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整宿睡不踏实,辗转反侧大概也被张爱玲的小说影响,因为一本书而睡不着,这还是第一次。 《红玫瑰与白玫瑰》,最初吸引我的是书名,我最爱最想每天都能拥有的花朵就是玫瑰花。爱玫瑰,一是花名间散发着迷人香气,二是玫瑰花朵美艳,三是象征爱情。而读完张爱玲这篇小说后,已然对玫瑰多了一丝怜悯与遗憾。她的文字里总是流淌着淡淡的忧伤,无论哪一部。偶然的欢愉色调,也仅仅是浅浅一笑便立刻恢复呆然的僵硬中。她的小说之所以吸引人,不知多大成分是源于忧伤的魅力。如果你认同张爱玲在这部小说里描述的男人本性,就会沦陷,陷入绝望、清醒、不屑。。。。。。一针见血,透彻见骨,绝到让人窒息。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红玫瑰是美艳中带着时光践踏混的罪恶感,白玫瑰是清丽纯洁中带着时光荏苒后的乏味呆滞。一朵花,无论如何去滋养,终是会败的,而败的时候,习惯于美艳或纯洁的男人便失去了当初的迷恋。倒不是从道德的制高点上去抨击男人,这不过是因为大多男子不能欣赏玫瑰所有的姿态罢了。因一种姿态而倾倒,当另一种姿态取代时,于情于理也难以让人持续爱下去。情之悲,爱之贫。
因此,玫瑰并非只有盛开时的美好,也带有颓败时的丑陋,而爱是因美而起,你又凭何让爱经历衰败也不减一毫一分?加之有刺,有逐渐散发的腐烂气息,而又没有代偿品可弥补玫瑰之缺憾,薄情与滥情也就可以理解了。这并非一个道德或伦理就能制约或解释的问题,因为人性大于束缚,生存大于精神。
但我并不对爱情持悲观态度。因为懂得,所以慈悲。找一个懂并且有资质懂的人,用爱让彼此成为更好的伴侣,则玫瑰之发芽、开花、凋零、成泥都会成为值得欣赏的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