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系的老师在讲张爱玲笔下的爱情时,说她擅于把爱情写得充满博弈和心机,然而我在世钧和曼桢的爱里没有看到。
或许是因为我是在老师说这些之前读的,还没有把这个观点代入书里,而是用自身对爱纯粹的理解去感悟,所以看到的是一个不同的故事。
起初看到书名,尤其是半生二字时,就料想到是个悲剧。
张爱玲用半本书的文字去写曼桢和世钧从相知到相离的那几年,而后相离到重逢的那十四年就在指顾之间,日子过得没留下一点值得记忆的痕迹。
从前,世钧冒着雨帮曼桢找回掉落的红手套,也帮曼桢找到了属于她的最好的一样东西。后来,他随手扔掉他给曼桢的红宝石戒指,丢掉了最后找回她的机会,只得错过彼此托付余生。
“也许爱不是热情,也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了生活的一部分。”
他们拥有过千载难逢的巧合,但后来却和从前隔着一重山了,再也回不去了。原来在最痛苦的日子里要跟世钧诉说的事,事隔经年,化为了最平淡的语气。但不变的是一直有那么一个人,永远在等着他,哪怕隔着悠悠岁月,哪怕此后便是诀别。
书看到一半时,最让我心疼的是曼璐。她为了家人牺牲了自己的幸福,撤回和豫瑾的婚约,甘愿当一个舞女,最后嫁与非人,被辜负甚至摧残。面对丈夫祝鸿才对妹妹曼桢的非分之想,她骂他说是她牺牲自己让妹妹受的教育,不是来给别人当姨太太的。可怜的是,她却走上了连自己都厌恶的命运。
“两人默默相对,只觉得那似水流年在那里滔滔地流着。”
她可以忍受自己艳丽的妆容下苍白疲倦的脸,至少心里存有关于豫瑾的美好回忆。然而他们重逢时她一心以为豫瑾没把她忘掉,所以在追逐着她的影子。没想到豫瑾一句话就把她所珍惜的回忆都否定了,归于从前的幼稚可笑,连最后一丝幻想都没给她留下。信仰被摧毁,让她失掉了理智,亲手造就了另一个悲剧。可悲可恨更可怜。
翠芝是这本书里我很欣赏的人,虽然是南京旧式家庭里的千金小姐,可她做的那些刻薄的事却让我讨厌不起来,反而让我觉得是直率而天真。她也从来也只对在意的人和事细心,那种毫不顾忌的任性而为让人羡慕。
张爱玲的文字华美细腻,将人物的内心刻画得近乎真实,里面每个人物都爱而不得相守,都是或多或少由于当时的旧式观念造成的。她的笔只安于一隅,连战乱都只是这个故事一抹淡淡的底色。这种悲剧是时间世事的苍凉带来的,但是他们仍为对方保留不肯随时间改变的部分,想着也就不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