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中午吃了一份花甲粉丝,然后肚子疼的全身发软,全身一点力气也没有,走都走不动,只好趴在桌子上,直到10多分钟后,肚子疼过去了,发现全身汗涔涔的,整个头皮都是汗,额头在滴小汗珠,我发誓再也不吃花甲粉丝了。
可是一旦这种疼痛过去了,我就什么都忘了,一切疼痛皆抛之脑后。
后来,每当我饿了的时候,我第一个想到的还是花甲粉丝,我又陆陆续续的吃了几次。
直到今晚,饿了,我又去吃,结果才吃了三分之一不到一点,然后就觉得肚子有点疼,感觉大事不妙,于是我快速打包,准备拎着回家,结果没走几步,肚子疼的直接一点力气也没了,走都走不动了,只好一屁股瘫坐在路边,把头趴在大腿膝盖上,也不顾什么了。过了十多分钟后才好了,摸了一下额头,汗水涔涔的直冒。
都有过一次这样疼痛的经历教训了,可我还是屡教不改。
我就是这么一个记吃不记打的人,活该。
戒掉一个习惯真的很难,但是可以用另一个好习惯替代,这样比较好。
就像我用早起跑步来代替睡懒觉的习惯一样,因为早上起来,如果看书,我的头脑是昏昏沉沉的,于是我就跑步。
下次我再想吃花甲粉丝,我就直接去水果店买水果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