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快速阅读术》一书的结尾,作者印南墩史在结尾专门写了自己对读书的感悟,其中一小节的题目是《“为提高修养而读书?”这是个无聊的命题!》。他认为,读书的价值在于阅读这件事本身,是享受阅读的过程,有收获是顺势而为的结果。就像我们听音乐一样,享受过程就很好,但有些人不断记忆音乐流派、音乐人和各种音乐知识,听音乐的目的不再是享受音乐本身,而是获取音乐知识。他感觉与这些人打交道不太轻松。
人们曾经热议情怀与功利,情怀是什么?是一种纯粹的情感,是一种心境,是一种胸怀,超越时间和金钱,没有杂念,不附加其他目的,单纯只为一腔热爱。作者自己认为的享受阅读过程,应该就是从情怀的角度出发,不希望掺杂功利的目的,不希望读书的目的是为了提升自我、获取知识、尽快成长。他觉得,“为了某个特定的目的而读书”,这个想法很无聊;如果把读书作为手段,培养适应现代社会的素质,收效甚微。他一直强调,读书要享受过程,反而认为为修身养性、提高素养而读书是艰苦的修行。
对其观点,自己存疑。
一是其觉得单纯欣赏音乐就好,不需要获取音乐知识。如果只是流行歌曲、动感音乐还好说,听听优美的旋律愉悦身心确实不错,但没有音乐知识,自己只觉得好听,具体好在哪里恐怕是无法评说的。如果欣赏深奥、难懂的古典音乐,如果没有一定的音乐基础,事前不去了解作曲家生平、音乐作品的名称、主要内容、音乐情节等等,估计听不下去,更不用说去欣赏了。听一场交响音乐会恐怕不是享受,而是催眠曲。
二是作者认为读书是享受读书,不能为特定目的而读书。但其讲述快速读书的理念中,有一条就是“再翻开书之前,你需要明确目的”“考虑清楚,我究竟想要获得什么”“这本书的内容是关于**的,似乎对自己有所裨益。”而后进行高效阅读。其说法前后矛盾。
三是既然写本书的初衷是介绍快速读书法的,那作者是希望读者获取其阅读方法呢?还是希望读者只享受阅读的过程就好,没必要为了了解和掌握这些知识,而去辛苦地做笔记和实践呢?又是一个观点上的矛盾。
如果没有写这一章,整本书的内容很紧凑,废话不多;观点清晰、方法实用;语句精炼,短小精悍。写了这一章,作者恰恰把自己绕到了一个无法自圆其说的悖论里边,不是画蛇添足,而是自己在否定自己,让读者产生疑虑。
分析原因,与作者的身份有关。按照作者印南墩史自己的说法,其曾经做过音乐评论人,任职于某音乐杂志社,后来才辞去工作,成为自由撰稿人,但也一直定期担任各类活动DJ(唱片打碟师)。由此可以推断出,其音乐素养相当高,听音乐真是纯欣赏,因为他所懂得的音乐知识不是常人所能比拟的。同样,他作为书评写作者,读书写作是他的工作,每年他要阅读700本以上,其读书的目的当然不是为获取知识,如果不把读书过程当成享受,估计看书要看吐了吧。他把读者当成了与自己同等水平的人,对此也是无语了。
他又变成了自己书中所写的人。在“流水式阅读的具体技巧”一节里,“鉴定跳读内容的三个标志”,第一个就是“为了区别其他同类书籍而加入的作者自述”。作者一再强调不要为了特定目的读书,与其他讲阅读书方法的书籍有所区别,难道他写的这节内容“不是为了突出这本书与同类其他书籍的差别,或者说是为了吸引读者购买。甚至有些时候是为了满足作者本人的自我表现欲”么?
因此,此章内容完全可以跳过去,不用阅读,一点也不影响理书籍内容。
其实,情怀与功利并不一定要二选一,它俩可以共存。在阅读过程中,既享受愉阅的过程,又能学到应有的知识,二者兼顾是很正常的,人为地分开并不可取。
希望我们每个人都畅游书海,得偿所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