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向璐
大学时,交往过一个浪漫的男朋友。那个时候,我从来没体验过什么是浪漫。青春期发育的比较晚,交往过几个男朋友但对真正的爱情还是很懵懂。
这个小我两岁的男朋友在月明星稀的夜晚拖着我的手,给我讲他的偶像菲茨杰拉德,讲日本的颓废文学流派,讲他最喜欢的国家为什么是德国。他讲这些的时候眼睛很明亮,声音很兴奋。他买了《了不起的盖茨比》送给我,每一页都写满了他的思考和感悟,还夹杂一些肉麻的情话。
晚上风很大,他把我的手揣进他衣兜里,我们脸贴脸共用一个耳机,放最大声最劲爆的音乐。我听不懂他那些稀奇古怪的西洋音乐在唱什么,只听到男男女女交织在一起,各种混音嘈杂像是吵架,原来世上有这么多的愤青极力宣泄着对这个世界的不满。右耳一阵酸一阵麻,那种苦楚是甜蜜兴奋的。
冬天,他不像隔壁班的艺术生都去堆雪人,然后站在雪人旁扮演癫癫地痴情汉笨拙地讨好女生。他说,从艺术的角度,雪人可以是任何一个化身,除非在单恋、失恋的时候我才会去堆一个雪人,做个假的“她”,寄托我深沉的情思。随后他用脚踩了一颗大大的心,在轮廓处丢下几片血红色的玫瑰花瓣,自己庄严肃穆地站在红心中。漫天雪絮,轻舞飞扬,我望着他,一颗心扑扑地沸腾翻滚。
过了天真的年纪,我慢慢知道浪漫这件事可以做得更有深意些。开始以结婚为目的的交往各种男朋友。我对读书感到厌烦,不满足受制于他人的思想来消磨我的时光,开始生产大量风花雪月的词作去消遣别人。吸引来的男朋友有些官场背景,懂得古往今来文人墨客附庸风雅的小资情调。每夜他来我房里酌酒三杯,喝到三分醒醉时忽然竖起食指着我满屋子的书嗤笑我道:【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到着】。又即兴创作:【读书不如嗜书,嗜书不如藏书,藏书不如偷书,偷书不如偷不到】。又问,这诗怎么样。我说一切伟大都是始于模仿,最高超的艺技便是“偷”。我们作文章的,偷取别人的立意写出新意来,最后形式内容却好像变成另外一个灵魂,这就是了不得的本事啊。他啧啧赞叹,拍手称奇。
有一次我们喝到目眩头晕。我突发奇想说小城镇的生活实在悠闲空虚想养一支野玫瑰,他取笑我应该养【夜来香】,和我的怪脾气、空谈、寂寞探戈、危险边缘的性情相投。但是一边说一边从家里抄了家伙,一把铁耙,一把铁锹,用布袋背在身后,说是一同去野外挖野玫瑰。我问他哪里有,这个群山环绕的小城镇早就顺大流城市化了,被开垦的荒芜贫瘠,怕是要白走一趟。他笑说:【养不如借,借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按照他的剧本,我们鬼鬼祟祟地翻进了别人的小区,光明正大地采摘园林里别人种植的野玫瑰,而目的就是要被发现,然后空手而逃。男朋友选中的那株野玫瑰坚韧顽固,他先是赤手空拳试图用男儿力一双手将它轻松连根拔起,事实上他还是太小瞧它了。我站在一边看着他用铁耙和铁锹专注凝神地松土、挖掘,满头大汗,神情焦急,但那颗根植于大地的野玫瑰就是拔不起地。突然有声音在方圆五百米以内的地方响起:谁在挖我家的野玫瑰?我们知道被发现了,惊慌起来,男朋友反应灵敏,立刻拽住我的手,我们头也不回地拼命往前跑。隐约听到后面有追击的声音:别跑,站住;别跑,给我站住…慢慢地,声音离我们越来越远…
我时常想,浪漫这件事总归要带一点危险性才好玩的,校园里的浪漫是一种精心制造的假象,只满足了一个人的幻想而已,对方是不是真快乐不知道。成人世界里的浪漫应该是两个人一起参与的,私奔也好、亡命天涯也好,有着同仇敌忾般的宿命、担当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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