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申明:本文参加“423简书故事节”,本人承诺文章内容为原创。
曾零零散散的写过好多的文字,都是一些无关痛痒的呻吟。它们是我某一段岁月或某一段时间的内心最真实的写照。有的流落在别人的空间,有的流落在自己的天涯,散落成一路的繁花。
虽然有些ID密码被遗忘了,可那些写过的文字却的的确确的存在过,顺着来时丢在路上的面包屑,如同标记,回到最开始的地方。
因为我们绝大部分都是候鸟,为了生活,为了所谓的爱情,友情,甚至就是为了在那狭缝中能够苟延残喘的活着。
我们可能获得了些什么,可更多的,我们会失去很多。
有的人说我太矫情,写的文字太伤感,我能说些什么呢?这都是我生活点滴积累下来的,好久以后小雅说我那个时候挺好的,我不知道她说的是我人很好,还是我写的挺好,反正我觉得都一样,不管是人还是字。
就像那雨季里开的花朵一样,明明知道在花开不久,就会伴着雨水打落,却还是义无反顾的开放,证明自己的来过。
满脑子的回忆,思虑到最后就只剩下了自己,蜕下厚厚的伪装,然后飞到另一个地方,再套上厚厚的伪装,装作重新开始,认真的期待,认真的过活,却发现你所遇到的人在你的生命里都是一些可有可无的。
最重要并不是这,而是有一天,你的在追逐,累了,停下来,看一看沿路的风景,收集一下风干的汗水,然后添加一下叫做water的东西喝下去,继续迁徙。这个过程只属于你,终归飞到你理想中的城,给予我们满足的幸福。
我们在迁徙的途中北漂,在迁徙的途中南下,直到有一天,我们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栖息,繁衍生息,所以我们在不断飞行,哪怕风沙遮蔽了双眼,流云击中了双翅,我们还是要飞,隐隐流泪。
第一站、那时青梅不竹马
如果时间能够倒转,我一定不会和你渐行渐远。
1994年,罗城的五月比往年要热,也就是这一年,我哇哇坠地的提前来到了这个世界,然后,六年后的某天,我等到了人生之中出现的第一个她。
千禧年,我记得那天我是被我妈连哄带骗的带到学校的,等我吸完一毛钱一袋的冰水,才发现妈妈早就走了,就留下孤零零的一个我,正当我委屈的要哭的时候,她却比我先哭出声来。
可能是因为我是早产儿的原因,也有可能女生比男生长的快也是事实,反正六岁的宋佳音个头足足比我高半头。
我噙着没流出来的泪水走到她的面前,“姐姐,你哭什么?”
她坐在那里低着头。
“姐姐,要不我把我最喜欢的玻璃球给你,这个可是我最好的了。”
她仍低着头哭着。
”是不是你妈妈也不要你了,我妈妈也不要我了。”
她哭着更厉害了。
我忘了那天哭到最后是怎样收场的,好像是我也陪了她哭了好久,后来,这个爱哭的女孩儿却成了我最好的朋友。
有段时间我最喜欢宋佳音,每次被人欺负的时候,宋佳音总会第一个站到我前面,以报告老师为理由来拯救我,那个时候,我以为,宋佳音就是我梦中那个的盖世女英雄,每当我有困难的时候,她都会驾着五彩祥云来救我于危难之间。
我用我的私房钱给她买了好多好多好吃的,我想让宋佳音替我长的壮壮的,然后帮我教训那群欺负我的孩子。可我的计划还没实行到一半的时候,宋佳音转学了,据说是她那个做包工头的老爸突然之间赚了一大笔钱,然后全家搬到市里面去了。
宋佳音走的那天,和同学们告别的时候,我不知道我是怎样听完她的告别辞的,但我清晰的听到她说,“余飞,你要像个男孩儿一样的保护我!”还没等我回答她,她就在一片嘻笑声中坐着他爸爸的车走了。
后来的日子可想而知,我又回到了我悲惨的童年生活之中,为了不受欺负,我努力的变强,变强,一直强到了2010年,我考到县一高,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遇见了刘蕊。
刘蕊算是我们那个时候漂亮出众的了,我也像其他狼性生物一样被她吸引。
直到高二那年,刘蕊在一片吞咽口水的过程中成了我的女朋友。
说实话,当时可能是太单纯,真心不觉得女朋友的有多少功能,只是会仅仅觉得每天会有个人陪你聊天,吃饭,双休的时候不用一个人宅在家里,你的所有空闲时间全都有了安排,正是因为那个周末的安排,才让我再次见到佳音。
刘蕊约我见她闺蜜,原本我不愿意参与这种事的,可那天刘蕊说如果我不去,就和我分手,没办法,才答应去陪她见闺蜜。
刘蕊抱着我的手向肯德基里面走着,一脸欣悦的表情,可我却极力的控制着自己那颗心底正在慢慢暴动的心,我相信任何一个青春期的少男在面对异性身体的时候都会有些心猿意马,无法自拔的感觉吧。
刘蕊拉着我坐在一个染着酒红色长发的女生面前坐着,然后看了看我说,“小鱼,这是我的好姐妹,宋佳音,你也可以叫她佳音。”又看了看宋佳音说,“佳音,这是我男朋友,余飞。”
那一瞬间,我相信我和宋佳音眼里流露的是一样的诧异。
可又不知道怎么开口。
那一顿饭是我这辈子吃的最尴尬的一顿饭,明明原本很熟悉的人,却又不得不假装的像不认识的样子。
那天过后,我潜意识的开始对刘蕊有了拒绝。
好久以后宋佳音问我,“小鱼,如果那天我说我认识你,你会怎样?”
想了好久,我选择了摇头,“不知道。”
我真的不知道我会怎么做。
后来,高三了,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我和刘蕊分手了,沉迷于玄幻小说中,偶尔会去和宋佳音见见面,聊一些无关痛痒的话题。
后来,一场六月的风雨,吹乱了所有的花海。各自奔向理想的前程,我选择了向北,宋佳音选择了向南。
再后来,宋佳音说她在榕树下网注册了一个账号,写着一些生活琐事。
在QQ上,我问她,“为什么当初走了之后就不回来找我?”
她说,“我不知道你的联系方式。”
我说,“那你为什么选择去南方?
她说,“因为我怕冷啊!”宋佳音停顿了一下,“我以为你会和刘蕊一起,她说过她要去你在的那座城。”
我保持了沉默。
看着屏幕上的头像慢慢的变暗,我有些弄不懂我的心是怎样想的。
“我心里喜欢的一直都是你。”
我不知道她是不是真的下线了,但我知道,她一定看到了这句话。
我以为梅子再也不会联系我,一直等到了元旦。
那天,老五他们陪着系里的妹纸一起去唱K了。喝酒过敏的我,只好一个人待在宿舍。
“我想要回到你温暖的怀里……”
我掏出手机,来电显示地是淮南。
“喂,你是?”
“……”
“说话啊。你到底是谁啊?”
“……”
“说不说?不说我挂了。”
“还好吗?”嘶哑的女声透过冰冷的耳机缓缓的说着。
“嗯,你呢?”我纠结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一问一答的过了两个小时。
她说,“余飞,你有没有像个男孩儿一样的过着?”
我说,“从你走了的那天,我就开始学着保护自己。”
她说,“我问过刘蕊了,她说你们早就分手了。”
我说,“知道。”
她说,“你有没有喜欢过刘蕊?”
我没有说话。
她说,“喜不喜欢我?”
我犹豫着,也没说话。
“嗯,元旦快乐,拜拜!”
“嗯,拜拜,元旦快乐。”
我不知道宋佳音是从哪知道的这些事情,可能是刘蕊,也可能是其他人,对于她,我没选择去隐瞒。
因为我知道,这是早晚都要遇到逃不开的事情。
第二天,2015年1月1日,宋佳音发讯息给我,“小鱼,我不喜欢你了,再也不喜欢你了。”
第三天,阴。
第四天,阴。
第五天,小雪。
第六天,中雪。
第七天,大雪。
心情就像天气走线,我知道,宋佳音,真的不属于我了。
书上说,鱼的记忆是七秒,人的记忆是七年,七秒,七天,七年。
就像我和宋佳音,七秒相遇,七天相识,却要用七年相忘。
宋佳音,上次你送过来的佳音我收到了。
现在,初为人母的你应该过得挺好吧。
如果时间能够倒转,我一定不会和你渐行渐远。
第二站、北城之南
长亭外,古道边,基友遍连天。
这是一个基友有基友的故事,也是一个不可能的爱情故事。
2012年的时候,高三,每天等着唐三的唐门更新,一看就是从早自习到夜自习,可能是因为我手大好遮掩,反正每一次都没有被班导抓过。
胖子坐在前面,也是一个爱看小说的家伙,不过我两看的方向不同,我偏玄,他偏黄,简称玄黄。
相比小说,我更爱看胖子手机被没收的时候那像死了亲爹一样的模样:“小鱼,凭啥你看小说就不会被抓?”
“你是不是收买了班导?”
“教我怎样躲班导你会死啊?”
“……”
“你想让我先回答你的哪个问题?这么多个,怎么回答?”我当然不会告诉他是因为他坐在我前面,宽阔的脊梁帮我遮挡住视线。其实就算是说了,整个班里再也找不到第二个比他还胖的了。
后来,换了一个美女老师,教地理的,胖子很厚颜无耻的用我的作业薄要下她的QQ,美女写完之后就把那页纸撕掉顺手带走了。没有什么是能难得到我的,在胖子一脸悔恨加痛苦的表情下,我用了十五分钟,我在全国一千多个叫虫儿飞飞的昵称中找到了美女老师。
我能说我加她的QQ号纯粹就是为了向胖子证明我的能力,而不是证明我内心是多么的邪恶好吗?
我承认我当初是有那么一丢丢的私心的,不知哪个子曾经说过,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喜欢上一个美女没错吧。
我和胖子的友谊一直维持到高考结束,结束的原因是因为我们都毕业了,没必要再偷偷摸摸的看小说了,他说有了新的爱好,收集种子,不用再让我教他怎么躲避班导。
我信以为真,”种子到时候结果子了,记得给我留一颗。”
他贱笑的说好,让我心底那一丝丝的内疚荡然无存。
好久以后我才懂得此种子非彼种子,只恨年少太单纯!
然后,我光荣的毕业了,整个假期都在等待的过程中度过,等待着什么呢?老爸在房间里放了一台新电脑和一根实心竹棍,老妈偷偷的告诉我说,那是老爸为我准备的。这个是令着实没想到的,忠厚考实的他竟然也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我准备去旅游,碍于束缚,最后选择了离家的最近的地方做短暂的三日游,陪我一起去的是橘子,就是我的那位美女地理老师,她说她上大学学的并不是地理,而是新闻,教书只不过是她最不喜欢的一个事情罢了。
为什么我会叫橘子一起去旅游呢?只因为橘子的一句话:“小鱼,我失恋了……”就因为这短短的六个方片字加一个省略号,我同意了。
“你当时脑袋是被驴踢了吧!”后来丁一这么说我,真的可能是被驴踢了。
站在景区最高的山顶上,橘子说她想起他了,她说:
“小鱼,我记得我以前就有碰到朋友这种情况,我当时还说以后我一定找个爱我的,我爱不爱他并不重要,只要他爱我就一切都会很好的,可是事情到自己身上,却完全都变了,爱他竟然到了奋不顾身,真的让人意想不到。 ”
我说:“橘子,做我女朋友吧!”
“你要死啊,我首先是你老师,其次,我是你姐,再说这样的话,我们绝交!”
看着那海拔八百多米的山,我真怕橘子生气的把我推下去。
九月很快的来了,我选择了一个北方的城。老爸为我准备的两样东西我默默的收下了电脑。临行的前天晚上,我陪他喝了许多酒。爸说我长大了,有些事情自己要学会控制,比如分离,比如爱情。
突然发现爸就这样的老了。
“此处位于秦岭以南,淮河以北,四季分明,属于江南的北国,北国的江南。”
“小鱼,你丫的每次是怎样逃过班导的火眼金睛的?”
“高三是场持久战,考验的不是你的智力,而是你的耐力。”
“我是橘子,是你们的地理老师。”
“……”
梦醒了,我掏出手机在记事本里记下:最让人后悔的不是一开始做的决定,而是你在实现这个决定的过程中所要付出的痛苦。我想,此刻,我懂了。
2014年,橘子生日,她给我发过来一张照片,说她的学生多么多么的好,竟然知道给她买礼物,送贺卡。真让人感动。
难道你忘了?我也曾经让你如此的感动。
第一次抱着一个女人在肩头痛哭,第一次为了一个女人去学那么多的心理学,明明我心理很正常。
橘子说:“小鱼,你要是早几年出生我会嫁给你。”
我说:“现在也可以啊。”
橘子说:“去死,我是认真的。”
“好吧,我一直都是开玩笑的…”
第三场、一场相拥而眠的爱情
喝酒过敏,疼的睡不着,站在高高的阳台上,整个校园里一片安静,丁一他们都留在了师大旁边的旅馆里,睡出了一段属于他们自己的爱情。
大学宿友六个,外加一个老乡丁一。
可能是水土不服,来到L城我就开始各种过敏,喝酒过敏,花粉过敏,看美女过敏,所以我被党和群众抛弃了,因为我不合群。
认识丁一是在老乡会上,他比较能说,一个人在讲台上嘻嘻哈哈讲了一大段,末了,来了句,“我叫丁一,丁是丁一的丁,一是丁一的一。”然后,我们就成了朋友。
那年,一个叫CF的竞技网游比较火爆,丁一拉着我说要去组建战队,我是副队长,也是狙击手,每次都喜欢待在最后看着他们向前冲,然后在后面一个一个的点爆对方的菜鸟。我们很快就成了那个区很屌的战队之一,所向披靡。
直到那年开学,才发现我们都挂了好多科,才知道,再牛逼的士兵也斗不过开了挂的BigBOSS,八挂三。
丁一删除了电脑上的游戏,义愤填膺的说:“小鱼,我们的方向错了,这是病,要改!”
去你二大爷的。
果然,没了游戏,补考的时候全过,清一色的六十分,买彩票也没有这么准吧。
丁一说:“看来哥们儿不仅有玩游戏的潜质,做学霸也是一流的哇!”
“你丫的能不能再恶心一点儿?就你那小内存,也不怕主机卡死。”说话的是宿舍老五,丁一总来我宿舍,哥几个都混了个脸熟。
后来,丁一真的像是改了一个人一样,每天早早的起床到湖边背书,再也没有逃过一节课。
直到有一天,丁一带过来一个女孩儿。说是他女朋友。
作为老乡,我很关心他的私生活,“女朋友是怎么回事?”
像是决堤了的洪水,丁一说,“我每天早上起床就是为了去见她。其实她很难搞定的,我用了一周才和她说上话,用了一周知道了她的名字和联系电话,又用了一周和她变得熟络……”丁一顿了顿,看了看我。
“没了?”我问。
“恩,没了。”他说。
我始料未及,原来妹纸这么好钓。
再后来,丁一的爱情在我们的羡慕与嫉妒下夭折了,丁一说提出分手的是他,原因是那个女生太单纯了,和他不适合。
分手后,丁一又被打回原样,逃课,通宵,CF。
这样的日子直到大三。那天,丁一和我一起去师大找老乡,顺便去混吃看妹子。一起去的还有一个学妹叫林敏。
走到一半老五发短信让我赶紧回去,丁一说他会帮我照顾好师大的妹纸和学妹的。真他妈的是个禽兽啊!
丁一那天夜晚没回,回来了也什么不说。安安静静的让人害怕。
过了一周我才知道,那天夜晚我回来了之后,丁一他们都喝了不少酒,一直玩到深夜,都回不去学校了,只好在学校旁边租了家庭旅馆。两个人一床,对,两个人一个床,我努力让我的思想不邪恶,可听到丁一说:“男女混合睡。”大家都一下子沉默了下来,心里想着:有木有圈圈叉叉?
“没你们想的那样邪恶,我喝断片了,啥都不知道。”丁一说着像很懊恼的样子。我们都知道,这货是装的。可我们都没有去揭穿他,我靠我靠的骂着。
然后,丁一每周都会去一次师大,彻夜不归,而且不带我
我说他见色忘友,背信弃义。
他却说他真的沦陷了。
沦陷在了一个叫苏雅的沼泽里,深不可拔。
他说:“小鱼,你信不信一见钟情?”
我说:“我信,可我不信你那天和苏雅没发生点什么。”
丁一说:“没有,我就是抱着她在被窝里睡了一个夜晚。”
吃了份泡面,他给苏雅打电话,他说他想她。我依稀听到苏雅从话筒里幽幽的说了两个字:“神经!”
我说:“不是挺屌的吗?歇菜了吧!”
丁一也没反驳,昂立着头,一脸陶醉的样子。
后来,丁一和苏雅开始出门登对。
再后来,苏雅以丁一的小雅大人出现在我的面前。
我开始后悔那个夜晚为什么我会中途折返,把苏雅这样的女孩儿送入了丁一这样的禽兽手中。
有人说,假如爱有天意,不惜时间距离。看来,这句话是真的。
毕业几年后,我留在洛阳。
丁一带着苏雅回到了老家的城市,我在这座陌生的城市寻求着谋生的手段。
偶尔回到洛理,戴着当年的校徽和学生证,倒也一路无阻,虽然我的专业已经被取消了,我的学弟学妹们再也没有学弟学妹了。
当年的宿管阿姨已经换了人,137的门从木质的换成了钢塑门,迎面走过的学弟学妹门都点头说,“老师好!”我微笑不语,可当我面对着以前的专业课老师说着“老师好!”的时候,对面的老师已经满头雾水。
时光就是这样,总会把你脑海里记得住的记不住的东西都统统变成沙子,一点点的流逝,而我,就这样的在我老师的脑海里消失。
感觉很伤感,却又无力的去呻吟。
那个时候的我们,没有这么多的束缚,可以在网吧通宵打游戏,可以毫不在乎的一根烟几个人一人一口的换着来,可以嘻嘻哈哈的讨论着哪个系的谁谁谁有多么多么的漂亮,特别是那长长的美腿,可以在没钱吃饭的时候勒着裤腰带躺在床上,两天只吃一顿饭,偶尔喝着果啤吃烧烤就会觉得是一件十分奢侈的事情。
我又想起丁一和老五那群牲口,幸福来的那么不易。
我把写好的文字一个个的抄在纸质的本子上,连同那些老照片,一起塞在玻璃瓶里,埋在学校的一片草坪下,我谁也没告诉,谁也不知道,记忆最好的保存方法就是尘封,伴着土壤的芬芳,深深的埋在地下,发酵,发酵,发酵。
2018年,丁一要结婚了。
他说要来洛阳拍婚纱照。我们说要给他准备一场单身派对,他摇了摇头说不行,苏雅怀孕了,他不想让她不高兴。
我们都沉默下来,心里都说:“尼玛,奉子成婚也不至于这么嘚瑟啊。”
末了,丁一说,要不我们去喝果啤吃烧烤吧,我出钱。
……
吃饭的时候,似乎都在逃避,很自觉的都选择不说近况,都选择了说以前,“以前你就知道死学习,大学四年,连个妞儿都没泡到。”“以前你不也是一样,你除了打游戏还干了啥?”“……”“都别说了,以前我没挂过科!”“靠,就你牛逼,哥几个,扁他!”
我们聊着校园里的那段日子,快三十的老爷们都像个孩子一样的抱头痛哭。
丁一醉醺醺的大声喊:“老板,再来一打果啤外加十串腰子。”
他哭着举起杯子:“哥几个,我要结婚了,一起走个。”
我以前真的不知道,果啤也会喝醉。
我送丁一回宾馆的路上,他靠在我的肩上。满口酒气的说:“鱼哥,那晚我真的只是抱着和她睡了一晚。”
嗯,我知道。
他说:“那晚林敏说她喜欢师大的那个老乡,让我把他灌醉,最后男女混合睡也是林敏的主意,她说这样方便照顾一些。就这样的我抱着苏雅睡了一晚。”
他说:“你信缘分吗?我和苏雅的缘分就是天注定,注定她是我的。”
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他接着说:“就像我第一个追的女孩儿那样,我说我和她不合适,那就是不合适,不能强留,而我和苏雅,注定要在一起的。”
他换了一个尽量让自己舒服点的姿势:“我很庆幸我遇见了苏雅,以及她肚子里的孩子。”
看着丁一那渐渐发福的脸,我突然很羡慕他。
喝酒过敏,睡不着,窗外有的是霓虹,丁一的爱情是靠他睡出来的,而我,错过了那次的爱情。
第四站、一个人的南城后雨
我在很遥远的午后、曾想是不是文字牵扯着灵魂、我在远离南城的那一段、曾想你是不是安好、记忆仍在,有些东西的陈酿、会越久的弥香。哪怕放下她一个人,也会依旧灿烂的绽放。
很早之前的文字,是说我喜欢上了南方那座城,四季如春的温暖,然后感觉不到时间。梦醒的时候,初生的阳光正暖,温热的咖啡,却除不去满心的愁绪。
夏岚说,诗人其实很容易做,寥寥几笔勾勒,只要能赚取他人的眼泪和同情,便是佳作。
我问:”我算的上是诗人么?”
她说:“你啊?什么时候你能写出一行情书,那么,我就承认你是诗人。”
夏岚是我认识的第一个广东人,确切的说是客家人。
她家住在连江口旁边的一个弄堂里,开了一家民宿,房子是她爷爷的爸爸那个时候盖的,木质的,走在上面咯吱咯吱的响,有点像危房,却古味十足。
夏岚比我大两岁,2011年,我十七,她十九。
那天,她坐在高高的柜台后面,我姐叫她:“小岚,还有空房间吗?”
夏岚抬起头,“还有两间,一间是靠窗,一间对着连江。”淡淡的语气。
“就要对着江的那一间吧。”我说。
“楼上左转倒数第二间,自己上去吧。”她丢过来一串钥匙,依旧是淡淡的语气,仿佛我从未来过一样。
好久以后我写信告诉她,你知道吗?其实,第一次见到你,我有些讨厌你!
她说:“我知道。”
我问她为什么?
她说:“因为你不是第一个。”
连江的夏天雨季特别长,每天都会下雨,却只下那么一小会儿。
唯独一个雨天,下了整整一天还没停,整个民宿里就只有我一个租客,淅淅沥沥的雨点打在屋檐外的香蕉叶上,昏黄的灯光下,像极了余光中笔下的雨,夏岚坐在柜台后面,半卷的栗子发,在灯光显得有些恍惚。
我说,“能不能聊聊,下雨,我睡不着。”
“叭叭。”雨点重重的击在香蕉叶上。
我说,“你为什么能一动不动坐在那一整天啊?”
“轰~”雨似乎又下的有些急促了。
我说,“我叫小鱼,你叫什么?”
“你能不能闭嘴,你难道不知道你很烦么?”
去你妹的,你才烦,神经病。
后来我再也没主动找过夏岚聊天,不想再犯贱。
我却发现我对她的好奇越来越加重,她整天坐在那看着几米的漫画,顺手用笔在一个厚厚的本子上写写画画,填满之后撕下来扔在一边。
我偷偷的在垃圾桶里捡回了几团被撕碎的纸片,断断续续的拼凑出这样的几段话:“天气下着雨,我就这样,独自一人,待在窗边,看着有你的那片灰色天空,来来往往,熙熙攘攘。”我看不到你心里下的雪和那无际的白,是不是和这雨点一样,隐隐的会让我忧伤?”“我在细数着你来看我的日子,等待,真的是一件难熬的事。”
再后来,我发现夏岚还隐藏着许多的秘密,例如她的腿不能走。
我一次次的从她面前经过,想知道她那些秘密隐藏的故事。
我一次次的准备张口说话,却又被内心的自尊给按压下来。
我一直在等,等一个适当的理由。
结果,一等就是一个月,我把写好的句子给她看。
夏岚看完说,诗人其实很容易做,寥寥几笔勾勒,只要能赚取他人的眼泪和同情,便是佳作。
我问,我算的上是诗人么?
她说,什么时候你能写出一行情书,那么,我就承认你是诗人。
然后我像发疯了一样的写一些断断续续的句子。拼凑给她看。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听到楼下的阿姨说,2009年以前,夏岚的腿还是好的,那个时候她念高中,不知什么时候在杂志上认识了一个北边的笔友,然后就喜欢上了那个男孩子,为了他,一个人偷偷的离家出走,却在匆忙中闯了红灯被车撞了。
阿姨讲的一阵唏嘘。
我问,“阿姨,北边是哪?”
阿嬷说,“北边就是那好远好远的地方啦。”
我问,”那个男孩儿叫什么名字?”
阿嬷说,“鬼知道那个扑街仔是谁,小岚多好的一个孩子。”
我突然发现我懂了她许多许多。
很快假期就要结束了,定好了返程的车票。
我待在房间里,看着窗外连江的水汽氤氲。满脑子都是阿姨给我讲的夏岚的秘密。
我用米黄的纸写着:
花开没有不落,等待终究会有暖阳如爱。
火车横跨过连江的时候,我在想夏岚会不会看到我写的这不押韵的词句,就算看到了会不会猜到我想表达的内容。
列车里的空气死压压的安静,我像千年木乃伊一样把自己蜷缩在靠窗的位置上,心里却开始想着那月租七百的民宿,踩上去咯吱咯吱的地板上和那淅淅沥沥的雨声。
后来,就剩下我一个人,在那遥远的北边,想着远在南城的女人。
如果你有空游荡到那个地方,可以去找找那家名宿,如果它还没有被拆迁,请替我问候一下那个叫夏岚的痴情女子。
第五站、开在彼岸的花雨
当人魂魄离开时,会踩在火红色的地狱花,一步一个血印,到达幽冥世界。
沈浪是我所认识中最细腻,也最后知后觉的男人。大学的时候他选了艺术系,主攻绘画,都说学艺术的人都有些神经不正常,沈浪也不例外。
他毕业的时候,连投了两份心仪广告公司的简历,却都石沉大海,没有一丝音讯。便索性不去找工作了,在老城区租了一套二居室,给杂志和小说绘插图,稿费倒也能养活自己。
他女朋友果果是个豪爽的蒙古女子,继承了蒙古人的一切优良血统,因为沈浪,果果毕业的时候推掉了家里安排的工作,死心要陪着他。
我时常在想,为什么好妹子都会遇到一头她爱的猪,而我遇不到,可能是我太聪明了,不属于猪那一列。
沈浪决定开纹身会馆的时候,我在一家小公司已经工作了半年,手里有了一些积蓄。
他打电话说:“兄弟,支援一点儿。”
我:“需要多少?”
沈浪:“有多少来多少?”
我:“好,等着。”
我请假去找他的时候,沈浪已经找好了店址,用老婆本把房子买了下来。不大,好在地段不错。他问我取什么名字好。
我说不知道。于是就去喝酒,喝到哇哇大吐,果果却嘛事都没有,果果笑我们太差劲,一点儿狼性都没有。
“对,就叫狼爵吧!”沈浪像是突然喝了两罐红牛一样清醒了起来。
那天夜晚忘了是怎样回到沈浪租的地方。但可以想象的到是,一个女人一手一个扶着两个喝醉了的大老爷们儿走在深秋的晚上是多么一件诡异的事情。
后来,我在另一个城市听到他们经常吵架,严重的一次动了手。
沈浪给我打电话的时候,说他在医院。
我不由分说的劈头盖脸,鞭辟入里的骂了他一顿。
好久,他说:“是我住院。”
“我靠”,我在电话这头惊诧的不能说话。
然后记起果果大学的时候是跆拳道会员,沈浪是搞艺术的,怎么可能打的赢她。
我稳了稳情绪,”说说,什么情况。”
“我真的受不了这个女人,太他妈的暴力了,不就是在帮女顾客纹身的时候多看了两眼吗?不就是对几个女客户好点吗,我又没做什么,激动个球撒!”沈浪在电话那头越说越激动。
我去L城找他们的时候,他和果果还在闹冷战,分别给他们打电话,都说让我去找对方。我去会馆找他们的时候,只有果果一个人坐在店里,一个顾客也没有。
看到我,果果竟然第一次有了泪水,“小鱼,他是不是嫌弃我了?”
“不会,他喜欢你。”我说。
“可他为什么没有以前对我那样好?”
“可能是你没感觉到。”我说。
”Tattoos_lover,你知道什么意思吗?”
“刺青恋人?”我用蹩脚的英语翻译说。
“是刺青爱人,每一个人心里都有一个爱人。就像刺青,烙印心底,你看,这朵格桑花,是他给我纹的,多美。”
在藏地,有这样一个传说:当你寻找到六瓣的格桑花时,你就将会寻找到你心中的爱人。看着果果手臂上那朵六瓣花。“他爱你,不是吗?”
“可能曾经爱过。”果果用左手抚摸过那朵六瓣格桑花。“小鱼,告诉他,我走了,如果他在乎我,他会知道怎么做。”
“真的要这样吗?你们这个店我可是有股份的,你这样是不是不负责啊?你先冷静会儿。”我逃也似的走到一边,拨通沈浪的电话。可是不在服务区。
操你大爷。
果果收拾好了东西,很少,拉着一个小小的旅行包,“小鱼,你告诉他,他买的东西我一样也没带走。”
“你自己和他说不行吗?”我说。
果果用手擦了擦眼睛,“不了,我要回家。”
我最终没能拦得住果果,就这样看着她一步一步的向前走。
“小鱼,我不是故意要把他打成那样的,是个意外。”坐上车的瞬间果果回过头来大声的哭着说。
我找到沈浪的时候,告诉他果果的事,一字不落的说了,他坐在医院花园的条椅上一根接着一根的吸烟,保持沉默。
“妈的死女人,她穿的内衣还是我买的,她脱下来没?”沈浪突然丢下烟头,用脚狠狠的蹬了一脚,“我去找她,不能让她穿着我给她买的衣服去给别的男人看。”
我说,“你不怕她再揍你?”
沈浪沉默了一会儿说:“这个死女人,老子没让她走她竟然跑了。”说完就哭了,说,”我要告她,让她付医药费。”
后来,我辞了工作,和沈浪一起维持着会馆的生意。闲着的时候沈浪也会绘些插图赚些烟钱,日子就这样不死不活的过着。
他在卧室里画了一副大大的画,上面画满了种不知名的花儿,一条宽泛的不知尽头的河深深的阻隔着,对面站立着一个还没画脸的女子。
我问他,“那画里的女子是谁?”
他不说话。
我说,“这幅画可以卖些钱。”
他不说话。
我,“那这花儿是什么名字?”
“彼岸花。”
刹那觉得智商完全不够用。
我平静了一下说,“在哪找的这么文艺的花儿?”
沈浪说,“她以前喜欢这花儿。”
“那咱们去找她吧!”
沈浪说,“”或许她现在过得很好呢?干嘛要去打扰她,她说的对,可能我们真的不适合,是我变心了。”
我说,“你不去你怎么知道她过得好不好?可能她还喜欢着你呢?”
沈浪摇了摇头,接着像被狗咬了一样的蹦了起来,“她过得好不好关我毛事儿啊,谁再跟我提她我跟谁急!”
我心想你不让提她还挂了这么大的一幅画来想她。
“要不咱把这店卖了吧,反正又挣不了多少钱,还不如出去转转,你多卖几幅画来的快。”
“那你干什么?”
我看着他,“我帮你卖画,做画展。”
“卖掉可以,这幅画不可以卖,还有,我要纹朵花。”沈浪沉默了一会儿说。
沈浪把胸口上文的龙用药水洗掉,然后画了一簇彼岸花。
“小鱼,你来帮我纹。”
我接过纹身针一点点的在他身上画着,“有没有一点儿像华佗给关公疗伤的感觉?”
“疗你大爷,人家华佗技术比你牛逼多了。”沈浪嘶嘶吐着气说。
“看着还不错!看着沈浪胸口上的彼岸花,在渗出来的血迹点染下,像真的一样。
卖了会馆,买了一辆二手捷克,向北走,一直走,什么时候心情爽了再回来。
一路北上,没有目的地的直走。穿过黄河,路过太行,看着北方的雾霾,喝着衡水的老白干。
过了张家口,才到了丰宁的坝上草原。
望着传说中诞生过蒙古人和蒙古狼的的草原,我说,“还要继续走吗?”
“不用了。”沈浪停好车,点燃一根烟。
“她老家是不是就在这里?”
“嗯,我以前来过。”吐了一个烟圈,慢慢的变大,变大,消散。
我说,“要去找她吗?”
“嗯,不去。”
“你,你,你到底去不去?”
“去!”沈浪从猛的吸了一口,踩了下油门,向前飙去。
天黑的时候找到了果果的家,沈浪轻车熟路的带着我走进小区,可果果家里没人。
沈浪敲开了对面的门,一位老太太开的门,“奶奶,你知道都兰家的人都去哪了吗?”
“都去都兰男人家去了,明天可能会回来。”
听到这,沈浪像是被抽干了全身的力气一样的往后靠,我扶着他跟老太太说了一声谢谢。
坐在驾驶位上,沈浪表情仍一阵恍惚,我问,“都兰是谁?”
他沉默了一会儿,眼泪又往外飙,“这个死女人,说好只爱我一个人呢,全他妈的是谎话。”
我抽出两张纸巾递给他,说,“回L城吧。”
沈浪到了洛阳一家小广告公司,做了设计总监。
我陪了他一阵子,离开了洛阳,开着那辆二手车,沈浪说是送给我的,算是赔偿。我开着二手捷克一个城市一个城市的寻找我理想的落脚所,偶尔给朋友打打电话,包括沈浪,可他很多次都没接,日子就像这样平淡的过着。
2018年,同学聚会,又回到洛阳。
住在沈浪买的新房子里,朝南的阳台上,种着未开的彼岸花。
那天,喝了很多酒,喝的哇哇大吐,可却再也没有一个果果一手一个架着我们回家了。
那副未完成的画仍挂在新房子的客厅里,画里的女子却被添上了精致的五官,越看越像她。
我说,“是不是还放不下?”
沈浪说,“小鱼,你知不知道,爱一个人最好的结果是什么?”
我说,“给她幸福。”
沈浪说,“对,我想通了,既然我给不了她幸福,那就让别人代替我给她,结果都是一样的,不是吗?”
我无语对答。
他接着说,”我对得起许多人,唯一对不起的就是果果。”“你知道吗,那次她打我,我只是被她推倒的玻璃瓶砸到的。”“我想她,好想好想。”
我从不知道沈浪会有这样的一面,我第一次这样的被一个男人打动。
我带走了那副画,我知道,沈浪需要重新开始,而他,不需要它。
好久以后我知道了彼岸花的花语,当人魂魄离开时,会踩在火红色的地狱花,一步一个血印,到达幽冥世界。
而果果就是沈浪的魂魄,刺在沈浪的胸口,所以,当果果不在的时候,他就失了魂丢了魄,无家可归,流离失所。
尾:
I love three things in this world.
Sun, moon and you.
Sun for morning,
moon for night ,
and you forever .
浮世万千,吾爱有三。
日,月与卿。
日为朝,月为暮,
卿为朝朝暮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