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爱往厨房钻的人一定会爱生活。
23岁之前,我一直以为这辈子我都不会进厨房,从小到大我都讨厌厨房里面的那种油腻腻的感觉。
在家里的时候,我宁愿选择挑水,洗衣服,也不愿意去跟着妈妈学做饭。在我妈妈的威逼利诱下,我尝试去做菜,却不得不以我用铁锅铲敲烂菜锅收尾。以免我火烧厨房,我妈终于放弃了比我学做菜这件事。
来深圳工作的第一年,由于公司食堂的饭菜实在难以下咽,我在短短的一个月,居然瘦了10斤。虽然 那个时候体重基数大,但是肥嘟嘟的小圆脸居然有了一丝清瘦的感觉。我妈使出杀手锏,要么自己做饭,要么立刻滚回家。对于一个刚大学毕业,志在四方的大好女青年,刚毕业就回家是万万不行的。于是我拉着同事,灰溜溜的跑到电器城去买锅碗瓢盆。
第一顿饭,一个清炒黄瓜,盐放多了,黄瓜炒过了。但是至少还是可以吃的,按照我妈的话就是,只要毒不死,就可以吃。那个时候我终于觉得自己不用饿死在异乡啦。于是,在这个城市,我终于活到了第六年。
当时买《耀扬的厨房》这本书的原因纯属封面好看呀,一开始就以为耀扬是个女人,封面的侧脸好看的要命,居然比我还要秀气、好吧,请原谅我怪异的审美。翻开书才知道是个男厨子,没有关系啦,这丝毫不影响我对美食的喜爱。
这本书有两点很让我惊喜,第一点是居然有手绘,每一章的食材都是手绘的,这也太可爱了吧。第二点就是很多菜不是高贵冷艳,高高在上的餐厅菜,是实实在在的居家菜,食材,厨具什么的都可以自己准备。
在喜欢做菜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会特意买一本食谱,以前我总是觉得,烹饪无非就是把饭菜煮熟,然后填饱肚子就好了。可是,在做菜的过程中,我发现我是享受这个过程的。从准备食材开始,我就用心的投入进去,这不仅仅是一顿饭那么简单,它代表着你对生活的热爱。这个过程中,你接触的每一根葱,每一粒米,其实都是有它的意义在的。
27岁的我,三五个朋友来家里做客,我也可以整出一桌菜招待他们。当然,偶尔心血来潮也会做一个自创菜,把他们当做小白鼠试试口味。
这样一个转变的过程让我很觉得开心,只有学会善待自己才算是爱自己,我终于也学会爱自己了。
“我从来不嫌弃我做的食物,尽管它们有时候看上去不那么体面。家庭烹饪的魅力不在于你做得多么漂亮,而是要享受这个过程,这才是最重要的。我特别喜欢我做的每一样东西,我很少和专业的烹饪去比较,这是我的烹饪,我喜欢这样的食物。
烹饪的目的不在于显示技巧多么高超,我更喜欢自有简单、有创造、健康温暖的家庭烹饪,这就是我写这本书的初衷,希望我能够传达出在厨房里忙碌的快乐”--耀扬
在爱诗乐·沛克的《忧伤的时候,到厨房去》有这样一段话:“每一天对菲尔达来说都意味着一场战争。和自己作战,和母亲作战,和床单作战,和纸尿裤作战。这是一场永无止境的战争。在她被囚禁的这座房子里,只有一处避难所,那就是厨房。她从布丁里的海绵蛋糕、肉饭里的粒粒面、西葫芦上撒的莳萝以及反季节黄瓜里散发出的那股夏天的气息中寻求慰藉。”
如果你问我什么时刻最享受,那一定是在周末的好天气里,我躲在厨房,慢慢清洗蔬菜,锅里的汤已经开始咕噜咕噜冒泡,整个房间都是玉米和肉的香味。
只有在厨房的时候,我才能忘掉工作的烦恼,只专注于此时此刻。
只有在厨房的时候,我才能忘掉工作的烦恼,只专注于此时此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