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春嫁给了孙绍祖,曾经的侯门贵女,从此被人当作比蒲柳还要下贱的存在。
“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
一
孙绍祖,这个名字很有意思。
邵祖邵祖,有祖辈遗风之意。孙家的祖辈遗风是什么?书中描写,并非诗礼名族之后裔,彼祖希慕荣宁之势,有不能了结之事才拜在门下。可见,孙家并非什么好人家,不过趋炎附势之徒,贾政对其“深恶痛绝”。
孙绍祖承袭了祖上遗风,自然不是什么好人。用迎春的话来说,“一味好色好赌酗酒”,家里甚至找不出一个没有糟蹋毒手的媳妇和丫头来。他还让迎春不要把自己当成主子夫人,否则便打一顿扔下房去睡。
贾迎春是贾家四个女儿里面最老实和怯弱的,还没出阁的时候,奶妈都可以欺负她。这样的人儿,如果嫁到了一个诗书礼仪之家到底能够安稳度过一生,可偏偏孙绍祖是个“相貌魁梧,体格健壮,弓马娴熟”的男人,一脚过去就能把迎春踢飞了。
按理说,贾家的权势虽然败落,但迎春嫁过去到底是光宗耀祖的。可到了孙绍祖的嘴里,是荣宁二府仰慕祖上富贵,所以上赶着去结交。这颠倒黑白的能力再次告诉我们,千万要离“垃圾人”远一点,否则便会深陷泥潭,永远不能翻身。
二
贾迎春的父亲贾赦,自小淘气,成年后贪酒好色,老了依旧左一个小老婆右一个小老婆放在屋里。干的事情连贾母都看不过去,责备邢夫人不好好管他。可偏生邢夫人是个怯弱的,她未必不曾管过,很有可能遭遇了丈夫的拳脚相待,自此便明哲保身。
古代重视孝道,在贾母面前贾赦也是大气不敢出的。可即便如此,他还是把自己的手伸向了贾母的大丫鬟鸳鸯的身上。他对鸳鸯也未必就是真爱,不过一时看顺了眼。
他先同鸳鸯说,可惜鸳鸯不从,他就大怒找到鸳鸯的嫂子说:“叫他细想,凭他嫁到谁家,也难出我的手心。除非他死了,或是终身不嫁男人,我就伏了他。”
这话会是真爱吗?分明是一只吃人不吐骨头的豺狼。
鸳鸯也是硬气,哭着找到贾母,告诉贾母自己宁可一辈子不要嫁人,否则就一头撞死。
三
贾赦和孙绍祖,本质上便是同一类人。
书中描写,贾赦看见鸳鸯,见她不从便向从她的爹娘入手。可偏偏人家爹病重,娘是个聋子。去办事的贾琏如实禀报,然后得了一顿臭骂。连骂自己儿子的话都非常难听,可见,倘若邢夫人敢劝一劝贾赦,恐怕得到的话不会比孙绍祖骂迎春的好听多少。
打人,贾赦也是会的。
有一回说道,贾雨村抄了石呆子的家,给贾赦送来了石家祖传的扇子。贾赦夸赞说这人真的会办事。贾琏却说,“为这点子小事,弄得人坑家败业,也不算什么能为。”这话本没什么错,可偏偏贾赦气得跟什么似的,抄起家伙就开打,打得贾琏浑身上下没有一处好地方。为此,平儿还偷偷去找薛宝钗讨药给贾琏。
试想,如果伤得不重,何须偷偷去讨药?
这还是儿子,如果换了嫁进来的媳妇,人生地不熟,又能找谁讨药去?
孙绍祖是忘恩负义的“中山狼”,可贾赦也不是什么好玩意,否则为何宁肯违逆贾母的意思,也要把迎春嫁出去?在贾赦的心中,或许这个女儿,还没有五千两银子重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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