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耶克的《致命的自负》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他对现代社会的基石以及现代社会如何形成提出了独特的思想。我一直想把其中的一部分思想和我的相关感受记录下来,作为我读完思考后的结果。
第一种影响我们行为方式的因素应当归结于本能,它指人类在数十万年的进化中所形成的自然道德,它们主导着一个群体内部的合作,而这种合作范围必然狭小,仅限于相互了解和信任的同胞之间的交往。小团体间的利他主义,共享财物,我们对陌生事物报以本能性的敌视等。这些本能作用的时间远比我们步入文明社会的时间要长,以至于现在的我们很多时候都是根据本能做出判断,如:本能性的试图合群,趋同效应,它们在过去有益于人类群落生存,但是在人类由部落时代进入城市时代的过程中,本能由于其更新速度缓慢被环境变化远远甩在了后面。
第二种影响我们行为方式的因素是“扩展秩序”,形成现在这种复杂交往关系社会的原因是人类的一部分群体在一个类似与自然选择的过程中,形成了一套规则,它不是人类刻意计划或追求的结果,而是在无人能预知其后果的情况下,在漫长岁月中自发进化而成的。人类在联系的过程中逐渐摸索出的这种规则使践行它的群体更容易强大。这些秩序包含私有财产,贸易,契约,竞争,个人生活的规则,在这种秩序下,每个人都可以有效利用个人的知识,同时扩大参与其中的成员之间技能,兴趣之间的差异,这是形成我们现在社会的原因所在。
社会的发展要求人类限制自己的本能,人本能性的希望可以使用别人的财产来保障他的生活,这在部落生活中是常见的。但如果没有私人财产,或者说产权界定不明晰的话,就不会有足够多的对创新的激励来促使社会的进步。人人待人如待己的社会会增加社会进步所需要的成本,其次,宣扬这种本能也是一种成本,再次,强行拔高道德标准会降低社会道德水准。我们许多人都不知道我们所享受的扩展秩序所带来的好处都是因为我们限制了部分本能,我在之前仅仅简单的认为只要我们限制自己的贪欲就会有一个好的社会。有些人想要建立一个完美的制度,这个制度拥有一切所能想到的好处,民主,富裕,自由,公正,由政府直接决定谁需要什么,消除利润。然而没有任何一个政府或者个人可以穷尽所有的信息,每个人对一个物品的评价或者是急需程度是很难排序的。根据他们来自本能的愿望会使我们现在的文明毁于一旦。
第三种影响我们行为方式的因素是理性。哈耶克把扩展秩序又称为道德,年幼时候的我们耳濡目染了很多道德,这些道德和我们所学的知识结合起来,相互作用,构成我们自身的理性。所以这又在另一方面上证明了我们不可能制定出一个完美的秩序,因为我们的智力来自道德,在一个正在进化的规则里学到的东西不足以设计出完美。而理性更不可能是一种道德的检验者。
总的来说本能比传统道德更为久远,传统道德比理性也要久远。逻辑上,心理学上,时间顺序上都是如此。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未知的部分会越来越多,我们能做的是使本能与秩序相适应,提升理性程度。而不是自负的认为人可以做到所有他想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