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通纳》
作者:约翰.威廉斯
《斯通纳》吸引我的首先是关于这本书的故事:写于50年前,曾经被7家出版社退稿,终于被慧眼识中出版后,销量不济很快绝版,但据说疯狂流传于二手书店和地下文学圈。50年后的今天,重新出版后开始畅销,也算是“献给被亏欠的艺术迟来的正名”吧(摘自《纽约客》)。
主人公斯通纳是农民的儿子,每天勤恳的劳动和同样勤恳的学习,在他读完高中后,父母为了让他以后更好的经营这片土地,决定送他去读大学的农学院。然而在大二的一次英国文学课上,在听斯隆老师朗读了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之后,我们愚钝憨厚的斯通纳忽然间醒悟了,就像是干涸的土地忽然冒出了一股泉水,自我意识开始苏醒,带着孩子般的惊奇的打量这个世界和镜中的自己。从此生命轨道开始偏转,他从农学转修文学,并在博士毕业后留校当老师,娶了自己心动的女人。在此之前的人生都是励志的,就像一个绚丽烟火般的“美国梦”,似乎已经实现了很多人眼里成功的人生。
然而作者并没有这么简单的结束,斯通纳开始了他探索内心的人生旅程。和妻子之前并无交流,婚姻名存实亡;对女儿疼爱有加却遭妻子的嫉妒,最终与女儿越来越疏离;战争来临时顶着外界压力,选择不去参军;热爱学术和教育,却因为在某次考核中不肯给一个学生放水而得罪系主任,从此遭受不公平的排挤;与女学生凯瑟琳的爱情,两人如同精神伴侣,相知相惜,虽然最后凯瑟琳选择离开,他还是回到原来家庭。或者可以说,斯通纳身上就少了一点圆滑和血性,如果他够圆滑,他就可以在与系主任对峙的时候选择站到对方队伍,可能会从此仕途一片光明;如果他够血性,他可以选择和无感情的妻子一刀两断,和凯瑟琳开始新生活。但是他没有,他就是斯通纳,一个平凡而深刻的普通人,他在命运的交叉路口做了普通人都会做的选择。
在斯通纳的生活里,一直都存在着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一个是校园里的,一个是校园外的。从1910年入学到1956年去世,他在校园里度过了46年的时间。校园总是让他觉得有安全感,刚入学的时候从亲戚家摆脱繁重的劳作,享受校园安静的夜晚;战争时期,空荡荡但又与世隔绝的校园;下课后不想回家在办公室度过的一个个被书和论文围绕的夜晚... 那个校园外的,是那个他想逃离的父母的农场,那个不得不回去的毫无温暖的家,还有属于他和凯瑟琳的小小的爱的公寓。
对某些人而言,大学又似乎有另外一种含义,如同书里斯通纳和好友年轻时讨论过的,“大学就像是一个庇护所或者是给那些体弱、年迈、不满以及失去竞争力的人提供的休养所。” 考核学生沃尔克的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系主任劳曼克思是个瘸子,沃尔克也是,可能是某种特殊的原因,劳曼克思想帮助沃尔克蒙混过关拿到学位,但是这时斯通纳像个无比正义的勇士,他拒绝和系主任同流合污,他觉得大学不应该被当作弱者的庇护所。
这本书花了两个半天不知疲倦的读完了。整本书的语言很简单,没看到丝毫的炫技,也不讲究特殊结构,只是一个关于斯通纳这个人的一生的故事。看的过程心情有点复杂,斯通纳就是我呀,他的生活不就是我的遭遇吗?或者说是我的部分未来吗?我想这也是《斯通纳》拥有如此感染力和生命力的原因所在吧,我们或多或少的都可以在里面看到自己的影子。
PS:据说在荷兰,每33个荷兰人就有一人购买了《斯通纳》,看到荷兰版的封面我想也会忍不住买上一本呢。因为这个特别的封面,网友们玩起了stoner book face的照片,那些拿着封面拍照的大哥们,也许都觉得自己是那个斯通纳吧。
荷兰版封面
斯通纳 book face(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