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狼,你的第一反是应什么呢?
估计讨厌的人多,喜欢的人少吧?要不在咱们的成语当中关于狼的词语都不是都不是太好。什么狼狈为奸、狼子野心、狼心狗肺、虎狼之心……反正就没什么好词。对了你要是学过蒲松龄的《狼》,那两只贪婪狡诈的狼,肯定也给你留下了深刻印象。
不过,要是你看了这几部关于狼的文学作品,或许你对狼的坏印象就会发生改变。
我要说的第一本书是姜戎《狼图腾》这部小说,各大书店阅读榜单中都有它的身影,曾经被改编《狼图腾》同名电影。单但是作者姜戎花了三十年的时间思考、沉淀、整理的这份心意,这本书值得一看。
草原狼在草原人的心目中即是敌人,也是老师。草原人从狼那里学到了生存的本领,还学会了作战的智慧和谋略。草原狼虽然贪婪残忍狡诈,但是因为它草原才能维持相对的平衡,草原才会保持生机勃勃的活力,我们的诗歌当中才会留下“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现牛羊”的美好画面。
在这本小说中,你还可以看到作者对蒙古族,尤其是是对他们能够横扫欧亚大陆进行了读到的分析。蒙古族和汉族民族性格的优劣对比和反省。
你会读到作者对草原游牧生活的终结而遗憾。去草原走了一遭,那里的草原真的是被圈起来的。草皮地下就可以看到细细的沙子,而现在沙漠化的现象越来越严重。狼没了,草原的游牧生活结束了,草原的婚似乎也丢了。尤其是对圈养的那只小狼,当作者最后不得不亲手摔死它的时候,你会读到作者怀有深深地自责和愧疚之情,原来狼真的是不能被驯服的。
不管狼图腾是不是龙图腾的衍变,我赞同作者的一个观点,我们的民族性格中应该多一点狼性,它的凶猛进取、威武不屈、宁肯战死、不愿病终的精神,值得我们敬重和崇拜。
第二个作品是李微漪的《重返狼群》,这个系列的书有两部,是小说也是纪实。
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机缘巧合收养了一只没有睁眼的小狼,把它带回城市喂养,并给它取名叫格林,来源于格林童话这本书。后来在城市里发生的一系列事情,李微漪决定要让这只狼重新回到草原狼群生活。
也许是女性作家的缘故,文字里面透露着女性的柔情和母爱的光辉。她把小狼当成了自己的孩子,小狼也把她当成了自己的亲人。
在看这部小说的时候,我还找来了《重返狼群》这部纪录片式的电影来看,虽然有一些摆拍和美化的成分,但是仍然被这只叫格林的狼感动。
人们都爱用白眼狼骂那些忘恩负义的人,格林在李微漪生病的时候,把它私藏的兔子肉送给她。当李微漪因为取水崴脚的时候,格林专门牵了一匹马来救她。当大雪封山,没有食物的时候,格林逮到兔子被他们吃掉,格林没有怨恨,反而继续捕捉兔子送给他们吃,来报答他们的恩情。格林的有情有义数独让人落泪。
而最终,格林重返狼群了,因为那里才是它的自由。可是他们的生存状态却让人担忧。尤其是看到那个百狼袍的时候,有时候觉得人性的贪婪和残忍往往比狼更甚。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李微漪从养狼,放狼,识狼,爱狼。从爱一只狼到爱所有的狼,他们卖掉自己的房子,回到草原,继续关注这个返回狼群的狼儿子,并且呼吁在若尔盖草原建立狼群自然保护区,光是这一份执着,值得敬佩。
所以在第二部《重返狼群》,我们和作者一样关注格林的生存状态。只不过在第二部里面,我们看到更多的伤感,天鹅一家的毁灭,狐狸一家的分离,燕子一家的覆灭,格林的几个孩子的惨死,爱上之情悠然而生。当李微漪在第一部给我们展示了人狼可以共舞的美好画面,在这第二部书里面,或者作者要引起我们更多的思考,我们和动物之间难道不能和平共处吗?
如果地球上只剩下人类这一种动物,后果不言而喻。
感谢作者用真实的记录,让我们重新认识了狼,刷新了我们对狼的错误认识。借这部影片和这一套书重新认识我们和环境和其他物种的关系。
第三部要说的就是一部纯虚构小说沈石溪《狼王梦》。
小说主角是一头叫紫岚的母狼,它为了让自己的孩子能够当上狼王,可谓是煞费苦心。它的三个儿子黑仔、蓝魂儿、双毛,在它的培养下可以说都具有争夺狼王之位的实力,可是三个孩子最终都死于非命。狼王梦破碎,或许只有在媚媚的后代里面,可以圆狼王之梦吧!
最后一部是关于一只狗重返野性狼群的故事,这部小说就是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
这个叫巴克的狗,本来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本来生活在富贵人家,岂料被抓买到北方严寒的淘金路上。在打棒反复教训之下,巴克学会了弱肉强食,学会了偷食、狡猾、斗争,学会了在残酷当中适应环境,学会了用獠牙来证明自己的强大,尤其是它和斯皮茨这条狗之间争排头狗的惨烈斗争。
在残酷的北方雪原之有更聪明更强壮才能生存下来,奔跑就是它的使命。当它遇到新主人桑顿,我们以为巴克可以安顿下来,重新过有温情的生活,可是最后桑顿惨死,打棒的打击和环境的变化唤醒了巴克的野性,终于回到蛮荒,成了狼群的伙伴。
一个结论,狼不可怕,可怕的是比狼更可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