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书籍《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第十章我国慈善事业与志愿服务法规与政策。
第二节志愿服务法规与政策
一、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权利与义务。
1.志愿服务概述,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
国家和地方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检验推广。
2.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是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力等从事志愿服务的自然人。志愿服务组织是指依法成立以开展志愿服务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
志愿服务组织可以采取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组织形式,志愿服务组织的登记管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3.志愿服务组织的权利和义务。
4.志愿者的权利与义务。
二、志愿服务活动管理的规定。
1.志愿者招募注册。
①招募注册的规定:规范人员招募;实施注册管理。
②志愿服务协议的规定。
签定书志愿服务协议的情况:连续三个月以上专职服务的;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身心健康的;志愿服务活动涉及外籍人员的;任何一方要求签订书面协议的;为大型社会活动提供志愿服务的;组织志愿者在志愿服务组织所隶属行政区域以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书面志愿服务协议的条款,志愿组织和志愿者,志愿组织和接受志愿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之间签订的书面志愿服务协议。
2.志愿服务记录制度。①志愿服务记录的基本原则,志愿服务记录尊循及时,完整,准确,安全原则。
②志愿服务记录的主要内容。个人基本信息、志愿服务信息、培训信息、表彰奖励信息,被投诉信息。
③志愿者服务记录的基本程序,志愿者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将志愿服务信息计入志愿服务记录前,应当在本组织或机构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志愿服务记录的基本程序可以概括为采集和公式。
④志愿服务记录的管理和使用。志愿服务记录应当长期妥善保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县级具有相应资质和组织或者机构对志愿服务记录进行管理,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
志愿服务记录的管理和使用可以概括为保存和保密,转移和共享、提供证明报送和发布。
3.志愿服务激励保障制度。
①星级评定制度。星级认证制度由省级团委、志愿者协会组织实施。
②嘉许回馈制度。志愿者可以在自己积累的志愿服务时数内得到他人无偿服务,鼓励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表现优异的志愿者进行表彰奖励。
回馈要适度,充分体现志愿服务自愿、无偿、利他的特点,不能搞成等价交换。
③权益保障制度。志愿者正当权益的保障是不容忽视的。
4.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可以参与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也可以自行依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志愿服服务组织可以招募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招募时应当说明与志愿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以及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
志愿者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志愿服务。
三、志愿服务发展的促进措施。
1.促进措施。
学校,家庭和社会引导培养青少年志愿服务意识和能力,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志愿服务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对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志愿者服务组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志愿服务统计和发布制度。
2.法律责任
志愿服务组织泄露志愿者有关信息,侵害志愿者服务对象个人隐私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其限期停止活动并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吊销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