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没有看小说到泪水奔涌而出了。作为一个已入不惑之年的家庭妇女,即使心里再有小女儿情怀,对大多数年轻人的爱情故事也几乎免疫。
《我就要你好好的》,我喜欢这个名字。原著名《Me before You》,我是绝对想不到要这样翻译。看完全文终于明白,这个题目,是总结的特别好的“中心思想”。
说实话,开头并不习惯作者Jojo Moyes这种写作风格。全部是第一人称,看了好几节才反应过来每一节里面的“我”都是不同的我。
开头序篇,寥寥数语描述一对情侣的日常,隐约可以想见男主人公是一个商业精英。然后...“然后什么都没有了”
第一章节就是时间跳转至两年以后,一户普通人家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女孩子--露易莎的故事。马上失业的父亲、带着儿子还准备回大学读书的单亲妈妈的妹妹、中过风的外公和忙碌照顾全家的母亲。一家人的生活几乎全部指望露易莎在茶馆打工的收入。可是毫无征兆的,茶馆关门,露也失业了……
我终于琢磨出后面将是怎样一个故事即将登场了。
是的,序篇中的商业精英威尔,在大雨的那天车祸受伤,胸部以下高位截瘫,不得不从伦敦回到父母身边,也就是露的家所在的这个小镇。只不过,几条街的距离,威尔家是露无数次经过却从没想过也可以走进来的上流社会人士住的地方。
我仔细的读着露接受这份护理工作之后他们相处的细节,只是想学习一些作者善于描写细节来反映人物个性的手法。
比如她用了大量的对话,那种并没有“我说”“他说”之类的标示,稍一走神就会混淆哪句话出自哪个人的嘴巴。再比如作者很啰嗦的大篇幅写露回到家和父母亲以及妹妹的那些家长里短的对话。
然而,正是这种不知不觉中对读者的潜移默化,在一点点推进故事的发展。这种细微的表达,我们深深体会到两个家庭的不同,从而让这个富家公子爱上灰姑娘的故事变得不那么牵强。因为出自这样的家庭,露才拥有了简单活泼,善良热情的特质,可以感染已经绝望的威尔,带给他死气沉沉的生活一缕阳光。
好吧,我猜中了故事的发展,却没有猜中故事的结局。
我以为像所有美好的爱情故事,露易莎的付出终于可以打动威尔,他可以从自暴自弃里走出来,放弃自杀的念头,重新热爱生活--反正他们家不缺钱。
再次然而。
他们在毛里求斯度了十天无忧无虑的假期,并且露大胆向威尔表白之后,震惊的得知,威尔早已经订好去瑞士的机票,他将在那里执行“安乐死”,按照自己的意愿离开这个世界。
“你没见过出事之前的我,我爱我的工作,我的旅行,我热爱我是一个有体力的人,我喜欢骑摩托,在建筑物前飞身而下,我喜欢在商业交易中打败别人,喜欢做爱,性生活丰富,我过着精彩纷呈的生活。我生来不是为了在这个玩意(轮椅)中生活。”
“我不想每天看着你却无法去做我想和你一起做的事情。”“我想在这里结束。不再有轮椅,不再有肺炎,不再有灼热的四肢,不再有痛苦、疲倦,不再每天早上一醒来就祈祷这一切都能结束...”
是的,爱情无法阻止威尔坚定离开的决心。露最终在痛苦中选择了尊重他。
读到威尔写给她的信时,露独自坐在巴黎法兰克大街侯爵咖啡馆,吃着威尔推荐的羊角面包。她在威尔生命的最后六个月,从一个懵懂无知的小镇姑娘,在威尔的指点下,发掘出自身的无数潜能。
威尔留给她一大笔钱,让她可以买一所房子并且读完四年大学。
“这些钱还不足以让你下半生闲坐着,但他可以买到你的自由,离开那个我们称作家乡的幽闭小镇,摆脱迄今为止你觉得必须要做的选择。”
“你内心有一种渴望,一种无畏,像大多数人一样,你埋藏起来了……”“我要你勇敢的生活,去推动自己,别安于现状...知道自己的人生仍充满可能性是一件乐事,知道我可以将这些给予你缓解了我的疼痛。”
别经常想我,我不希望你伤感。好好活着。活着。
高潮即结局。读着威尔的信我的泪水终于奔涌而出。爱情不只是给予,是成全,是尊重,是即使无法共度一生,也要刻在彼此的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