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无为是以道常作为前提的
今天刘老师在筑基课上,谈到了咨询师的“无为”,让我印象非常深刻。他说到:
焦点解决的咨询是双专家模式,来访者是自己问题的专家,咨询师是心理的专家,我们对于规则的把握,对咨询的思考是非常重要的,我们不是什么也不做,我们是需要做一些事情的。我们虽然讲无为,无为而无不为,老子的《道德经》里,无为是有前提的,前提就是“道常”,遵循规则我们才能无为而无不为,如果我们不遵循规则,在咨询中试图无为,我们就什么也做不了。如果在教育中,你不遵守规则,有人主张欣赏、赏识,父母对孩子没有期待、要求,孩子大嚷大叫都可以完全允许,认为这是在释放天性,这不符合规则,这个时候的无为就相当于在害孩子。所以我们所有的无为都是在“道常”的前提下,在遵守规则、规律的前提下,这样真正做到“无为而无不为”,否则就是贻害无穷。
“所有的无为都是在道常的前提下的”,这真是金玉良言,是值得我们在咨询、在生活当中遵循的圭臬。就像刘老师讲到接纳的时候,总是同时强调接纳与坚守规则并行,强调家长要温和而坚定,讲到家长是有功能,我想这功能一定程度上指的正是对规则的把握!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所追求的所有的顺应、变通、自由、宽容、接纳等等,都不是无止境的,都是有底线的,都是在不破坏规则的前提下。就像天地自然有序更迭,看似自然而然,但这种自然而然正是发生在一定的自然规律、规则的前提下。所以说,无为并不是无所作为,而是顺应规律、规则而为,是不妄为。所以说,我们在做什么事情的时候,特别是再选择、决策、斟酌的时候,我们就需要思考,这样做会不会违背规律、规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