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好啊,又见面了。
前两天情绪不太好,写了两篇文章宣泄自己糟糕的情绪,都被我设置成了私密。返校后接了一个紧急任务,忙了一整天,更文就被搁置了。
终于处理完所有的事,我重新打开电脑,敲下久违的文字。
习惯的力量是不容小觑的,当我习惯写作后,文字已然成为了前行路上无声的朋友。断更了一天,再次拾起它,就好像突然间乱掉的心跳节奏重新回归了平缓,依旧有力却让人格外心安。如此,就是习惯。
五一假期前在读老舍先生的《离婚》,回来后接着上次的情节继续读,数天前夹进书中的那片小树叶失去了光泽,有黄斑攀附在叶脉上,周边染上了黑色,变得薄而脆。但是树叶间却充盈着淡淡的清新气息,指尖的每一个字跳跃着,格外有生命力。
今天读到的部分中印象最深刻的是先生笔下的那个叫“英”的小男孩。他是个黑黑的,楞头磕脑的小伙子,父亲很爱这个黑小子。老舍先生写他和父亲比谁吃得快的时候,他的一张小黑脸变成了紫色,而他的父亲噎成了绿色。这一句话实在是太有画面感,我捧着书“哈哈哈”地笑出了声。
在我看来作为语言大师的老舍,也应该是一个细节控。他将人物的神态刻画得格外细致,独到的修辞手法让人拍案叫绝,仿佛你透过文字就能瞧见那一个个各具特色的人儿。
读书是一辈子的事,我们永远在路上。对于一个写作者来说,读书更是每日的必修课,有“输入”才能有“输出”,而保持高质量的“输入”可以促进我们“输出”水平的提高。
一直读书吧,让灵魂充满书香,这样便也不负青春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