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F相隔了882.7公里的距离。
某天深夜,我突然感概,一个人在遥远而陌生的城市,没有熟悉的街景,没有亲密的伙伴,能支撑我一步步走下去的,大概就是那些离我很远,但却心系我的人了吧,我觉得F应该就是这样的人,离的很远,也很近。
感概过后,总想打电话问候一下,也不管对方是否睡没睡,虽然我知道打扰别人睡眠是一件很折寿的事情,但情绪上来,很难压下去。
在电话嘟几声之后,我听到了熟悉而又带些慵懒的声音。我说:“你在睡觉吗?”F怒喊道:“不然呢。”我突然笑了起来:“也是,毕竟是没有夜生活的狗。”我能想象到F突然炸毛的样子,她会突然从床上翻起来,然后抓了抓头发,放下正在通话中的手机,打开相册,翻出我的黑照,一张张的发给我。
果不其然,当我看到我黑照的时候,其实我是想笑的,但我必须装作一副生气傲娇的样子说:“别总发我黑历史好吗,你知道我现在变了很多嘛!”然后F笑嘻嘻地说道:“我知道啊,毕竟,我见证了你的成长嘛!”
我对这种暖心话总是很受用,也会夸回去,用一些你也变化很大啊之类的话,应该也不算是恭维吧,因为说完这种话之后双方又会互相怼起来。
往往是怼完之后,才会聊起正事,我清了清嗓子,总觉得突然讲这些话十分矫情,在F的不赖烦之下,我接了句:“我好想你。”对方沉默了,也许察觉到我的一点点小伤感,我接着说:“我不喜欢这里,我想回到我熟悉的地方。”F说:“回到熟悉的地方,你不怕被我黑了吗。”我眼眶突然带了些泪意:“我想被你黑。”
我总能想起陈奕迅最佳损友里说的:“奇怪过去再不堪回首,怀缅时时其实还有。”
F是我高中同学,可能世上真有缘分这种东西吧,高二分班我与F分在了文科班,之后每学期的调整座位,不论组员怎么变化,我和F总在一组。
大概也是能相信日久见人心的说法,相处久了,什么都喜欢分享,印象最深的总是晚自习两个去操场以跑步之名,一圈又一圈地说着自己对世界的看法,我们有很多肆无忌惮的话,天马行空的想法,都在那片操场上相互交换着。
我喜欢和F逃晚自习去看电影,喜欢和F远足的时候一起吹泡泡,喜欢和F在教室里相互叫嚣着要对方好看。
大学后相聚甚远,每次打电话总有很多话想说,一聊便是很久,尽管知道很多话可有可无,很多事情都是平凡事,也知道,打电话这种事情的意义对于双方来说几乎没有益处,甚至有点浪费时间。
但事实上,每件事情或多或少都会有些意义。我想,打电话联系这件事情本身的意义便在于我和她了吧,因为对方是她,因为我想和她说话,所以所有的坏处,都是溢出,所有的事件,都是我们交流的桥梁。
比起朋友我更在乎知己,我可以把我所有的不好都给她看,F和我说:“我这么糟糕,说出的事情也经常做不到,我爱幻想,喜欢宅,还喜欢损你,你为什么这么宠我?”我笑了笑说:“我也很糟糕,我喜欢打游戏,喜欢天天浪,有很多不切实际的想法,但是你也从来没有介意,我们都很糟糕,所以我们才会凑在一起吧。”我听着手机里传来F轻轻地抽泣声,我突然也有些伤感。
一个人究竟得有多幸运,才能遇到一个懂自己,无条件接受自己的朋友呢。
我想等我老了之后,还能够和F一起走在学校的操场上面,星辉很美,夜色很静,我们互相指着对方干瘪的嘴笑道:“你真的好丑!”
人的一生会断断续续遇到2920万人,那么多擦肩而过的人,我却遇见了你。
人的一生有2920000天,那么长的时间,谢谢你陪我一起走完其中一部分。
我这辈子后悔过很多事,但真的不后悔遇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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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我所愿,写我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