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林语堂先生写的《假定我是土匪》,有些意外。
其实意外的不是这篇文章,而是他提到的做土匪的两个必备技能。
其一:写得一手好书法。
其二:拟得体动人的通电。
其一说是需半个世纪才可练成,而且需亲力亲为。其二却是可以雇人代写。
为什么书法这么重要?林先生的意思是可以给人题写匾额对联,充当读过圣贤书的雅人。续而结交当地士绅,成为会文的土皇帝。
这真是万万没想到。可是需练半个世纪才行。我还需练那么49年差不多,有这个必备条件之后,假定我还活着,恐怕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这辈子当土匪没戏了。压寨夫人也不行,又老又丑。军师?更没有机会,榆木脑袋不开窍。只会被人骗,36计计计都中计。也轮不到。
当个小罗罗。可能行,除了站岗放哨。本人的视力不允许啊……或许可以考虑去后厨烧水烧火的。怕是精力不行。
要不还是多读些书,去考考状元之类的,可能有戏。对了,还需变换一下装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