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只要一提到变法这个历史名词,大多会给予正面和积极的评价。而对于历代变法的倡导者和领导者,如李悝、商鞅、王安石、张居正等,更是成为勇立时代潮头并敢为天下先的典范,让人不吝词辞赞美之。
但事实上这样的舆论基调,也就是最近100来年才兴起并为人广泛接受的——当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打破了古老中国的国门,不甘屈辱的国人才将变法这个据说能富国强兵的利器,当成了救命稻草。而梁启超的一部《王安石传》更是成为替变法派树碑立传的开山之作,不仅肯定了其作为时代先行者的地位,也受到了时人的广泛认同。
而在此之前,王安石的名声可谓是毁誉参半。即便是对其持肯定态度的,也基本局限于道德、治学和文学领域。只要一提到他领导的那场著名的变法,则基本听不到好话。其中批判最激烈时,甚至将北宋亡国的黑锅都扣到了老王的头上,并将其与秦桧并列为北南两宋最具代表性的“奸贼”:
“国家一统之业,其合而遂裂者,王安石之罪也。其裂而不复合者,秦桧之罪也。渡江以前,王安石之说,浸渍士大夫之肺肠,不可得而洗涤。渡江以后,秦桧之说,沦浃士大夫之骨髓,不可得而针砭。”(《鹤林玉露·甲篇·卷三》)
以我们今天的认知,当然会觉得这种论调纯属是胡说八道或者是小人的污蔑之辞。不过《鹤林玉露》的作者罗大经可是南宋少有的主战派文人,素有经邦济世之志,对南宋偏安江左深为不满,同时也对赵构、秦桧君臣乞和误国也多有抨击——这样的人物,本应是主张富国强兵的王安石的同路人,却为何对其骂得如此难听?
因为在某种程度上,王安石变法确实形同堂吉诃德大战风车一样,既注定了徒劳无功,又充满了不为人理解的悲壮与孤独。可以说自嘉佑三年(公元1058年)王安石向宋仁宗赵祯呈上那道著名的万言书开始,他所倡导的那场注定改变北宋王朝命运的变法,就已经写下了失败的结局。
01
我一直以为,北南两宋是个先天不足的奇葩王朝。之所以其能维持319年的国祚、在中国两千多年的王朝史上仅次于两汉,纯粹是凑合加运气的结果。
尤其是“凑合”二字,简直就是两宋赵家皇帝的看家法宝。
自中晚唐以来由于皇权不振导致军权失控,于是造成藩镇割据,形成事实上的分裂状态。到了五代时期,更是“天子,兵强马壮者当为之”(《旧五代史·卷九十八·晋书列传第十三》),每隔十几年甚至三五年,就有军头干掉旧主自立为帝,就连北宋的开山老怪赵匡胤也不能例外。
不过老赵在把柴家的孤儿寡母撵下台以后,心里也是很虚的——毕竟前日在陈桥将黄袍披在他身上的那帮家伙,跟他一样都是军头。所以谁敢保证后日他们就不会一脚把老赵踹下去,自己坐上龙椅也爽一把?
所以别的王朝在开国时都忙着开疆拓土、忙着整顿弊政,赵匡胤却根本提不起什么兴趣。于是他玉斧一挥,大渡河以南的疆土就统统不要了——“外此吾不有也”(《方舆览胜·卷五十六》);两次欲平北汉遭遇契丹援兵时,他都忙不迭的当起了缩头乌龟;即便是令其如鲠在喉、不能安枕的幽云十六州,老赵也别出心裁的搞出来个封桩库,打算从契丹人手里赎买回来。反正对南唐、后蜀这样的弱鸡,他倒是不介意打一打,可是一旦遇到恶仗、滥仗,则是能不打就不打,为此不惜付出一系列惨重的代价。
为啥?因为这样的仗打起来,不管输赢受益最大的都是老赵手下的那帮军头。他甘冒杀身之祸谋朝篡位可不是为了给人作嫁衣裳的,开疆拓土重塑汉唐雄风?为民造福再造尧舜之世?能做到这些当然很好,但不是根本。那啥是根本?当然是让这个天下姓赵,就算不能千秋万世,起码也得姓个两三百年不是?
所以在赵匡胤当上皇帝以后,唯一让他殚精竭虑的事情就是不让大宋成为五代之后的“六代”。而最后他想出来的妙招,就是贿赂二字:
“人生如白驹过隙,所为好富贵者,不过欲多积金钱,厚自娱乐,使子孙无贫乏耳。卿等何不释去兵权,出守大籓,择便好田宅市之,为子孙立永远之业,多致歌儿舞女,日饮酒相欢,以终其天年”(《续资治通鉴·卷二·宋纪第二》)
老赵拿肥田美宅、财帛美人贿赂军头,换回了让他魂牵梦萦的兵权。而他更没出息的子孙为了增加安全感,再次祭出贿赂大法讨好文官,不但崇文抑武、给予其极高的政治地位,甚至对“为与士大夫治天下”(《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二十一·熙宁四年》)这样在帝制时代堪称大逆不道的论调也予以了默认。
于是大宋朝的赵家皇帝将文官当爹供着、把武将当猪养着,不但给予高薪厚禄,还没法限制他们兼并土地、不能限制他们经商,甚至只要把官做到一定程度,连贪污腐化、渎职失职了皇帝都没法管……这就造成了几个严重的问题——首先就是赵家皇帝最关心的军队问题。因为不限制土地兼并,所以自秦汉以来一直占主流的征兵制就没法搞,只好靠募兵。可是募兵的战斗力又不行,于是只好质量不行数量补,导致大宋朝的兵越养越多,还越多越废物;其次就是为了厚待士大夫以及用“陈陈相因,叠床架屋”式的官制增加安全感,导致大宋朝的官员数量也越来越多,而且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光领俸禄却没有职位安置的闲官;最后就是为了养活庞大的军队和官员队伍,北宋朝廷不得不拼命搜刮压榨百姓,各种苛捐杂税层出不穷,导致大批农民、手工业者和小商人破产,不得不铤而走险为盗为匪。事实上两宋民变之多、治安之差堪比元朝,即便是在其最鼎盛的所谓“仁宗之治”期间,民间也是叛乱四起、盗寇遍地,“今盗贼一年多如一年,一伙强于一伙”(《欧阳文忠公文集·卷一百》)。
这就是将大宋朝托瘦拖垮最终拖死的冗兵、冗官、冗费,即三冗问题。而想要缓解(请注意,不是解决,而是缓解)三冗问题,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提高大宋朝的财政收入能力。有了钱,啥事都好办。
02
赵家皇帝花钱买平安的办法,到了宋仁宗赵祯执政晚期,其实就已经维持不下去了。哪怕赵祯为了省钱连碗夜宵都舍不得吃、下葬时盖的被子都打着补丁,哪怕大宋朝的税吏把地皮都刮出了火星子、连老百姓的隔夜粮都不给留,但是搜刮来的那点钱根本填不满越来越臃肿庞大的军队和官员的胃口。
尤其是军队。到了宋仁宗皇佑年间,常备兵额竟然达到了140万之多。可是这样的军队,对契丹、西夏等强敌不堪一战,连平灭个地方叛乱都得费老鼻子劲,却消耗掉了朝廷财政收入的80%以上:
“臣观治平二年天下所入财用,大数都约缗钱六千余万,养兵之费约五千万,乃是六分之财,兵占其五。”(《历代名臣奏议·卷二百二十·兵制》)
在这样的形势下,大宋朝再想继续凑合下去,已经全无可能。于是在宋神宗赵顼这个继宋太宗赵炅之后唯一一个还算有点志气的皇帝主持下,王安石进京主持变法。
而王安石变法的兵锋所指,就是让大宋朝没法继续凑合下去的财政问题。在此基础上,他还打算加强军事力量,同时整顿吏治。
于是他所推出的法令自然都是围绕着这三个焦点展开。像是青苗法、免疫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市易法等,剔除其打着如利民惠民这样光鲜的招牌,实质上就是为了搜刮更多的税赋以补国用;像是保甲法、裁兵法、将兵法、保马法、军器监法就是为了提高大宋朝军队的战斗力;像是贡举法、三舍法、用人唯才等措施的推广,就是为了替变法派培养合格的人才,以取代保守官僚。
从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赵顼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到熙宁九年(公元1076年)王安石二度辞相为止,这次变法真正持续的时间仅有7年而已。在赵顼去世后的元祐更化期间,新法更是被全部废除,虽然宋哲宗赵煦亲政后重新启用变法派,但此时的变法已经沦为党争的工具,远非王安石当年所倡导的面目了。
但是不能因此就全盘否定王安石变法的作用。起码在当时,这次变法还是达到了一定的目的。
比如富国——相较于赵顼即位初期的“百年之积,惟存空簿”(《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九·治平四年》)的窘境,起码变法后的大宋朝暂时不用为财政危机发愁了:
“熙宁、元丰之间,中外府库,无不充衍,小邑所积钱米,亦不减二十万,”(《宋史·卷三百二十八·列传第八十七》)
有钱自然就能为所欲为,哪怕是军事能力向来弱鸡得如同笑话的大宋朝,也在足够充裕的钱粮支撑下打了一场漂亮仗——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在王安石的谋划下,熙河路经略安抚使王韶率军进攻蕃部,收复河、洮、岷等五州,拓地两千余里。这是北宋自立国以来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大规模的开疆拓土。
同时,王安石还改革了科举制度,用经义策论取代了诗词歌赋作为选拔人才的标准,并在此后的近千年的时间里成为科举考试的主流。
03
民不加赋而国用饶——这是王安石打动赵顼,并促使其全力支持变法的最重要的一个理由。而作为坚决抵制变法的旧党“赤帜”司马光,则认为王安石纯粹是在胡说八道:
“天地所生,货财百物,止有此数。不在民间,则在公家。彼设法夺民,其害乃甚于加赋。”(《传家集·卷四十二·迩英奏对》)
在王安石和司马光的争论过了近千年以后,我们都知道 “民不加赋而国用饶”并非神话,只要扩大社会生产的规模、提高生产力水平即可。但我们要据此嘲笑或是抨击司马光的“天下财富固定论”,其实也是不妥当的。为啥?因为在传统的农业社会生产力水平极为低下,往往是饿不死人就算“治世”。而要想实现社会财富的增长只能靠人口和土地的积累,而因此又会不可避免的造成土地兼并和人口暴增,从而再摊薄人均财富占有量,进而引发动荡、战乱、人口锐减,直到下一次“治世”的到来。
从秦到清的王朝更替,其实就是这样的历史周期律在反复上演而已。而当两宋将南方大体开发完毕以后,土地这一农业社会最重要的财富供给来源其实已经没有增长空间了(明清开疆的东北、西北等地区在当时的条件下并不适合耕作),司马光所称的天下财富“止有此数”在某种程度上并没有说错。
其实王安石和司马光争论的焦点,并非前文所述的经济问题,而是一个政治问题。简单的说,就是二人所称的“民”压根就不是一回事,而是矛盾尖锐对立的两个群体。
在宋仁宗赵祯执政末期,北宋的财政其实已经在破产的边缘徘徊。更加祸不单行的是,在短短的4年间赵祯和赵曙两任皇帝先后驾崩,仅是建陵下葬的支出,就足够让朝廷寅吃卯粮好几年的了。而为了填补财政上的窟窿,又不得不加征各种税赋,搞得民怨沸腾,盗匪四起。
要是这样继续下去,不用契丹、西夏等外敌来打,大宋朝弄不好就要分崩离析了。所以在当时包括像韩琦、富弼、文彦博、司马光这些后来坚决反对变法的旧党元老们,其实对变法并没有什么抵触情绪,甚至可以说王安石能够入朝主持变法也是在他们的默认或支持下,才得以实现的。
“安石不出,奈苍生何”——这句话说的本是表字安石的东晋名臣谢安,不过在当时却被朝野上下众口一词的安到了王安石的头上。可以说在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前后的王安石,可谓是春风得意马蹄疾,成了“全村的希望”。
然而没过几天,当初那些将王安石抬进京师的人们,就反戈一击几乎统统成了新法的反对者。只剩下吕惠卿、曾布、章惇等少数“新进之辈”还依附在王安石身旁,这是为啥?
因为增加收入、扩充国用是大宋朝君臣一致的愿望,而在地方养望30年的王安石又是所有人都看好的、能干好这件事的最优人选。本以为老王进京能把大家手里的大眼窝头改造成能饱腹且味美又好看的大蛋糕,可是这货一口气推出的一大堆新法中,除了个农田水利法外,剩下的根本不是在做蛋糕,而是把原先的大眼窝头重新切了几刀,然后把最大块的献给了赵顼,剩下的一小块分给了天下万民,而给士大夫留下的,就剩下了一点渣渣。
这谁能受得了?
毕竟原来的分配原则是士大夫占大头、赵顼占小头,留给老百姓的才是渣渣……
所以在司马光、文彦博等人眼里,王安石就是个大骗子。后者当年宣称的“民不加赋而国用饶”在前者看来,就是在不损害自己利益的前提下实现富国强兵的目的,所以他们才会支持。而一旦这个前提不存在了,他们对新法和王安石自然便视如仇雠。
在今天,即便是小学生也知道祖国的利益高于一切的道理。可是在当时并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和民族的概念,因此在传统士大夫的眼中,正确的排位顺序永远是“家国天下”: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礼记·大学第四十二》)
所谓“家”,就是自己和家族,这对于士大夫来说才是第一位的。所以别看他们成天把忠字挂在嘴边,那纯粹是为了糊弄皇帝——他们之所以愿意付出十年寒窗的代价去做官,纯粹是为了自己的荣华富贵,至于为国效力,那就是捎带脚的事。
比如王安石推行免役法后,原本无偿分配给官员使用的奴婢就改为付费雇佣,这下子大文豪苏轼就原地炸毛,直接上书赵顼表示反对:
“士大夫捐亲戚,弃坟墓,以从宦于四方者,宣力之余,亦欲取乐,此人之至情也。若凋弊太甚,厨传萧然,则似危邦之陋风,恐非太平之盛观。”(《苏东坡全集·卷五十一·奏议四首》)
以今天的观点,就凭苏轼的这个论调将其撸官治罪都不为过。可在当时,几乎所有人都觉得大苏说得没毛病。
所以对于士大夫来说,首先得保证自己的小日子过得美滋滋,然后才有余力去操心“国”——这里的国,其实指的就是老赵家的江山。赵顼作为士大夫的衣食父母、权力地位的基础,他的日子都快过不下去了,自然得帮着想想辙,结果没想到反被扮猪吃老虎的王安石给挖了自家的墙角。
至于“天下”,在汉唐时可是把华夏和蛮夷的地盘都算上的。不过大宋朝可没这个本事,还得送岁币保平安,所以士大夫口中之天下,将其理解成大宋朝治下的万民也不为过。而无论在拥护变法的新党还是反对变法的旧党的眼里,所谓民心民意就是个体现自己的正义性并用来打击政敌的幌子而已,谁也没真正的放在心上。
搞清楚了这三者间的关系,那么王安石变法的初衷就显而易见了——要论到做蛋糕,他自认没这个本事,只能将现有的大眼窝头切巴切巴再重新分配一下。可是大宋朝廷已经穷得快当裤子了,王安石变法的目的就是让赵顼体验一把当阔佬的快感,所以分给“国”的这一块非但不能减少,还得大大增加;而北宋立国百年来,非但五代十国时期盛行的各种苛捐杂税没有得到减免,反而陆续增派了不少,百姓早就被搜刮得一肚子火,要是再加码的话弄不好就是民变四起、国将不国的下场,所以肯定也不能把变法的负担再压在百姓的头上。
所以王安石才提出“民不加赋而国用饶”的口号,其实目的很明显,就是在让赵顼发达、百姓不增加负担的情况下,只能从小日子过得美滋滋的士大夫身上猛薅羊毛。而以司马光为首的士大夫们显然是发生了理解偏差——平常大家都拿“民”当幌子,所谓的替民做主其实就是帮自己争利,“民不加赋”也就应该意味着自己的利益不会受损。谁能想到王安石不讲武德,不再拿他们当“民”,反而当肥猪宰,他们要是能继续赞成变法就有鬼了。
所以司马光才会跳脚说“彼设法夺民,其害乃甚于加赋”——搜刮百姓谁在乎?但你切了士大夫的窝头就是不行,说啥都不行。
北宋的立国之本就是以士大夫为基础的文官政治。一旦所有的士大夫都反对变法,哪怕王安石再是个“拗相公”,只要他不敢动摇这个国本,那么变法就注定失败。
04
史上以人臣为主导的变法,以先秦时的商鞅变法最为成功,但付出的代价是什么?那就是血流成河——连秦孝公嬴渠梁的弟弟嬴虔的鼻子都被割掉了,为了维护新法更是曾“一日临渭而论囚七百人,渭水尽赤”(《史记集解·卷六十八·商君列传第八》)。最后为了缓解新旧贵族间不可调和的矛盾,秦惠文王嬴驷不得不杀掉商鞅,这才换来新法得以延续而非废除。
以王安石执拗的性格和对于新法不顾一切的维护,如果面临跟商鞅一样的状况,想来是不会畏于一死的(老商倒是先溜后叛了)。可问题是,他有勇气像商鞅那样敢于动摇大宋朝的国本吗?
历史上多见“治世”、“盛世”而少见“中兴”——即便有,除了西汉的昭宣中兴外大多也名不副实。为啥?因为在一朝新立之时,正是旧势力倒台、新的利益集团立足未稳之际,在这种情况下打破一些旧有的条条框框、建立新规新法的阻力和成本很低,甚至在很多情况下是符合新势力的既得利益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搞搞变革、弄出个治世或盛世来难度不大。可是等到曾经的新国变成旧朝、新兴势力变成既得利益集团时,再想破旧立新就千难万难了。除非上有像嬴渠梁这样意志坚定的帝王矢志不渝的支持,还得像秦国那样连续数代迭出明君,新法才有可能立足生根,并发挥出其真正的作用。
可是这样的条件,历史上除了商鞅还谁曾经有过?就算是汉宣帝刘询能够领导西汉实现中兴,也是靠他太爷爷刘彻晚年挥舞屠刀将勋戚亲贵宰了个干净,而刘询本人又身世坎坷、深知民间疾苦,这才得以成事。
而在王安石这里,这样的条件一条也不具备。更何况就算他有本事痛下杀手,大宋朝的“国情”也不允许呀——老赵家的“祖训”可是不杀士大夫(虽然这种说法很可能是士大夫编造的),老王就算想把他的对头干掉也根本做不到,最多只能将其从中枢撵到地方,却仍然无法阻止他们继续给新法下绊子、开倒车。
再者,同为士大夫中的一员,王安石也没办法与自己所在的阶层彻底决裂。
不止是王安石,另一位在北宋领导过庆历新政的变法中坚范仲淹,同样也得不遗余力的维护士大夫的利益。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有劫盗过境高邮,知军姚仲约不敢出战,只好拿出金帛牛酒贿赂之,将其礼送出境去祸害隔壁州县——这自然是论斩的大罪。不过范仲淹却不顾国法坚决反对处死姚仲约,甚至不惜因此与老友富弼反目:
“祖宗以来,未尝轻杀臣下,此盛德之事,奈何欲轻坏之。且吾与公在此,同僚之间,同心者有几?虽上意亦未知所定也,而轻导人主以诛戮臣下,他日手滑,虽吾辈亦未敢自保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百四十五·庆历三年》)
所以说哪怕是范仲淹、王安石这样北宋最顶尖的人物,也有着时代和个人的局限性,所以甭指望他们能像商鞅那样不顾一切的推动变法。
所以说别看王安石颁布了一大堆新法,但说白了就是在北宋原有政治、经济基础上的一场利益再分配,而非是将一切推倒重来。而且即便是打定了主意要宰士大夫这口肥猪,他也只敢动其浮财,却不敢触及其利益的根本,即土地。
北宋一切政治经济问题的根本,就在于土地兼并过甚。只要解决了土地问题,困扰北宋的皇权不振、财政危机以及军队战斗力孱弱的问题,都能得到根本上的解决。否则哪怕王安石颁布再多的新法,也只是在北宋原本就是凑合的体制下继续凑合下去,即便他一度缓解了财政危机,但也是治标,无法治本。
以王安石的眼光,不可能看不到这个问题,但看到并不意味着做到。
文彦博当着赵顼的面,狂言大宋朝是“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也不见王安石出言驳斥。可见在他的心中,对这一观点弄不好也是认同的。所以说王安石变法的目的,只是为了夺取士大夫的一部分利益补充国用,以达到富国强兵、二者能继续苟活下去的目的,而并非是为了铲除士大夫的根基,如果那样的话,他自己也得完蛋。
试想,王安石只不过动了士大夫的一部分奶酪,结果就引来了持续数十年的党争,连他自己都得背上北宋亡国的黑锅。如果他敢动土地问题——除非他有本事将士大夫统统干掉,否则恐怕用不了多少年北宋就得在你死我活的内讧中分崩离析,根本用不着女真人来打。
更何况像吕惠卿、曾布、章惇等变法派的中坚人物,哪一家不是地方豪族?占国家的便宜、搜刮百姓的油水,哪一家曾经落后过?就连王安石也曾在江宁置办了几百亩的田宅——如果他敢治这个本,就不怕众叛亲离、不怕被老婆踹下床?
所以说一开始,这就注定了是一场在大宋朝没法继续凑合下去的情况下,使其可以继续凑合下去的变法,即便能成就于一时,也解决不了北宋的痼疾。可是士大夫的贪婪远远超出了王安石的想象,连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道理都弃之不顾,于是在短短的7年间变法便归于失败。不仅如此,变法还沦为了士大夫们争权夺利的工具,加速了大宋朝朝着衰亡的深渊坠落的速度。
比如说谁能想到,北宋的末代权奸蔡京,居然也曾以变法派自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