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在中国学写作到在中国教写作,从在美国学写作到在美国教写作,这一路走来,还是乐趣大于痛苦!
从小我就从写作文中得到莫大的乐趣。小学的时候,第一次接触作文,拿到方格的作文本,觉得这是个很高级的事情,不能亵渎了这个本子。我很郑重地、也很为难地对待我人生中最初几篇作文,或者说是创作。我忘了是我娘亲还是当时的语文老师对我说,我觉得是我妈,因为这么睿智的话不像语文老师说出来的……她说:写作文就是把心里的大实话写出来。我如醍醐灌顶,写出了《我的小乌龟》《我的家》等几篇我至今记忆犹新的作文。写的都是我满怀喜爱的人或事物。然后,获得了老师和我妈的好评。我妈至今都对《我的小乌龟》津津乐道,因为它之后不久就一命呜呼,但永远都在我的作文本里生龙活虎。从此,我便在写作文的这条不归路上一发不可收拾……我记得当时在写作文之前,常常在床上挺尸,我妈问我在干嘛,还不赶快写作文,我说我在打腹稿。后来,只要我躺在床上,我妈就对我爸说,这是在打腹稿呢。
初中的时候,我当上了语文课代表。当时的语文老师似乎更乐于让我范读课文和让我手抄幻灯片。是的,那时候的幻灯机还是要用灯打到屏幕上的,文字要写到一张塑料纸上。我的重任就是把要给大家看的内容写到那张纸上,因为语文老师说我写的字大,大家看得清楚……不过,当时的阅读训练和抄写幻灯片培养了我对文字的兴趣和感觉,就是学英语时神秘的“语感”,不过,我这语感是母语的。
高中时我很幸运地遇上了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一位老师,也是一位语文老师。他大概是出于说不清道不明的眼缘,对我在高中写的第一篇作文赞不绝口,还非常大方地给我了100分。这位老师是一位省特级教师,在我校也是语文教学的领头人,所以在他给我的作文打了100分之后,其他老师都不敢给我打98以下了。这就像一把尚方宝剑,让我可以在写作文的时候胡说八道了。其实当时我也感觉到压力了,写一篇让我自己满意的作文成为了一件越来越难越来越耗时费力的事情。但我当时仍然是语文课代表,于是,我常常借职务之利,晚交作文……
由于某种不可抗力因素,我在大学时的专业是英语。于是,我开始了漫长的用英文写作文的痛苦过程。英文写作——当时写得最多的是议论文——和中文的形散神不散截然不同,需要有很强的逻辑性和清晰的结构。其实这是我一直所欠缺的。从小,我就擅长讲故事,擅长写记叙文。而且,我的记忆力偏向细节记忆。对于一天里发生的事情,我可以按照时间顺序把每个细节绘声绘色地讲清楚。但是我真的不擅长英文的议论文,所以那时候写作成绩一般,我也比较受打击。
到大三我选了英美文学专业,后来我选择了读研究生,也是这个专业。这意味着,我要面临更艰巨的挑战,那就是——用英文写“学术”论文。也许是习惯了英文写作的摧残,我觉得这个比写议论文还更简单些,因为毕竟是对于一部有血有肉的作品发表自己的见解,当然这个作品可能是一部小说,也可能是一首诗,或者一部电影,而且要有理!论!框!架!(所谓的theoretical
framework),但我总觉得这比让我回答“如何缩短贫富差距”更让我有底气一些。
于是就写写写,闭着眼睛写完再睁开眼睛写,两年的读研生涯,写了不少不知所云的长长短短的“学术论文”。那时,对字数的要求成为了我写作文的又一桎梏。本科论文我就写不够字数,和蔼可亲的导师阿姨对我说,你可以这里加点啊,那里加点啊,最后也凑够了字数。读研的时候,教授伯伯在决定要不要带我的时候,问本科的导师阿姨我是一个怎样的学生,导师阿姨说:挺好,就是不会凑字数。结果,教授伯伯决定带我了,因为他觉得,写作要写“干货”,不会说废话是个优点(我一脸黑线)。其实,写到这里基本都是废话,我只是不会在写论文的时候写废话……
教授伯伯非常严格,我一直在他手下诚惶诚恐。记得我交毕业论文初稿的时候和他面谈,他老人家一如既往地严肃地说:“细节写得不错。”我刚在心中窃喜,他又补充:“但大局观不行。”我:呃……
我十分感谢当时教我写作的每位老师,尤其是慈祥的导师阿姨和威严的教授伯伯。经过几年的严格训练,我在我的短板——逻辑和结构上,也算取得了一些进步。于是,我获得了诲(毁)人不倦的机会。毕业后,我成为了一名大学英语老师,第二年开始教写作。其实,我当时教过的大部分学生语法和用词都不过关,所以我很大精力都用在教他们如何写出一句没有错误最好还用词恰当的句子上了……这也缓解了我教逻辑和结构的压力,松一口气~
后来,我觉得教英语不好玩儿了,就申请了一所美国大学的外语教学专业(美国的外语就是中文、法语、德语等等)。于是,我又一次陷入了用英语写论文、写教案的泥沼。而且这次不论难度还是数量都上了一个等级。可能是因为有之前教书的经验,哈哈,教了几年书之后,突然就会凑字数了……虽然写论文时仍然十分痛苦,不过教授们对于我每次难产出来的文章还都是颇为赏脸地打了A,也有不只一位教授夸我的写作能力比很多美国学生强(那是因为他们太差)。
于是,毕业后,我又去毁人了,去毁米国小盆友了,这次是一所私立大学。第一个学期我教了两门中文课,期间我申请了在第二个学期上一门跨学科的课(interdisciplinary course),这门课要求在教授社会学地理学等知识的同时培养学生的思辨(critical
thinking)写作和演讲能力(就是做presentation)。我申请教授中国文化,用英文授课。当时编了一份申请,其实觉得可能通不过,毕竟英语不是母语。但没想到居然通过了,主任也是心大。
我开始教美国大学生写作了……这时,语法和用词都不管用了,我得认认真真地教他们如何从列提纲开始写一篇逻辑清晰的体面的作文。美国的大学生是自己选课的,他们只要从几十门interdisciplinary course中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上课时间选一门修够学分就可以了,所以既然选了我的课,就是对中国文化确实感兴趣的。那个班的学生都很好学。这时,我也算一个有些经验的老师了,虽然和以前在国内一样都是教写议论文,但是题目我当时有意思多了(对不起国内的学生~但也不能全怪老师!国内应试压力太大!)国外教学自主性更强,而且除了我也没人懂中国文化,只要能通过主任的听课,而且学生不投诉就行了。我于是设计了一些我自己也颇为得意的写作题目,像“如果给你一个穿越的机会,你想穿越到那个朝代,为什么?”和“论中美饮食文化的差异及原因”。学期末的长论文是学生自己选具体话题,只要和本学期学过的关于中国文化的知识有关就行。但是从写总论点到写提纲,要经过我的批改和肯定,然后才开始正式的写作。
最后的长论文让我非常惊艳。有个学生体验过针灸,所以选了中医话题;有个学生是历史专业的,选了从古代到现代中国女性角色的转变及背后的社会原因;有个日本裔的学生对比了家乡冲绳的传统节日和中国传统节日的异同,找出中日文化的共同根源。最最让我目瞪口呆的是一个金发妹子写的《从中国“梅兰竹菊四君子”的传统价值观看吴亦凡为什么辣么红》(题目我自己翻译的哈,大概就是这个意思),绝对是吴亦凡的迷妹!幸亏我在寒假看了《老炮儿》,要不在第一堂课妹子大叫“吴亦凡”的时候,我绝对得一脸懵逼!
然后,在接下来的一个学期,我见证了兴趣的伟大力量。该妹子不会中文,但是她能叫出来EXO所有成员的中文名,发音和音调都非常准确。她还知道鹿晗的鹿是deer的意思,在她一脸迷恋地给全班同学解释中国人的名字都有意义时,大家像看着一道绝世数学难题一样看着她。她的学期presentation也是介绍吴亦凡,真的很佩服一个不会中文的人把吴亦凡的前生今世都挖出来了。
我在讲中国人的审美观时提了一嘴“梅兰竹菊”四君子,four gentlemen嘛!没想到这竟然打开了妹子的脑洞。她在论文里说,“梅兰竹菊”各自代表了一种价值观,比方说,梅花傲霜雪,代表了不畏艰险,吴亦凡童年少年时克服了单亲家庭和在加拿大上学的困难,就像梅花……大家可以自行脑补其他三君子和吴亦凡的关系。妹子还认为他那修长的身材和竹子类似……正因为他的外在美和内在美都符合以“梅兰竹菊”四君子为代表的价值观,所以他红了……最后,她还对比了吴亦凡和黄子韬的成长经历和境遇,得出结论:韬韬没有凡凡红,是因为他身上没有四君子的品质。感觉韬韬躺枪了呢……Anyway,我毫不犹豫地给了妹子A+。
最近想联系联系妹子,问问她能不能翻译一下她的论文给大家分享一下,感觉大家会喜欢看的……
本来是想跟大家分享我学写作和教写作的经历,然后总结一下写作的秘诀(这个才是重点),可是光经历就写了辣么长……我也有点脸红,索性把题目改了,重点放在“趣事”上,毕竟讲故事才是我所擅长的啊!这也是我的第一个秘诀: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扬长补短。
第二个秘诀是尊重兴趣,具体参照吴亦凡迷妹……
第三个秘诀是处理写作三要素——结构、逻辑、语言之间的关系。不管你要写什么,从雅思作文到言情小说,这都是必不可少的三要素。结构是骨骼,逻辑是血脉,语言是皮肉。具体不展开说了,我会建议学生不管写什么都先列个提纲,时间允许的前提下越细越好,在不断修改提纲的过程中,有很大的可能会发现逻辑上的漏洞。骨骼架起来了,血脉通了,然后慢慢用语言描绘,最终成为一个漂亮的人。
祝大家在写作的这条路上痛并快乐着!
最后给自己打个广告,下面链接是我写的小说,欢迎围观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