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管理是指由下级与上司共同决定具体的绩效目标,并且定期检查完成目标进展情况的一种管理方式。由此而产生的奖励或处罚则根据目标的完成情况来确定。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过程中,我们同样可以常态运用目标管理法。
目标管理法属于结果导向型的考评方法之一,以实际产出为基础,考评的重点是员工工作的成效和劳动的结果 。
目标管理体现了现代管理的哲学思想,是领导者与下属之间双向互动的过程。目标管理法是由员工与主管共同协商制定个人目标,个人的目标依据企业的战略目标及相应的部门目标而确定,并与它们尽可能一致;该方法用可观察、可测量的工作结果作为衡量员工工作绩效的标准,以制定的目标作为对员工考评的依据,从而使员工个人的努力目标与组织目标保持一致,减少管理者将精力放到与组织目标无关的工作上的可能性。
目标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1.要有目标。首要关键是设定战略性的整体总目标。一个组织总目标的确定是目标管理的起点。此后,由总目标再分解成各部门各单位和每个人的具体目标。下级的分项目标和个人目标是构成和实现上级总目标的充分而必要的条件。总目标、分项目标、个人目标,左右相连,上下一贯,彼此制约,融会成目标结构体系,形成一个目标连锁。目标管理的核心就在于将各项目标予以整合,以目标来统合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的不同工作活动及其贡献,从而实现组织的总目标。
2.周密计划。目标管理必须制定出完成目标的周详严密的计划。健全的计划既包括目标的订立,还包括实施目标的方针、政策以及方法、程序的选择,使各项工作有所依据,循序渐进。计划是目标管理的基础,可以使各方面的行动集中于目标。它规定每个目标完成的期限,否则,目标管理就难以实现。
3.相互为用。目标是组织行动的纲领,是由组织制定、核准并监督执行的。目标从制定到实施都是组织行为的重要表现。它既反映了组织的职能,同时反映了组织和职位的责任与权力。目标管理实质上就是组织管理的一种形式、一个方面。目标管理使权力下放,责权利统一成为可能。目标管理与组织建设必须相互为用,才能互相为功。
4.管理意识。认识到自己是既定目标下的成员,诱导人们为实现目标积极行动,努力实现自己制定的个人目标,从而实现部门单位目标,进而实现组织的整体目标。
5.有效配合。考核、评估、验收目标执行情况,是目标管理的关键环节。缺乏考评,目标管理就缺乏反馈过程,目标管理的目的即实现目标的愿望就难以达到。
目标管理法的评价标准直接反映员工的工作内容,结果易于观测,所以很少出现评价失误,也适合对员工提供建议,进行反馈和辅导。由于目标管理的过程是员工共同参与的过程,因此,员工工作积极性大为提高,增强了责任心和事业心。目标管理有助于改进组织结构的职责分工。由于组织目标的成果和责任力图划归一个职位或部门,容易发现授权不足与职责不清等缺陷。
当然,我们也应明晰目标管理法的天然缺点所在。目标管理法没有在不同部门、不同员工之间设立统一目标,因此难以对员工和不同部门之间的工作绩效横向比较,不能为以后的晋升决策提供依据。这就需要我们自觉增加补偿性的相关评价制度予以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