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刘亮程先生《一个人的村庄》中的一篇文章,里面掺杂了狗这个字
狗,这个字,亦或是这种动物,再次出现在脑海里,竟觉得有些突兀了。要说真的顺其自然,那就只能说带“狗”字的粗话还是偶尔能够听到
可是,这种动物,消失在自己的生活中,也真的是很久很久了
六岁那年,叔叔从姑姑那里带回了一只白色的小狗,栓在笔直的李子树旁,这成了自己和堂弟整天兜兜转转的地方,留下的镜头,是两岁的弟弟和它的一吻,这个画面,成了第一次和狗的交集,也在脑海里留到了现在
在那时还懵懂无知的时候,也还真没想到,这条小小的狗,在我家留下了十几年的足迹,或许,只能说成是它的遗留,即是她的子子孙孙
再接下来相关的记忆,是和堂弟在外面玩耍时被村里的疯狗咬伤的事了,到现在,也仅仅是堂弟脸上那个醒目的疤痕才能提醒自己想起来,而记得的,也只是在一个拐角处迎面扑来的影像,怎么咬的,怎么痛法,也早已一干二净了,弟弟脸上的痕迹,也随着成长慢慢地化成了浅显的线条,不认真看,也看不出来了
家里一直养的狗都是那只小白狗的后代,每代活着的时间也就两三年,在每次母狗产子之后,就留下一公一母,母的传代,公的待宰,剩下的就卖掉了,就这样一代又一代的传下来,竟也能香火不错,我们一家也是每每称奇,顺带料想一些神神鬼鬼的事情
说到宰狗,是我们几兄弟童年时最逃避的事情了吧。留下来的公狗,陪我们几兄弟的时间有一年左右,彼此之间相互依赖的程度,不会少多少,每次听到家里打算吃狗肉的时候,反驳之后的我们,除了选择投降,还有的就是时辰到了的时候躲在房间里,将电视的声音调到最大,为的是不听到悲哀的狗叫声,一声感叹,兔死狐悲的难受。结果是,我们一直都只吃别人家的狗肉了,感情,对于儿童来说,是最美好的东西了,等长大了,就不会这么纯粹了吧
一大家人之中,最喜欢狗的,也是最得狗喜欢的,是我爸,不知道爸施了怎样的魔法,将狗的灵性发挥到了我们能够想象之外的灵性。爸白天在外面工作,晚上回来的时间从来不定时,但是看到狗每次摇着尾巴跑到大门的时候,就知道他要回来了,说起来,那是的自己是有羡慕狗的吧,因为爸一下车就给狗大大的拥抱了,虽然是狗自己扑上去了。吃完晚饭之后,老爸就会坐在屋檐下,一边给狗挠痒痒,一边给我们扯着工作的大事小事,而狗,不断舔着老爸伸过去的脚趾。而现在,老爸和狗都已经不在身边,人如此,狗亦如此
家里的狗,都没有一个正经的名字,呼唤狗用的都是一个口音词,叫着叫着,却不知道是个什么词,而这个词,就像是电话线,连接起了本来互不相容的我们,虽然它不会说话,也不会怎么表达内心的焦灼,只是,连接着这个音的节奏,会将我们的眼神对接上,我们眼里的是狗,狗眼里的,是人吗?
再后来,来到了县城读书,和家人一样,和家里的狗见面的机会从原来每天变成了每月一次,每次回家,像两个联系渐少的朋友,重逢便是无话不说。
在县城读书不久,家里出了事情,一家人被搅得焦头烂额,亲人离去,对很多事情有了不管不顾的无奈,在电话里听到狗被偷了的消息,连无动于衷的表情也是假的了,可能,那时的我,怎样也不会想的明白,是噩耗结束了狗在我家的征程,还是狗用自己的生命结束了我家的噩耗
一切,皆无而已,就像没有名字的狗,只是,六岁时的那只小白狗,就这样从我家永远消失了,而我,依旧得像它以前那样,在这个世界上,行走着,跑着,抬头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