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小精悍的文章最受人喜欢
有一位文友(寻找写点)说:“短小精悍的文章最受人喜欢。”
其实我对这个观点也是挺疑惑的。但并不妨碍我去分析一下。
在智能手机与互联网没有兴起的时候,小说特别是武侠小说,挺受欢迎的。而如果放在短视频兴起的当下,或许就不一定了。即使写得再好,应该也没有那么轰动一时了吧。既然很多让人如痴如醉的玄幻小说,听说也在不断的流失读者了。
在生活节奏快的网络时代,很多人的娱乐方式好像也碎片化了,感觉这也是短文案大行其道的原因之一。很多人,似乎更喜欢在一句话或一段话的文案里学习与感悟。这也给了很多毒鸡汤一个机会。
也有一位文友(快乐咕噜噜)说:“会写长文也是一种能耐,没必要去迎合现代人浮躁的眼光。”说现代人浮躁,有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嫌疑,不值得提倡,但我还是同意,一个写作者,只要觉得写得快乐,写得有意义有价值,那么,想写什么都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