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不见,我到现在还没学会爱和喜欢哪一个重要。喜欢就是喜欢,没什么理由吧。这是我大四即将毕业给初恋女孩留的言。
七年过去了,当我面对昔日的老友,我依然会坦然说起那些年追过的女孩,就像我的青春还在眼前一样。
初中的小课堂,可以眼里没有老师,穿着拖鞋上英语课。可以翘课遍游大山,搜寻山之野味。也可以翻墙通宵上网,体验初晨的那一缕寒意。那些翻跃的山河,我只记得有你一起追逐过的那一座,我管它叫情人山。那青葱的绿意,伴着初晴的小雨。依旧年少的我,在这儿曾疯狂到把裤子玩破了,惹的同学们连连哄笑。那些青春的誓言,我就只记得“自知之明”四个字,这是你对我说的,可我一直没丢,也许我觉得很受益吧。这是你在我最喜欢的运动中,扔给我的至理名言,以后我对这项运动就一直珍藏起来。那时候,我最大热爱就是打国球和篮球。我们男生分成两个小帮派,我们是乒乓球小分队,是漂亮女生比较热衷参与的项目。
慵懒的太阳开始释放它的热量,我们迎来了久等的体育课。拿起球拍,我们拼命就去抢地盘了。也就是那一次,班上的四小花旦,当然包括你。尽然参加了我们直男的乒乓项目,那我得可得好好打,要与美女过招,不能认怂。我先挑翻了好友,成了庄家。这不心里数着了,马上小花旦孙芳芳要上场了。一眼瞧出你和她一起,我可得收拾收拾人。我和孙芳芳打着和平球,我就连连出好球,可把她乐坏了。这女人的魅力一得到释放,就像四月桃花。最后,我还是送走了孙芳芳,我的最终目标是和你过招。当你拿起球拍,换我乐坏了。你话不多,没像芳芳叫对方让球。我这大男子气概一下子被打击到了,真不是滋味。第一回合,我接球后送出一个近身球,完胜了你。你就说会不会打球,我直言不想和你打友谊赛,你根本不是我对手。大言不惭的道,来来来,三球儿把你搞定。在我的一番嘲讽之后,心平气和的你出其不意的给了我一记边角球,太耍赖了,发球还带边的,我又是一番调侃。据理力争的你说这叫兵不厌诈,况且你还一大男生,就没点招架之力。我一时无话,毕竟人家真是初来匝道的新手。吃瘪也就吃瘪,后面我可没手下留情,左右送出边角球,打发走了她。我体会到了春风拂面的感觉,笑的合不拢嘴。又到了与芳芳同学打和平球了,我们边打边聊,羡煞旁人。女人一旦生气,是十分可怕的。又轮到你,你没和我发球,就说了你有点自知之明,好吗?这四个字的杀伤力太大了,我在心里认输了,这是得意后的甘泉,喝了让人发醉。我没心思打了,也就败下阵来,去和钢铁汉子们打篮球了。
初三,要毕业了。还不懂喜欢人的我,会莫名奇妙的开始关注你了。从你家门前走过,我总希望会遇见你。看到你爸爸炒菜,我就想着要去吃一回,可是一直没鼓起勇气走进去。上课,我也变得安静了,大家都忙着看书考试,没人和我玩了。我就呆呆的看着你,坐在后排的我多希望你能和我有心灵感应,那时候我唯一认真做的事,就是静静的看着你,觉得这世界就我和你,依然美好。化学物理符号也成美丽动听的音符。
之后,我初三失利,我只身一人留在原地回首所有人的过往,也包括和你的点点滴滴。我喜欢你就像青春的笑脸,是没有任何杂质的塑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