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团体意志——是法律人格要素,是本质要素
公司的意志说到底是股东意志的体现。第一,要保证公司治理机构保证股东意志与公司意志相区别。第二,若发生混同情形,设置“刺破公司面纱”制度。
二、公司独立财产——是法律人格要素(资本独立),但不是本质性要素
1.意义:交换,市场主体地位,责任财产,担保,交易安全,物质基础。
2.不能光看财产是公司所有,合伙财产不能由合伙企业所有,就否定合伙财产的独立性(这和我的认知是相反的)。
3.问题:什么样才算是独立财产?认缴制下责任财产如何落实到位,如何维护交易安全?为何说公司资本维护交易安全的功能实际上是虚幻的?
三、公司独立责任和股东有限责任——非法律人格要素
1.股东为何有限责任?衡平原则:有最低资本的保障,交易安全得到维护,出资义务较高;(问题是现在已经放宽限制,这种义务已然降低。)作为对比,合伙人在出资没有限制,高度灵活的态度,因而作为保障债权人利益,应当要承担无限责任。
2.问题:团体独立人格的标准,是否在于独立财产与独立责任?
四、公司独立的名称——非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