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就是一个人情社会,什么都得靠关系”,“国民的种种行为说明了民族的劣根性”……每每听到或者看到这种言论,本能地想要反驳,却不能从我的阅历口袋中翻出合适的论据,虽然深知“存在的即是合理的”,但《乡土中国》为中国社会存在的这些问题作出了更加合理、细致和深层次的解释。
在费孝通先生看来,中国的基层社会是乡土性的。农业和游牧业、工业不同,它直接取资于土地,游牧人可以逐水草而居,随迁随走,做工业的人可以择地而居,迁移无碍,而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动不得,侍候庄稼的农民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中国有着古老的农耕文明,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对土地有很大的粘性,轻易不会迁移,这样的社会也就有着很强的稳定性,变迁非常慢。概括来讲,《乡土中国》中作者描述的乡土中国的形成过程是:农耕生活-封闭自足-熟人社会-差序格局-偏重私德-伦理生活-礼教社会-教化权力-无讼无为-血缘地缘-强化封闭。了解了这一过程,我们熟悉的社会生活的各种样态便都可以找到合理性和必然性。
一、差序格局
差序格局是作者提出的一个重要概念。中国的社会格局,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以“己”作为中心,因社会影响而向外推出去同心圆波纹,被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其中越靠近中心的位置越重要,随着波纹向外重要性逐渐弱化,如此形成有序的差序格局。维系这种格局的便是人伦。伦可以理解为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伦重在分别,是有差等的次序。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我们社会中最重要的亲属关系就是这种丢石头形成同心圆波纹的性质。
与中国差序格局截然不同,西洋社会组织的团体格局,像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他们常常由若干人组成一个个的团体,团体是有一定界限的,谁是团体里的人,谁是团体外的人,不能模糊,一定分得清楚。在团体里的人是一伙,对于团体的关系是相同的,如果同一团体中有组别或等级的分别,那也是先规定的。需要说明的是,差序格局中的以“己”为中心并不是个人主义,而是自我主义。个人是对团体而说的,是分子对团体。在个人主义下,一方面是平等观念,只在同一团体中各分子的地位相等,个人不能侵犯大家的权利;一方面是宪法观念,指团体不能抹煞个人,只能在个人所愿意交出的一分权利上控制个人。这些观念必须先假定了团体的存在。在中国传统思想里是没有这一套的,因为我们所有的是自我主义,一切价值是以“己”作为中心的主义。在孩子成年了住在家里都得给父母膳宿费的西洋社会里,大家承认团体的界限,在团体里的有一定的资格,资格取消了就得走出这个团体。在他们不是人情冷暖的问题,而是权利问题。在西洋社会里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却是攀关系、讲交情。
在这个差序格局的水波圆中,公与私是相对的,无论站在哪一圈向内皆成体系:家庭、单位、行业、地方、省市等等。圈内圈外是最重要的利益分割线,而非公理、道德。水波圈内的人在乎的是圈内的“自己人”,圈外与己无关。个体可以为了圈内的利益而不惜损害圈外人的利益,之所以维护圈内利益,无外乎圈内的人是某种意义上的利益共同体,利益可以共享或分割,互通有无,彼此成全。所以有“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一家有罪,则十家连坐”,都因中心势力的变化而进行相应的伸缩。
二、礼教社会和教化权力
在伦理为纽带的差序格局中形成了礼俗社会,衍生出了教化权力。乡土社会是个“无法”的社会,“无法”并不影响社会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合乎礼的行为就是对的,也就是合式。单从行为规范这一点来说,礼和法是没有差别的,两者差别在于维持行为规范的力量,法律靠国家权力强制规范,而礼靠的是传统,即社会所累积的经验。礼又异于道德,是甚于道德的,道德是社会舆论所维持的,做了不道德的事,见不得人,那是不好,如果失礼,不但不好,而且不对、不合、不成,这是习惯所维持的。礼是经教化过程而成为主动性的服膺于传统或者经验的习惯。因为礼是传统,是整个社会在维持的秩序,变迁很慢的乡土社会才拥有这种传统,这是礼形成的重要条件。所谓教化,是父对子、长对幼、上对下的评判决定权,因差序而不容置疑和反抗,只有顺从。在礼教社会,每个人知礼是责任,社会假定每个人是知礼的,至少社会有责任使每个人知礼,所以“子不教”成了“父之过”。
三、血缘地缘,商业发展
缺乏变动的文化里,长幼之间发生了社会的差次,年长的对年幼的具有强制的权力。这是血缘社会的基础。血缘的意思是人和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亲属关系来决定。亲属关系是由生育和婚姻所构成的关系。血缘社会就是想用生物上的新陈代谢作用,生育,去维持社会结构的稳定。在稳定的社会中,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不分离的。地域上的靠近可以说是血缘上亲疏的一种反映,区位是社会化了的空间。
亲密社群中既无法不互欠人情,也最怕“算账”。“算账”“清算”等于绝交之谓,因为如果相互不欠人情,也就无需往来了。社会生活愈发达,人和人之间的往来也愈繁重,单靠人情不以为耻相互间权利和义务的平衡。于是“当场算清”的需要也增加了。货币是清算的单位和媒介,有了一定的单位,清算时可以正确;有了这媒介可以保证各人间所得和所欠的信用。在乡土社会中,有专门作贸易活动的街集,街集时常不在村子里,而在一片空场上,各地的人到这特定的地方,各以“无情”的身份出现。在这里大家把原来的关系暂时搁开,一切交易都得当场算清。在农村老家和这个最相似的,应该就是“集”和“会”了,集市是在早上开设的,大概是5点-7点,只交易一些菜品果蔬,供方圆几个村子的人采购作三餐的食材,集市每两天一次;会市会持续将近一整天,若是遇到集市,便是在集市结束之后开始,在日渐黄昏的时候结束,会市的商品琳琅满目,比集市品类要多不少,卖菜蔬的、卖水果的、卖衣服的、修鞋子配钥匙的、卖小孩子吃食的……零食当然是孩子们最爱光顾的,水果衣服的摊位多半是家长强行带孩子去的,挑好东西付钱的时候总少不了客气一番:“不用给钱了,拿走吃/用吧”“带着钱的带着钱的”“那零头就抹了”。孩子们一般对这些都是漠不关心的,但实际上却深受濡染。
商业是在血缘之外发展的,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确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契约是指陌生人中所作的约定。在定契约时,个人有选择的自由,在契约进行中,一方面有信用,一方面有法律。法律需要一个同意的权力去支持。契约的完成是权利义务的清算,须要精密的计算,确当的单位,可靠的媒介。在这里是冷静的考虑,不是感情,于是理性支配着人们的活动——这一切是现代社会的特性,也正是乡土社会所缺的。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
四、男女有别
“男耕女织”、“男女有别”等词汇将男女划为两类,不仅仅体现在社会分工导致的社会地位不平等,在我国还体现在日常的人际交往和交流中,所以会存在令人动容的同性关系,像“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的誓词、“两肋插刀”的义气。《乡土中国》对中国含蓄的男女关系也有着很有意思的见解。
家族在中国的乡土社会里是一个事业社群,凡是做事业的社群,纪律是必须维持的,纪律排斥了私情。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子女在这团体中是配角,他们长成了就离开这团体。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有其它团体来担负,不在家庭的分内。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乡下,有说有笑有情有意的是在同性和同年龄的集团中,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们又在一起,除了工作和生育事务上,性别和年龄组间保持着很大的距离。费先生认为这是把生育之外的许多功能拉入了这社群中去之后所引起的结果。中国人在感情上,尤其是在两性间的矜持和保留,不肯像西洋人一般的在表面上流露,也是在这种社会圜局中养成的性格。
恋爱的持续依赖于推陈出新,不断地克服阻碍,也是不断地发现阻碍,要得到的是这一个过程,而不是这过程的结果,从结果来说可以是毫无成就的,而且使社会关系不能稳定,使依赖于社会关系的事业不能顺利经营。在乡土社会中这种精神是不容存在的,它不需要创造新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是生下来就决定的。它更害怕社会关系的破坏,因为乡土社会所求的是稳定。男女间的关系必须有一种安排,使他们之间不发生激动性的感情,那就是男女有别的原则。“男女有别”是认定男女间不必求同,在生活上加以隔离。这隔离非但是有形的,所谓男女授受不亲,而且还是在心理上的,男女只在行为上按着一定的规则经营分工合作的经济和生育的事业,他们不向对方希望心理上的契洽。
在社会结构上,因之发生了同性间的组合。同性组合和家庭组合原则上是交错的,因为以生育为功能的家庭总是异性的组合。因之,乡土社会中“家庭”的团结受到了这同性组合的影响,不易巩固。于是家族代替了家庭,家族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男女有别的界限,使中国传统的感情定向偏于向同性方面去发展。“不求同日生,但求同日死”。对生活的态度是以克己来迁就外界,那就是改变自己去适合于外在的秩序。社会秩序范围着个性,为了秩序的维持,一切足以引起破坏秩序的因素都被遏制着,男女之间的鸿沟从此筑下。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
随着经济发展和互联网及智能手机等高新科技产品的普及,如今的乡土中国或许早已变了样,但诸多社会问题的根源,还是可以从费先生的《乡土中国》中找出一些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