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想要写这个题目,是因为今天看了一篇文章,要不要给讨厌的人好脸色。如果是因为自己没有给讨厌的人好脸色而招来别人的不喜欢,那也没什么好在意的,尤其是针对自己身上的这种事,一个人,是不可能会有百分之百的人喜欢你,只要你所做的事情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就好。
大家对小三这个职位有什么看法。为什么我会称它为职位?根据我与扎花的总结大部分做小三的女人通常比较好吃懒做,只用牺牲肉体,便能得来清闲的工作,却有不愁吃穿玩乐的钱,亦或是不用做些什么工作,就能有如此待遇。因此,在竞争如此激烈的社会,很多女人,选择了这个角色。
今天我要说的这个小三,不是我老公的(因为我还没结婚),而是我男朋友最敬重的亲幺叔。我男朋友跟他叔干了几年,他叔干得越来越挫败,我男朋友,当然也没什么成就,后来不再帮他叔打工,就在他叔开的一间酒楼隔壁,捣鼓起了一间奶茶店,当然我也傻乎乎的跟着他在那里看,每天看着他叔跟他叔的小三出双入对,开着我们的车,不,我男朋友的车,出去潇洒快活。
我跟我男朋友,对这个小三,可谓是翻尽白眼也发泄不了自己的意见,但是有什么用,他叔像喝了人家的迷魂药一样,愿意为这个小三鞍前马后的,竟然也训起我们两个,要与小三友好相处,如同同事一般。我当时就想说,我呸,她不配。要知道,我男朋友他幺婶,在带着一个一岁多的小孩,还有在读三年级的大女儿,更有一个被放回我们家乡读书的小女儿,他婶隔三差五要跑回去看望她的小女儿,又要管理门诊,老实说,我把那个小三当同事,还真的很过意不去,当然,更不可能和她做朋友,为了自己以后的婚姻生活。
我不知道这位小三小姐,到底是脑进水,还是压根没脑,总是到我们的店里恶心我们两个人(我男朋友是这么形容的),明知道我们两个不待见她,却要死皮赖脸对我们指手画脚,摆出一副老板娘的样子。真的,简直是侮辱了小三这个词,真的不要脸。我们该不该给讨厌的人好脸色,对于这样讨人厌的人,我真的没什么好脸色给。也是因为我对这位小三的态度不怎么样,我男朋友他叔对我,可谓是恨之入骨,但又怎样,我不需要百分之百的人觉得我好,特别是这种不负责任,自私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