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考勤是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的主要依据,全体员工都必须高度重视。
2、作息规定:
公司员工应严格执行公司作息时间规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工作时间及考勤以钉钉系统显示为准。
2.1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八小时制。
2.2公司员工每周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40小时。
3、公司员工加班审批与调休规定:
3.1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非提成岗位的工作人员。
3.2加班申请及审核程序
(1)加班人员须在钉钉系统中填报加班,经部门负责人审批、总经理审批后,加班生效,否则不予认定为加班,不计考勤。
(2)加班人员在钉钉系统中打卡或签到(签到仅限外出办公者),加班结束后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加班工作完成情况。
(3)每月 日综合部同各部门负责人复核员工加班情况,核对钉钉系统中的打卡或签到无误后计入考勤核算加班工资或调休。
(4)工作日之外需值班的情况,由综合部统一安排,值班人员按时在钉钉系统中打卡,计入考勤,无需审批。
3.3加班核算标准:
(1)调休优先原则。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用。
(2)加班超出正常工作日时长的、在休息日或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加班超过1小时核算加班费,加班时间以每半小时核算(以钉钉打卡时间为准)。
(3)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且无需填写加班审批单,由综合部统一汇总。
3.4换休程序:
加班人员加完班后,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提出换休,应提前在钉钉上填写请假审批。请假类型为调休,经部门负责人审批,总经理批准,抄送至综合部考勤统计人员。
3.5以下几种情况不计做加班:
(1)如不按要求填报钉钉加班审批的视为自愿无偿为公司服务。
(2)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应完成而未完成工作的。
(3)因业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4)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且完不成任务,取消加班申请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5)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参加培训导致8小时以外工作的。
(6)员工出差期间原则上不计算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