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写了一篇夜排档的文,今天再谈谈夜间经济吧。
从去年开始,全国各地突然刮起了一股“夜间经济”风,各地政府不约而同信誓旦旦地要打造“不夜城”。
《 北京市关于进一步繁荣夜间经济促进消费增长的措施》明确,到2021年底,在全市形成一批“夜京城”地标、商圈和生活圈。
《关于上海推动夜间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围绕打造“国际范”“上海味”“时尚潮”夜生活集聚区的目标,推动上海“晚7点至次日6点”夜间经济繁荣发展。
天津明确要在2019年底前打造形成6个市级夜间经济示范街区。
浙江省要求各地以“浙里来消费·美好夜生活”为主题,营造全天候、全时段、全领域消费氛围。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夜间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
青海省副省长赴陕西省西安市学习考察“夜间经济”发展等工作。
成都提出加快培育锦江夜消费商圈,打造成都夜消费地标。
2021年宁波将建成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夜间经济地标商圈5个、特色街区10个、15分钟商贸便民服务圈40个。
长沙将进一步丰富夜经济产品,转型升级九大夜经济业态,着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彰显文化特色的夜市品牌。
江西省宜春市出台政策,指导各县市区发展夜间经济街区,逐步形成市县两级立体式夜间街区消费网络。
从直辖市到沿海发达省份到内陆省份,从特大城市到大城市到二线城市直到县城,一窝蜂地都要搞夜间经济,语言高大上,口号一大堆,目标一大摞。
本来嘛,发展夜间经济很正常,可看了这些新闻,都声称要搞什么不夜城,心里就有点打鼓。百度了一下“夜间经济”,就更加不淡定了。
百度百科是这样说的:“城市夜间经济一般指从当日下午6点到次日凌晨6点所发生的三产服务业方面的商务活动,是以服务业为主体的城市经济在第二时空的进一步延伸。”
还煞有介事的例举了下列数据:“北京王府井出现超过100万人的高峰客流是在夜市,上海夜间商业销售额占白天的50%,重庆2/3以上的餐饮营业额是在夜间实现的,广州服务业产值有55%来源于夜间经济。”
我从这组数据得到的信息是,首先各大城市的夜间经济已经达到很高的水平,还要进一步发展,是不是意味着,大家白天都不要开门做生意了?其次,这些营业额有多少是在晚上11点以后实现的。我敢肯定,百分之九十以上是晚上十点以前的成果。
经济活动的时间有其自身的规律,从古自今,国内国外都是如此。硬要把它分别为白天经济和夜间经济,完全是多此一举。所谓夜间经济古已有之,怎么一下子成了灵丹妙药了?各地经济的发展各有特点,怎么千篇一律的都要玩夜间经济?
经济活动的主体是人。
人的生理活动自有其生物节律,简单的说就是白天干活,晚上睡觉。黄帝内经教导我们,春夏之季要夜卧早起,秋季当早卧早起,冬季宜早卧晚起。日入为夜,夜与昼对。那时的人们天一黑就上床了,虽然有气候的原因,更重要的是为了顺应季节和昼夜阴阳之气的变化。
现代社会有了空调,身体更健壮了,适应环境的能力更强了,但身体健康所需的阴阳平衡没有变。
黄帝内经一开篇,黄帝就问天师岐伯,为什么上古百岁高龄的人很多,而且身体依然运动自如,现在的人年过半百就衰老了,是时代环境变了,还是人做错了什么?
岐伯是这样回答的:上古之人“法于阴阳,和于术数,食饮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从而身心健康,能够尽享天年。而现在的人呢,“以酒为浆,以妄为常,醉以入房,以欲竭其精,以耗散其真,不知持满,不时御神,务快其心,溺于生乐,起居无节”,所以年过半百就衰老了。
现在为了发展夜间经济,提倡人们过夜生活,以牺牲人民的身心健康为代价,这在道义上也有点说不过去吧。
2019年11月中国旅游研究院发布的《2019中国夜间经济发展报告》显示,夜间经济中餐饮仍占绝对主导地位,说到底仍然是吃喝经济,那么三高是不是要上去了,医疗费又要增加了,医院药店的GDP倒是涨了。
该报告又说,文化休闲消费市场为亟待开发的蓝海。我倒很好奇,有多少人一定要半夜三更去参观博物馆,去逛书店。一个人一年到头又能花多少钱去买书,大概买书的钱还不够一个晚上搓一顿的吧。而如果书店不靠卖书赚钱,而依赖点心咖啡盈利,那不是挂羊头卖狗肉吗?有辱斯文!
我为什么不可以在网上买书?为什么不可以在APP上下载电子书?有时间我为什么不可以在电脑前写写简书?
所谓的蓝海完全是自欺欺人罢了!真实的情况是红海更红,蓝海是一场蓝色的梦!
有人又把夜间经济和国际化、现代化扯在一起。拜托!美国纽约还没影的时候,唐代的长安、宋代的汴梁已经是华灯高上,一派繁华了。硬要说夜间经济体现了现代化城市的发展活力,那是一种病态的活力。十一点以后,大概只有酒吧、歌厅、蹦迪和赌场还在热火朝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