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人好比是一本书。别人的都是百科全书,而我却是笑话大全。从小我就机灵,经常干把隔壁爷爷家的金鱼喂食胀死,玩沙沙用手刨出猫屎,徒手捏仙人掌这类事。上幼儿园更加聪慧,午睡时抠同铺伙伴的脚板 ,上完厕所不洗手抓起油条就往嘴里送,抢玩具抢不过同班的一个胖妹子,立马弄坏然后告老师。
读小学后,老师教我们写中国的“中”字,要求写一篇满满的中字在田字本上,我看旁边的同学个个都在沙沙的在写,而我不慌不忙的在那篇田字本上写了个大大的中字,占满一篇。当我自信的上交之后,老师惊讶的看着我,之后露出满意的笑容,然后我就进办公室了(。•́︿•̀。)。哦我的第一次就这么没了。第一次进办公室!小学老师说我小儿多动症,在课堂上摇头晃脑的,不动会死(我还是班长!)记得小学时最爱回答问题了,手举得高高的,不会也要举。为此一部分同学对我讽刺打击,但我全当放屁。无脑!你越举得高,老师就越不点你,你以为干瞪眼就能逃过一劫?小学都这样。
到了初中,我人生的第一个转折点,因为遇见了很多很好的人,比如遇见他们,我从白净少年变成了烂gay,遇见她们让我懂得男女友谊同样值得珍惜,遇见她让我真真实实明白什么叫怦然心动。初中的我依旧延续自己聪明才智,浪了两年,被恩师一句东二颠三的给骂醒,为了警醒自己,我把网名换成阿东。(好吧,其实是我失恋了。)经过我刻苦努力,夜以继日,我成功地又浪费了一年,最后还是上了还可以的高中,第一次尝到分离,从固执不舍到无奈接受再到习以为常。人生嘛,不就是遇见和分离吗。于是我去旅行,尝试着模仿电视上那些背包客,一路向北。可惜总会有些遗憾。
自此我的儿时时光,全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