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在这里是一个动词,喜欢雨。
妹妹小时候唱“大雨,哗啦啦;小雨,淅沥沥;哗啦啦,淅沥沥,小草笑嘻嘻”,朗朗上口,于是我记了十年。
不是所有的雨都喜欢,喜欢的雨是与记忆相关的。
半山腰的山不是很高的山,也许只有两三百米,但是我的初中校园在那个地方。那是生命里最美的一段时光。
在那个地方,有花草,很多我叫不出名字,叫得出名字的有校长办公室里面的一棵桃树和两株兰花。校长办公室不是一个办公室,是一个院子,圆门木阶梯,本应该是校长办公的地方,但是大多数情况是老师的寝室。那里也是一个包干区,初二的时候我们班就负责打扫那里,日日清理满院落的叶子。
在那个地方,有朋友,我还记得他们的名字,都是好听而不知何意的,但是自己总会引经据典来解释。有朋友是一件快活的事情,而且还可以日日待在一起,就可以每周五约定泡一碗泡面聊一个话题。办黑板报的时候,苦思冥想后借了海子的一句话做主题,“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生物老师路过,问,“为什么不是从今天起?”于是好友急中生智,“因为今天还要做准备。”我很佩服。
那个校园建在山腰,做着与世隔绝的样子,但是校门外就是点点烟火。那是一个美好的地方,在缓慢的记忆里悠扬成一首诗。
还有那里的雨,那里的一部分雨。
那是像雾一样的雨,没有化成雨滴击落在地,而是丝丝缕缕飘散在空中,慢慢地将球场的水泥地染湿。如果不是在上课,你就有时间走出去,走到这场细雨中,不怕湿了衣衫,不怕溅了鞋袜,用手,用脸,用裸露在外的一切肌肤去感受它。那就像是天空飘下来的一双手,带着凉意,温柔地抚摸你。
于是,你就会觉得很平静。我想那是无忧无虑的环境里所独有的,那时候所思考的远不是凡尘杂事,那时候思考的是自己美好的人生,最大的烦恼不过是在理想主义者还是现实主义者之间做着矫情的挣扎。那时候不会有无力感,不会觉得茫茫人世无所倚泊,所以被那么一双手抚摸的话就不会心生怨言。
当然,青春有青春的孤独,那份孤独是每个人内心的小秘密,不为人知,独自品尝,衍生出的别扭情绪,也只有那场雨能够抚慰住。
山沟沟的山很多,每个山脚下都住着十几户人家。几条绵延的小河穿梭其中,在女人的一声声棒槌声中,携着随水而逝的洗衣粉泡沫汇集到大河。
河岸两边是高低不平的水田,连到山坡上便是种菜的干土地。山上的野果子是小姑崽天然的零嘴,和平共享和先到先得是共存的法则。
这是我出生并且成长的地方。在这个地方,每年都有一个春天,每个春天都有几场夜雨。
夜雨并没有那么寂静无声,只不过吵不醒甜美睡梦,叫不起忧烦无眠。夜雨的美丽在于清晨。
雨停了,满山沟的白雾却还未散,远处群山在雾里影影绰绰,近处初生的野草嫩花被雨水浇灌,莹润如玉,不知何处走来一个人,牵着一群羊,往水草茂盛处走去。
第一个带着料峭春寒打开门的人,冷雾激起肌肤上的疙瘩,肺腑里却是天地间最纯净的一口气息。
我喜欢这样的雨,我喜欢这样的雾,我喜欢这样的清晨。
可是,我总不是第一个起的人,我领略的是残存的美丽,虽然这种残存的美丽也能够让我铭记一生。
我只是遗憾与愤懑,在我已经无法回到那个地方的春天时,我便再也没有机会去争着做那第一个起的人。
我想,人生必须得抛弃一些东西,可惜的是,里面总夹杂着原来埋藏在心底的。它悄悄地溜到心门处,突然毅然决然地走出去,扎底的根拔出来,心便鲜血淋漓。
山里有人家,屋上有炊烟。
听说奶奶现在住的地方原是一个学堂,合族小孩在这里之乎者也。不知何时起成了住房,堂前不再供奉孔孟,而是挂放着我曾祖父母的相片和村里的老爷,三炷香和一口茶水永远不缺。
厅堂旁边是爷爷奶奶的卧房,夏天一张竹片凉席铺在大床上,甫一贴上去的时候凉意从肌肤直透心底,贴久了身体的温度留在席上变得热气腾人,于是翻滚到另一边,再一次感受透肌的凉意。
一整个闷热的夏天,给我一本书,或者一部电视剧,我能在床上滚一天。
床头是低矮的窗户。窗户外面是一块菜地,种了茄子与辣椒,墙角处还攀爬着几株多产的黄瓜藤。再过去便是村子里的池塘,那时候池塘还没有用水泥修饰,旁边是几棵茂盛高大的树。
夏日暴雨,雨滴落在池水里,淋在绿植上,但我只听得到它敲打玻璃的声音,大珠小珠,带动得人心情畅快,也隐隐担心年深日久的玻璃承受不住。
暴雨里有凌厉的闪电,轰隆的雷声。傍晚的时候闪电就在对面的山上打响,从天际劈到山头,一下一下,闪过之后数着秒等雷声到达,颤着心闭着眼等雷声隆隆响过以后,再仔细遥看有没有哪颗树被劈中,窜起火苗。
暴雨的洗涤效果十分不错,将水泥路上是灰尘泥土冲刷干净,汇成洪流欢快地流入旁边的水沟沟,留下一尘不染的道路和道路旁的野花绿草,还有干净洁亮的蓝天与蓝天下的清新空气。
我不知道为什么都说暴雨天不要出门,每次看着它的时候除非我躲在凉席上看书看电视,不然就会有一股抑制不住的冲动,想要跑到里面去,跑到里面去。
然而我终究是每次都抑制住了。
现在住在城市高楼,暴雨的声音不一样了,看着它也不会有下几层楼梯再冲到里面去的冲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