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大家聊一聊孙过庭写的《书谱》里的几个主张对大家学习书法的误导。
推崇王羲之,贬低王献之。
《书谱》中描述“谢安索善尺牍,而轻子敬之书。子敬尝作佳书与之,谓必存录,安辄题后答之,甚以为恨。安尝问敬:“卿书何如右军?”答云:“故当胜。”安云:“物论殊不尔。”于敬又答:“时人那得知!”敬虽权以此辞折安所鉴,自称胜父,不亦过乎!且立身扬名,事资尊显,胜母之里,曾参不入。以于敬之豪翰,绍右军之笔札,虽复粗传楷则,实恐未克箕裘。况乃假託神仙,耻崇家范,以斯成学,孰愈面墙!后羲之往都,临行题壁。子敬密拭除之,辄书易其处,私为不恶。羲之还,见乃叹曰:“吾去时真大醉也!”敬乃内惭。是知逸少之比钟张,则专博斯别;子敬之不及逸少,无或疑焉。”
此段落中用谢安与王献之的对话引入,然后结论:子敬之不及逸少。显然是不对的,谢安与王羲之一样,都是“善尺牍”,既然善尺牍,那么这个概念的外延就是其它不是很精通,自然在“大草”方面也就认识很有限度了,首先是谢安在书法上不如王献之有高度,自然不能理解王献之书法见解,特别是大草方面就更不能在一起交流了,毕竟谢安不善大草,其实这也与孙过庭不善大草有关系,孙过庭本人也只是善小草,所以对于大草的空间打开方面是很有思维上的“壁垒”,其实这个话是轻易不能讲的,容易招来谩骂,正如刘洪彪先生曾说过,在形式章法上今人已经超过古人了,只是今人不好意思说而已!我私以为刘洪彪先生说的对,而且他还说“今人尚式”,与古人尚韵、尚法、尚意、尚态来并列,应该是很有想法的。再说即便是在“感性”上我们不如古人,但在“理性”和眼界上应该我们是比古人有优势的,古人苦于各种阅读的限制,很多资料是看不到的,但是我们今天的人通过百度没有找不到的资料,所以在“眼界”方面我们应该是要胜于古人。
再者孙过庭说“胜母之里,曾叁不入”,这又和书法有什么关系,因为是父亲的缘故,所以在王献之大草超越了王羲之以后,也迫于古时礼教的束缚不能讲客观真实的事实,显然对书法的认识和发展来说是不利的,很容易误导了书法的客观学习。
书谱中还说,且元常专工于隶书,伯英尤精于草体,彼之二美,而逸少兼之。拟草则馀真比真则长草虽专工小劣而博涉多优总其终始匪无乖互。这段的观点也是不严谨的,甚至是有错误,孙过庭说张芝善草,钟繇善楷,二王羲之兼善。怎么能这么说呢?王羲之写的草书和张芝是不一样的,一个是小草,一个是大草,怎么能用“兼之”,其实不是一个东西,尽管小草接近了大草,但毕竟在空间的打开上不可同日而语。
孙过庭的书谱理论在小草、行书、楷隶的范围内还是很有见地的,论述也非常有高度和深度,如果说在这个范围内说王献之不如王羲之是很有道理的。但对于大草方面我们还是要擦亮眼睛,不能迷信大草上没有建树的专家,容易被误导,大草方面王献之是要超过王羲之的成就。而且后人学习大草也大都向王献之学习。
近代如果没有高二适先生的据理力争,我们在对魏晋时期的书法状态就被郭沫若的言论给误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