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辽宁沈阳,炎炎烈日下,几个孩子排成一排,站在一处经营场所门前。一位中年女子手拿塑料尺,连续几次抽打其中一个孩子的肩膀。周边群众见此情景,随后拨打了报警电话。
究竟是怎么回事?
1.该经营场所是沈阳市沈北新区某托管中心,抽打孩子的女子为该机构负责人李某。这天李某正在辅导孩子们写作业,要求沈某某等人背诵课文和乘法口诀,可几个人没有背会。李某非常生气,让几个人站在烈日下暴晒接受惩罚,随后还多次抽打沈某某。
2.周围群众见此情景,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警方迅速赶到,当即制止了李某的体罚行为。对李某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一千元的处罚。
3.随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教育局对该托管中心进行检查。区教育局对该机构下达了停止违规宣传和违规教学的告知书。
事发之后,该学生家长认为,李某是负责任才会如此,觉得有些冤枉她了。持这种观点的人不在少数,认为体罚很正常,理由是他们上学的时候也经常被老师体罚。确实,在过去这种现象很普遍,但普遍并不意味着就是正确的。这种现象随着教师素质的不断提高也慢慢少了起来。
作为老师,首先自己要有专业的学科知识,还应该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对学生负责任,有爱心,耐心,关爱学生。同时还要具备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学生之间存在着个体差异,有些接受能力快,有些慢。老师要做的是正视这种差异,因材施教。对于接受能力慢的学生更要有耐心。
教育讲究的是客观规律,讲究方式方法。一味体罚,不但起不到教育的作用,还会对学生的心理造成伤害。教育者在教育过程中,要不断地学习,粗暴的教育方式真的该退出历史舞台了。
当然,也不是说不可以惩罚学生。教师拥有惩戒学生的权利,但惩戒不是体罚,要把握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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