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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管仲最初打动齐桓公的说法。其中有一点是,游玩享乐对诸侯霸业没有妨碍,而最值得警惕和必须杜绝的,只有小人干政而已。管仲的意思是:有禁止的就要有倡导的,有拘束的就有放纵的。所以,管仲刚刚掌权时,就与齐桓公约定:“齐国的享乐都归齐桓公,齐国的权力都归管仲。”我给君主享乐,君主给我权力。用这个享乐换这个权力,做了个交换。打这一天开始,管仲如果劝阻齐桓公的享乐,就是管仲辜负了齐桓公;齐桓公如果用小人干涉政治,就是齐桓公辜负了管仲。
管仲为什么能够得到齐桓公的充分信任,把持齐国政权那么久,最终成就齐国伟业,就是凭这个约定。那个所谓的太监竖貂,建设亭台楼阁,圈养名马名犬,弄来美女歌舞,让齐桓公充分享乐游戏和饮宴的乐趣,当然就是管仲所允许的。现在,这个竖貂仗着齐桓公的宠幸,干预政治,泄漏军事机密,已经违反了管仲的约定。管仲为什么不要求齐桓公履行当初的约定?用军法杀死竖貂就可以了,为什么隐忍不发,眼睁睁着着却不据理力争?肯定有其中的道理。
下棋的人下到中盘,收手承认失败的,是国手;下到残局,满盘没几个子,已经失败,仍然争执不休的,是臭棋篓子。管仲是国手,已经在冥冥之中预知无法战胜竖貂,又怎能不知难而退?难道管仲一定要败得一塌糊涂,词穷力屈,才承认失败吗?管仲最初与齐桓公约定,已经允许齐桓公游玩享乐。然而,能够给君主带来快乐的,是君子呢?还是小人呢?既然被称作享乐,没有不依靠小人的。既然是小人,就没有不贪恋权力的。已经允许享乐,又禁止亲近小人,这是给人田地却不给农具啊。已经允许接近小人,却禁止干涉权力,这是与盗贼在一起却不让他们盗窃。世上哪有这样的道理呢?
管仲急功近利,想尽快得到齐国的执政大权,没有经过长远考虑,所以与齐桓公进行了这样的约定。等到竖貂泄漏军机的时候,管仲暗自后悔当初的错误约定了。起初就错了,后期就没法挽救,管仲因此只能忍气吞声,不敢一争短长。如果换成其他人在管仲的地位上,肯定不考虑实际情况,而据理力争。即使齐桓公勉强听从管仲的话,驱逐了竖貂。然而,这样做之后,在齐桓公身边肯定要安排一些淳朴老实之人才可以。如果这样的话,齐桓公身边都是些笨手笨脚的人,那么,齐桓公必然心里添堵,没什么乐趣,肯定会反问管仲:“你当初答应,让我享受当国君的乐趣。我凭什么放权给你,就是为了换我的享乐啊。如今却没人让我高兴,像枯木一样呆着,哪里有什么君主之乐,这难道不是你欺骗我吗?”
这样说来,在任用竖貂的初期,管仲当然可以说竖貂是小人干政,要求齐桓公驱逐竖貂。然而,驱逐竖貂之后,齐桓公当然可以反过来说管仲剥夺了自己的为君之乐。管仲隐忍不发的原因,就在这里。从竖貂进宫的时候来说,齐桓公敢用竖貂,是管仲同意的。那个时候,管仲掌握主动,竖貂是被动的;从竖貂得宠的时候来说,齐桓公并没有疏远管仲,因为管仲并没有妨害竖貂。到了这个时候,竖貂掌握主动,管仲是被动的。君臣的喜好悄悄改变,客主的形势也随之改变。过去,是管仲宽容竖貂;现在是竖貂宽容管仲。求得对方宽容还来不及呢,又怎么能够驱逐竖貂呢?
等到管仲快死的时候,才坦白地陈述竖貂的奸佞,把竖貂与易牙、卫开方并列,想一起驱逐他们。平常时间却不敢排斥攻击他们,只是为了明哲保身,快死的时候全部说出来,不再有忌讳,只是为了博得知人的好名声。这样的谋划也算是非常巧妙了!但是,管仲的谋划虽然巧妙,却已经开启了祸患的源头,齐国争夺继承权的斗争,差一点让齐国毁灭。由此可见,天下的事情,并不是投机取巧所能做好的啊。
唉呀!管仲辅佐齐桓公的最初理想,希望达到什么高度呢?然而,晚节不保,穷途末路,致命齐桓公晚年失去自由,儿子吕昭无法正常接班,依赖宋襄公伐齐,才得已上位。我读书到这里,也不由得可怜他们的衰败和穷途末路。
世俗诋毁霸业的,一定说他们只崇尚功利。五霸之中,齐桓公最为强盛,其下场却是,儿子相互残杀,自己死了也没人埋葬。有如此大祸不能避免,还敢谈什么功利?从这里我们可以明白,王道之外并有什么坦途,所谓霸业也都是荆棘迷途;仁义之外并没有什么功利,所谓功利也都是灾祸连连。那些想诋毁霸业,却说霸业能够成就功利的人,并不知道这是在表扬霸业啊!
《东莱博议·齐寺人貂漏师》
管仲始进说于桓公,盘游纵佚之属,皆曰不害霸。其深戒痛绝以为害霸者,独参用小人而已。仲之意谓:有抑必有扬,有拘必有纵。故其得政之始,首与齐公约:“一国之乐皆归君,举一国之权皆归我。”我与君以乐,君与我以权。以是乐而市是权,两相贸易。自今日以后:仲苟进苦言以阻桓公之乐耶?则仲为负桓公;桓公苟用小人以侵仲之权耶?则桓公为负管仲。
其所以得君专、持权久、成功伟者,恃此约也!夫彼所谓寺人貂者,崇台榭、盛狗马、侈声色以奉桓公游宴之乐,是固仲所许也。今乃恃宠干政,漏泄军事,则正犯仲之约矣。为仲者盍质桓公以素约?尸貂于军门可也,顾乃隐忍坐视而不争意者,殆必有说矣。
弈者举棋未竟,敛手而甘败者,国棋也;倒奁空枰,大败涂地,争犹不止,则棋之下者耳。仲,国棋也,先自见不胜之兆于冥冥之中,安得不知难而止乎?使待舌敝力屈,然后始肯处于不胜之地,亦何以管仲为哉?
仲始与桓公约,既以佚乐与桓公矣,资人君之乐者,君子乎?小人乎?名曰佚乐,未有不资小人者;名曰小人,未有不贪权势者。已许其纵佚乐,而禁其近小人,是授人以田而夺其耒耜也;已容其近小人,而禁其夺吾权,是与盗者同处而恶其攘窃也。世宁有是理耶?
仲急于功利,亟欲得齐国之柄,不暇长顾却虑,而为是约。至于漏师多鱼之时,仲固已黙然阴悔初约之谬矣。失之于初,不能救之于末,此仲之所以吞声而不敢较也!若他人居仲之地,必不度事势而争之。虽使桓公或勉听其言而逐貂,然逐貂之后,在公左右者必拥肿鞅掌而后可耳。桓公左右,诚皆拥肿鞅掌之徒,则块然宫中,无以自适,必反责管仲曰:“尔所以许我者,享为君之乐也;我所以与尔权者,亦以易吾之乐也。今吾蹙迫槁干,曾不能少享为君之乐,岂非尔欺我耶?”
是则用貂之初,仲固可持左劵而责桓公之负约;逐貂之后,桓公亦将持右劵责管仲之负约也。仲之隐忍而不争者,此也。自貂始进之时言之,桓公所以敢用貂者,以仲许之也,当是时,仲为主而貂为客;自貂嬖宠之时言之,桓公所以未疏仲者,以不害貂也,当是时,貂为主而仲为客。君臣之欢潜移,客主之势互变;昔也,貂为仲所容;今也,仲为貂所容;方且取容之不暇,矧曰逐之乎?
迨仲将死,始明数貂之奸,列于易牙开方之间,欲并逐之。平时则不敢排击,以为保身之计,将死则尽言不讳,以取知人之名。其自为谋亦巧矣!仲之谋虽巧,然既开祸乱之原,庶孽交争,国统殆绝,天下之事,信非巧者所能办也!
呜呼!仲之辅桓公之初心,其自期何如耶?晚节末路,至使桓公不能自定,其子区区偕仲属之于宋襄焉。吾读书至此,未尝不怜其衰而哀其穷也。
世之诋霸者,必曰尚功利,五霸桓公为盛,诸子相屠,身死不殡,祸且不能避,岂功利之敢望乎?是知王道之外无坦途,举皆荆棘,仁义之外无功利,举皆祸殃。彼诋霸以功利者,何其借誉之深也?
【附评】
邱琼山曰:问得明,辨得尽,引喻的确,诚千古快心之论。杨升痷曰:识见高卓,笔力遒劲,故字字直刺入小人之骨。孙执升曰:约者市道也,首拈一市字,括尽一身心事,括尽一篇主意。始与群为市,继与小人为市,然以国为市,故功利二字犹是誉词,千古佐伯之术一时败露。朱字绿曰:从漏师多鱼处,看定管仲不言,推到始进时,许君任用小人,以乐易权,隐衷已是奇妙,又说到争之不可,惟有委曲听从,权默移于小人而不能复夺,其情其势历历如见。后言将死始敢言貂,以取知人之名,亦是推勘入微法。“王道之外无坦途,仁义之外无功利”更为奇怪,不许霸者占去功利二字,创论惊人。张明德曰:人臣事君,私心未化,未有不走入此等路上去。所以仲尼之门,五就之童羞称五霸,由此之故。文势如云发泉涌,不可端倪。结末并得功利二字,不许霸者占去,奇论得未曾有。
附:《齐寺人貂漏师》
鲁僖公二年,齐人貂,始漏师于多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