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寂寞,死后哀荣。世人想起王小波总会想到这句话,其中的惋惜不言而喻。他想写小说,却因杂文而引人注目;他生前小说一再被出版社拒绝,死后《王小波全集》却一版再版。仿佛物以稀为贵,人以“死”为贵。
王小波写杂文不过是基于知识分子的良心。他的杂文涉及广泛,既有形而上的关于道德、国学、民族主义的讨论,也有形而下的从生活中挖掘的真知灼见;既涉及到性、生育、同性恋等社会问题,也包括对小说、影视的看法。
从语言风格上看,每篇文章都妙趣横生,犀利幽默。因为王小波,黑色幽默具有了一种审美观感;从思想方面上看,他的每篇文章都洋溢着自由的气息,在经历过思想浩劫的国度显得尤为可贵。
如果以鲁迅为标准,杂文是匕首。那王小波的杂文多少有点超出常规。王小波的文字不会像鲁迅那样怒目金刚式的呐喊,却让人听到一丝一丝破冰的声音。他的杂文时常暴露出小说写法的痕迹,最明显的应属《一只特立独行的猪》。在嬉笑怒骂中临门一脚,在不正经中消解假正经。
他生前最后一天给友人发过一封email,有这样的一段话:
“自从我辈成人以来,所见到的一切全是颠倒着的。在一个喧嚣的话语圈下面,始终有个沉默的大多数。既然精神原子弹在一颗又一颗地炸着,哪里有我们说话的份?但我辈现在开始说话,以前说过的一切和我们都无关系——总而言之,是个一刀两断的意思。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中国要有自由派,就从我辈开始。”
我把这段话当作他所有杂文的注脚。
在王小波的所有杂文中,我以为《沉默的大多数》和《思维的乐趣》两篇最佳;在王小波所有的作品中,我以为而他的小说和书信写得最好,杂文只是无心插柳柳成荫罢了。别人都认为他是杂文家、自由主义者,我觉得这些都不重要,他最喜欢的是小说,他是一位优秀的小说家。
在《在小说的艺术》中,他谈到:
“照我看,杂文无非是讲理,你看到理在哪里,径直一讲就可。当然,把道理讲得透彻,讲得漂亮,读起来也有种畅快淋漓的快感,但毕竟和读小说是两道劲儿。”
“所以,我虽能把理讲好,但不觉得这是长处,甚至觉得这是一种劣根性,需要加以克服。”
他对小说是真的理解。在一个人人自许铁肩担道义的年代,他说“负道义责任可不是艺术标准,尤其不是小说艺术的标准”。他还说“本人就是把小说写得尽量好看,而不应在作品里夹杂某些刻意说教”。
他对小说是真的热爱。为了专心写小说,他毫不犹豫地辞去了人大的教职。乐于写小说的人大概都不会排斥这样的观点:写小说简直就是一种享受,期间会有以头抢地的苦恼,也会有柳暗花明的豁然。
他最引人称赞的小说是《黄金时代》。学者对《黄金时代》的分析大多以叙述、结构、主题为切入点。这都没错,而且也很准确。
《黄金时代》总会让我联想到汪曾祺的《受戒》,虽然它们的主题各不相同,但我看到了两个共同点。第一是审美,《黄金时代》和《受戒》都达到了同样的审美境界。汪曾祺先生说“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在《黄金时代》中的性爱描写集中体现了小说的审美境界。老舍的《骆驼祥子》没有做到,贾平凹的《废都》更没有做到,倒是冯唐的《不二》多少有点这方面的努力。
第二是语言。王小波的语言整体看不算十分的精致,但《黄金时代》、《万寿寺》、《红拂夜奔》这些篇什却达到一流的水平,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他的语言有两大特色。一是充满智慧的哲思,二是浪漫灵动的诗意。这大概与他喜爱哲学和诗歌,以及自身的天才有关。
《黄金时代》中有些语句真是出奇的美,比如“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普普通通的几句话,却有着浪漫却绝望的美。细细地读,还有一些韵律。在《万寿寺》中可以明显的看出王小波对语言的讲究。在《万寿寺》的结尾有一句让我久久不忘:一个人只拥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拥有诗意的世界。
他已经度过了他短暂而美好的一生,就像济慈一样,“把名字写在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