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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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数章节:丹佛
丹佛,有色人种。
现街头乞讨。
从认识黛比开始介绍自己从未和白种女人正式的说过话,又一次海试帮助一位小姐修轮胎,后来被白种同龄小伙给胖揍了一顿,此后再也没有招惹过百白种女性。一直是从农场里给白种人做苦工生活,知道稍有思想,要摆脱这种生活,自己跳上火车,到了城市,以为可以有佣金,但是一个只有苦力没有特长的黑人来到城市,并没有什么就业机会,只能露宿街头。
小时候和祖父祖母生活,好长时间都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当时他们也不需要名字,有个特殊代号知道是在叫谁就可以了。有色人在当时的环境就是穷,颠沛,所以丹佛根本不知道妈妈是否太年轻还是因为什么而不在身边。其实童年的时光不管艰辛还是遭受歧视,都是可以找到乐趣的。好日子持续没有太久,丹佛就亲眼看着大妈妈被一场火烧死了。
此后丹佛和哥哥遍跟着丹佛的爸爸生活了一段时间,此间,丹佛发现爸爸好像稍有点小钱,因为他开着辆车子,后来又发现爸爸跟着别人的老婆有关系,甚至于可能结仇到教堂都不敢进,直到某天爸爸出去再也没有回去,听说爸爸开着的车子脱离马路,并被人捅死,这段片刻性的戏剧结束。
叔叔詹姆斯过来接走两个小家伙,到另外一座农场。詹姆斯和艾莎阿姨都是当时的佃农,据丹佛描述,佃农其实实质和奴隶制度相差无几,一般佃农会有一到两个主子,一个是雇佣劳动,一个是剥削劳动成果,两者加起来就是使他们日复一日的辛苦劳作,并生活鲜有改善。虽然当时丹佛还是小孩,但是明显感到农场主不会根据实际劳动成果给到相应的报酬,甚至不欠钱都是好事。
知道后来詹姆斯叔叔寻到一处大一点的农场,生活虽然还是拮据,但是增添了不少趣味。生活中的劳作还是要有的,但是除了劳作之外,还要想办法搞些吃的。生活所迫,乐趣只能从填饱肚子中获取。
第五章中有一段是描述马和骡子,丹佛表示自己明显喜欢骡子,勤劳苦干不挑剔,对照当时的人种的阶级性。
第七章中,丹佛已经开始自己捡棉花了,在农场里遇到了一个同岁的白人小伙伴,成为小伙伴的时候,丹佛郑重的问:你的家人不介意吗,其实丹佛已经被这种事打压过并且很有分寸,后来知道小伙伴是农场主的侄子,学校放假到农场玩的。
孩子们的世界其实是很单纯的,朋友之间就互相帮助,互相分享,不问出身,不问来历的情谊。小伙伴货拿好吃的给丹佛,还因为丹佛想要买一辆自行车,还帮助丹佛捡棉花,帮他偷棉花垫在丹佛的棉花下面。。。。。。
止。
朗,白种富人。
现从事画作交易工作。
从自己最难堪的回忆开始,自己从家境一般做错事被老师惩罚的小学生,长大到卖浓汤,卖名画,到财物阔绰的富人,想起来,有钱之后并没有使他有目标有向往,他的目标便让当年的老师和前女友们知道他现在过的很好,自己满足自己的报复心便一切都好。介绍自己的客户如何富有款待他,除了显示他所处的富人圈子之外只剩虚荣,虚荣的没有意义,秉承——最棒的复仇就是过得更好——的黑色鸡汤理念。心血来潮便换车,好在还有妻子的理性在引导,才没至于虚荣暴涨。
开艺廊期间,遭遇过黑人的抢劫,只抢了22元,还被追的洒在了身后,便造成了心理特殊的印象,不过,好在万事都还有"不过"。
小时候出身于低产阶级,并不是富有人家的孩子,在外公的黑土农场上度过的难忘的童年。。。。。。。。经常跟着外公到"黑鬼城"去寻找劳力。不清楚那地方为什么没有名字,有色人们像是也没有名字似的。每当黑人们干完活就被拉到商店旁吃廉价的食物,而白人则要受到很尊重的招呼,当时有过难过和不满,但都未实施措施。
上大学时,与女孩联谊活动,由于自己妈妈做的衣服显然不是很符合潮流,但是被一位女同学的话语送到了情绪的风口浪尖。
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