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上午9时,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回顾了2021年的经济增长情况,同时对2022年的经济发展设定了目标。
2022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5%左右。
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全年控制在5.5%以内;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
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进出口保稳提质,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
能耗强度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核,并留有适当弹性,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