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爱一个人,有理由吗?
当然。
爱一个人,无非是爱TA的精神肉体,先天后天,方方面面……
每个人价值观不同、所遇对象不同,爱的理由自然也不尽相同。但爱情,总归是有理由的。不然,茫茫人海中,凭什么爱的就是此人,而不是彼人?
2
爱的理由,是说得清的。
爱情,固然有生物本能的性驱动,但同时更是精神情感活动——精神世界越丰富、情感属性越强烈的人,越是如此。
爱情中,源于生物本能的先天性因素,或许不容易说清理由(但不等于不能说清,只是可能需诉诸科学)。比如,审美嗜好,喜欢某一类相貌的人;性趣嗜好,觉得某个或某类人格外性感。
除此之外,爱情的绝大部分理由,是自己可以说清的。越是情理兼备之人,对自己爱情的理由越是清晰、明确。
3
可是,为什么有人说“爱没有理由”?
诸如,“爱一个人不需要理由”、“因为爱所以爱”、“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云云。这类论调,听起来痴情浓、用情专,爱得纯粹高尚,还让爱情有了种不容分说、没道理可讲的宿命味道。
持此论调者,可能是跟着感觉走的“感觉派”,不善思考,懒于分析。但,“觉得”爱情没有理由,不等于事实上就没有。且,此论调虽在热恋时听来极甜,可万一哪天情变,把相同的逻辑照搬呢?“不爱一个人不需要理由”、“因为不爱所以不爱”、“情不知所终,一去不还。”如此这般,爱得不由分说,走得干脆利落;自己全无干系,责任推得干净。
持此论调者,或许还想伪装一种伟大——自己爱得“无条件”。可,爱情是一种自由自主的选择,势必是有条件有所求的(同时也是有原则有底线的)。自爱,无条件;健全的亲子之爱,接近无条件。爱情,与这两种爱性质不同。倘若爱情在最初选择时便无条件,则爱情不复为爱情,成了博爱。
持此论调者,又或者是想为爱情蒙上一层“命运”的味道。在爱情甜蜜时,希冀此乃良缘,眼前人是命中注定的另一半,渴望爱情如亲情般关系天定一生不散;在感情痛苦时,说此情是命定的无可奈何,为自己的弱点与愚执充当借口。爱情,非命定、能自主(创造幸福,终止悲剧)——这不仅是爱情的实相,也是爱情的可贵之处。
4
女:你到底爱我什么?如果我换了面孔、身材,你还会爱我吗?如果我性情大变,你还会爱我吗?如果我失忆、痴呆,你还会爱我吗?
男:我爱的,是你的全部。但我看重的,是最能代表“你”的核心品质——你的价值观、品性、意志、情感。只要你的这些东西不变,一般来说,我的爱就不会产生大的变化。
如果我们最初相识的时候你就是失忆、痴呆,我想我不会选择你,因为我看重的“你”——那些核心价值并不存在。但如果我们相伴一生,这许多年的风雨同行,爱情转化凝结为更深的情感(爱情、亲情、友情的集合体),你曾经的美好已镌刻在我的记忆中,无法磨灭。到那时,即使你失忆、痴呆,我想我依旧会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