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小就喜欢攒钱,小学三年级就去正村上学,来回都要骑行车,那时候还不兴带饭,也许是觉得带饭显得寒碜,父母也没时间给做饭,于是每天中午我有一块钱的餐费。
那时候的一块钱,可以买一个盒饭,里面装的两个菜,那尖椒土豆丝炒的真是一绝,至今想起来都回味无穷。这一块钱还可以吃泡面,方便面是五毛,再多给一毛热水钱就能吃上热乎乎的泡面了。
我偶尔要吃泡面再加两个辣片,这样能省下来两毛钱,为了攒钱我还特意央求妈妈给买了个新书包,中间带个外兜子,这样正好把零钱装进去,等攒到一块钱的时候就到小卖铺换整钱,这样不至于叮当的左一个右一个的。
可是天意弄人呀,好不容易攒的几块钱后来被某个同学连锅端了,一毛钱都没剩下,我气的满教室转圈无处申冤。
同事学指正说是我同桌偷的,说她家穷死了,她手脚才不干净呢,你去翻翻她的身。我哪敢,万一不是人家呢,就算是人家早就把钱转移了吧。小卖铺阿姨得知此事后告诉我,说我同桌从来不买东西的,顶多过来闻闻味儿,最近不知道哪来的钱买零食了。
一来二去的,各种证据拼凑起来,真是越想越不甘心。我跑去老师办公室去告状,老师问我怎么知道是我同桌,我说大家说的,老师又问有人证物证吗?我摇摇头。老师又说好好的为什么把钱放书包里,穿长袜子可以塞里面呀,那不是招贼惦记吗?我委委屈屈的从办公室走了出去,最后成了我保管不力了。
可是小孩子哪有那么多心思,就知道钱没了,伤心极了,回家吃不下饭,妈妈看出端倪问我怎么了。不问还好,一问就绷不住了,大哭起来,把这经历和妈妈说了,我哭的越大声,妈妈笑的越大声,后来以妈妈给了补了丢失的钱额,才抚平了那幼小的心灵。
等到初中的时候,我又进军镇里上学,我的餐费也涨到了两块钱。这下子可美了美了,一块钱的盒饭,可以加点辣片,在家两毛钱的圆珠笔,有攒东西的癖好,也是从那时候开始的吧。就喜欢圆珠笔上的小吊坠,各种小动物的非常好看,学习不知道学怎么样,笔倒是有很多。
镇里每月逢9号赶大集,也就是9号、19、29号,那时候家里也添置的彩电和VCD,我的一大爱好就是听歌,每次赶集间隔十天左右,我也正好能攒够五块钱,趁着午休的时候就跑去大集(大集就在学校对面的街道)。
光盘是漫天要价的,要多走几家连问连降价才能敲定拿下,那时候喜欢听刘德华、任贤齐、周杰伦、蔡依林、张韶涵的歌,我还会买一些混合的歌曲光盘。到家翻来覆去的听,学唱歌还抄歌词。那时候也学会了好多歌,追星的启蒙。
想想小时候的事很有趣,还会赞叹这天生的理财观念,敬可爱的小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