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能把人烤熟的天气,我选择躲在家里,吹着风,坐在爸爸的摇椅上,听着音乐,听着听着就哭了。
年纪大了,总会不自觉的陷入回忆。一首《陷阱》把我带进我的大学,我又看见那个人,那个三年我只和他说过谢谢而他一句话都没和我说过的那个人。是我自以为最不会想起的一个人。
“好萌啊”,是我闯进办公室拿教室钥匙时他说的一句话,说实话,我到现在也不确定是不是说的我;讲真的,我后来听过一箩筐甜言蜜语并坚信不如一个烤红薯来的实在,而且都比这三个字好听。“你知道,我最擅长的就是遗忘。”是在毕业后我在一个群里扒拉了半天找到他的QQ钻进我眼睛的第一句话。我也不确定是不是写给我看的,如果是的话,又是还没开始就结束的烂情节,你还愿意听我说么?
用一个心理学老师的话说,他不是我的阿尼姆斯,他开学第一天出现在教室门口的时候我以为是哪个学长,没在意,后来知道他是隔壁班的,在学生会,仅此而已,我们也没有任何交流。我爱热闹,虽没有才艺也喜欢到处掺和。我参加运动会的选拔,去投标枪,帮我捡枪的是他;宿舍莫名其妙被选中参加什么舍歌比赛,台下的评委是他;元旦晚会说相声,貌似看到角落里的也有他(这是真记不清了)。我所有在公共场合丢得人估计都被他尽收眼底了,篮球课被球砸脑门儿不会也被看见了吧,但愿没被看见,看见了也不稀奇,毕竟一节课被砸三次。我们真的没有交流,只是我在的场合恰巧他都在,又经常在旁帮忙,我单方面和他交流过,他捡球过来,“谢谢”;他捡标枪,“谢谢”“谢谢”,像是和空气说的,没有任何回应,所以是单方面交流。真的一句话都没说过,我越来越怀疑我自作多情了。那后来下课他在楼梯口等的肯定也不是我,照毕业照我俩走个对崩儿他肯定也不是冲我笑的。还好我忽视掉了,不然丢人丢大发了。那为什么我们从楼梯下来他就在我们后面走;为什么我回校取东西的时候又和他差点走对崩儿抬头看他他头一扬傲娇的走了;为什么在餐厅吃饭隐约听到他朋友对我起哄。天啊,我一直活在错觉里,哎,自恋是种病,得治。
我希望都是我的错觉,那我会庆幸,庆幸我没有耽误别人;庆幸你没有喜欢过我这个怪胎;庆幸我没打扰过你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