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以写字为生的女子,过着波澜不惊的生活,我在这生活中沉沦,感觉自己未经繁华而直达衰老。
我整日整夜地平静,整日整夜地,就那么的不懂得放声大哭,不懂得放声大笑,只是悲伤时仰望天空,高兴时淡然一笑。
我常坐在公园的长凳上翻阅杂志与诗集,长长的头发遮住半张脸。在别人眼里,我是个孤僻的女子,仅此而已。
我有个很前卫的合租女友,她叫沈白。
我们的性格很是不同,但也相安无事地过了两年。两年里,我们的话题一直是她的男朋友,我已记不清她讲过几个,只是老对不上号。
比如我白痴地问一句:“你男朋友不是搞软件的吗,怎么又去学医了?”她白我一眼,继续涂指甲,幽幽的说:“那是上一个了。”
我从不谈及我的男朋友,原因很简单,现在没有,而以前的过去了,再说也没了意义。
其实我也想找个男朋友的,可环顾四周,除了色色的秃顶上司,就是暗中算计的同事,再者就是有着同样后脑勺的出租车司机。
我从很久前就不坐公交车了,因为我无法忍受突如其来的骚扰,且在现实社会中,你永远也别指望有人会像电视小说里一样英雄救美。所以我改坐出租车。
我坐在后座上,想着有那么一天,有一个后脑勺是属于我的。他带着我穿过繁忙与喧闹直达平静与安宁。可现在所有的后脑勺在到达目的地后都转过头来,你付钱,下车,然后他一溜烟地消失在车群中,一辈子也遇不见。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沈白口中的男朋友再也没有变过。
她跟我说他是个画家,有着长至肩的头发,英俊的面容。她跟我说自己的快乐与幸福。我知她是真的恋爱了。
这么多年的虚情假意,早已让她麻木,早已让她不信爱情,可现在她又信了,而且像个小女孩一样,那么坚决地跳下去,不计后果。
我爱走长长的街,看着那些从我身边走过的人,观察他们的表情,猜想他们有着怎样的生活,是顺利还是坎坷。就是这样,我笔下的人物都来自生活,比如说沈白。
沈白失恋了。
那个在楼下提着十几个鞋盒叫我名字的女人,那个在我耳边老讲恋爱心得的女人,那个抛弃无数男人却被男人抛弃的女人,最终被爱情踢得遍体鳞伤。
那天沈白倦缩在皮质沙发里,不停歇地喝酒。她说她要去南方了,这座城市,不喜欢了。
她说她走了,不再打扰我。
她说我们其实谁也不喜欢谁吧。
我愣了一下,没有说话,是啊,我们一起分担房租,分担水电费,却从不分担快乐,就连悲伤也不分担。
我们之所以相安无事地过了两年,是因为我们彼此需要,她需要我的平静,而我需要她的热闹。就这样,我们彼此利用。
她说不再打扰我,亦是说我不再打扰她,想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无非就是打扰与被打扰,只是看你是否乐意罢了。
这两年里,我们有诸多不悦,但彼此都不说,因为我们都不敢去探讨友情的底线,因为它一旦被攻破就再也无法弥补,而且“朋友”二字有时也只是借口。
走的时候,沈白坐进出租车,转过头对我挥挥手说:“回吧!”我静静地看着车穿过长长的街,融入繁华。我知这一走,不会再见,她亦知,于是我们不说再见。
我们就这样,挥一挥手,杳如黄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