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周一,一早来到学校,升旗、上课、批作业……正在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小林跑来说体育课上小胜踢球踢到了一个三年级小孩的脸上了,说着把他俩推到了我的面前。我看了看,有点红,眼皮右角好像稍微有点肿。
“疼吗?”
“现在不疼了。”他平静地说。
“现在什么感觉?”
“好像右边的眼睛看东西不如以前清楚。”
“嗯,有点肿呢,消了肿就好了。事情经过是怎样的呢?”
“我去上厕所,回来的途中没注意到球飞过来就打到了这半边脸上。当时有点疼。”
“是这样的吗?”我转头问小胜。
“是这样的,我当时踢球没看见有人,球飞起来的时候他跑过来,刚好打着他。”
那就给双方家长打个电话,说明一下吧。上体育课本来就人多而且都在活动,谁也想不到这样的意外。电话打通了,小胜的妈妈马上到了,而三年级那个家长却迟迟没来。打了三遍电话说是会来但等了半天也没到。“把电话给我,我下去跟她商量着处理,老师您忙吧。”小胜家长说完下楼了。从窗户里看到她走到校门口的时候那个家长来了。那家长没有直接走而是先进了办公室,跟老师打过招呼就一起带着孩子去了医院。
中午的时候再打电话询问,小胜妈妈担忧地说:“还没完事呢,在做CT。”
“啊?不是没有大碍吗?还得做CT?”
“做了让人家放心。”刚过了一会小儿,又来电话:“老师,拍片检查都做过了,没什么事,就是眼压有点高,她要求住院。”
“嗯,我马上联系三年级的班主任,住院要走保险手续。”一个孩子上体育,不过是球打了一下,检查了一遍没大碍居然还得住院。看来真赶上不讲理的了。我告诉她稍安勿躁:首先孩子是正常上体育课打球,并没有故意打闹行为。他跑过来自己撞上的,自己走路不看着,也有一定的责任。这件事并没有主观错误,客观上纯属意外,责任也不在一方。既然已经答应分摊了,她想住院,那就住好了,也没必要都在那里靠着,让他自己住,最后走保险,分摊医药费得了。听家长说完就快一点了。
本以为没事了呢,没想到到了下午第一节课上课,连着来了好几个电话,有小胜家长打的,有传达室打的,也有体育老师打的。我因为上课没带手机都没接上。一下课就听说,双方家长在校门口吵起来了。打了110。警察同志对他们进行了一番教导,然后各让一步,拿了500块钱了事。书记让我下楼到门口找他们,到那里的时候家长们都走了,只有书记还在那里嘱咐三年级老师继续做家长工作。老师这会儿勉为其难地硬着头皮答应着再给家长打电话云云。我告诉他已经处理完了。书记听见已经完事了,没闹去法院也就没再说什么。
一个学生上体育课被球砸了一下,这么一件小事却差点闹到去法院的地步。闹到法院会怎样呢?体育老师正常上课,并没有违规,学生正常活动,并没有打闹,家长一个认为对方该全权负责,一个认为不该掏钱。而无辜的班主任在全不知情的情况下,闹得寝食难安,打了一大中午电话,还没有得到家长的满意。这样的事情到底该咋办呢?要都这样的话,谁还敢当老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