报应。真是太荒唐了,至少他们应该替我辩解,人不是我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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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走后,女人忙着很多事情,也常常在盘算着什么,脾气越来越焦躁,常常男孩饿的只喊妈妈,女人急了就开始吼,泡一碗泡面来打发男孩。
女人领来一个油腻的中年男人,这个男人是女人的初恋情人。男孩朝男人跑过去,嘴里喊着爸爸。
这栋房子里的东西基本被搬空了,听说有个外地的有钱人不怕晦气,出了高价。
女人在房间收拾仅剩下的几件衣服,男人陪男孩在客厅玩耍,手机响了,男人躲进卫生间,接起了电话。
“死鬼,房子收拾好了吗?钥匙什么时候给我?”
“宝贝,急什么啊,这个傻女人马上就搬走了,很快我就搞定了。”
“告诉你吧,我卢姗姗可没她那么好糊弄。”
这一刻我才想明白,我是如何也杀不死人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