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时间和空间
爱因斯坦好像提出了一种这样的定义
只有在相对的情况下才存在时间
即存在本身的存在需要有思维主体的观测而被定义为“存在”
时间本身需要有观测主体的观测才能成立
而在他那,需要在一个参照系中,时间才是可以比较的量
或者说,只有在其他存在的变换中,时间本身的属性才能体现
如果按照我所喜好的阐释方式来阐释,上述一切皆是对时间的认知。
时间存在吗?如果以传统感官的角度,它无法被触及,应该是不实的。
而在相对论语境中,它是存在变换体现的一种相对的属性。
比如原子的半衰期,宇宙的诞生寂灭,一个人的出生到死亡。
奥古斯丁所专注的现在,与事物从过去自然向现在与未来滑去的属性。
这样的理解是规格内创新的,但也是旧有的。
重新定义是为了达成立场的某些目的,却并非完全对旧有定义的全盘否定。
比如水是万物之源,我们对万物和源只能采取极限的认知,而这极限的极限却受限于人类理性的范畴。
当人类理性所能探讨的范围有所增加,很多事物就又会以另一种“正确”的认知形式在人类社会中风靡。
很显然,古人们对时间的经验认知不会比逻辑结论更加错误,这是站在极限的角度进行审验的。但如果以主流为真的主流观点来看的话,经验时间论的声音确实小了很多,更多流落民间。
大家对言语的使用总是不够小心的,如果定义存在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那么一切精神文明都是虚空楼阁,如果定义存在是能被理性逻辑推导的正确结论,那么当我们处在未来能推导的与当下不能推导的同一指向,就会陷入时代性的道德陷阱中去。
高雅的学科壁垒带来的是内部交流的高效率,与传播性的受阻,它受限于现实社会因素,更被拖沓至拖后腿的程度。
将部分的立场明晰,并与敌对者相比较,那么这古老的问题的解法对于个体的意义都会失去研究的价值。
而意义和价值,是以脱离形而上学而设立的形而上学,因为追寻第一因无意义所以刻意避开它。
那么意义的指向就很有意义了,它对个体的组成与群体的立场冲突,这一切的矛盾是各位人上人研究的有趣方向之一。
至于采用实证手段的,那些应该被称为研究者而非哲学家,他们喜欢用一种固定的工具,一种定式的思维,试图以此普世成为新的基督,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我们向来是想而如此去做,一个被固化的思维定式如何能触发我因此而去的强大欲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