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区域核酸检测组织实施工作预案
为进一步落实“四早”要求,做好区域核酸检测工作,健全快速反应机制,优化核酸检测流程,提高核酸检测效率,在总结我县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三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28号)(以下简称《实施指南(第三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指南和预案,制定本工作预案,请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一、工作目标
发现阳性感染者后,在精准快速流调排查、社区管控的基础上,科学划定区域核酸检测范围,根据封控区、管控区的划分及专家意见,制定区域核酸检测方案,明确不同区域核酸采样方式。加强组织领导、调度核酸检测力量,落实网格化管理,摸清人口底数,发挥基层组织动员作用,有序组织实施,做到“应筛尽筛”。优化“采、送、检、报”各流程,适时增加抗原检测作为补充检测手段,规范阳性试管处置,确保核酸检测“采、送、检、报”各环节数据匹配可追溯。加强核酸采样、检测等各环节质量控制。向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申请支援调度采样人员和核酸检测实验室,确保能在24小时内完成区域核酸检测工作,为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提供及时有效决策辅助支持。
二、启动条件
发现阳性感染者后,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在快速精准流调溯源的基础上,根据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意见,第一时间科学划定区域核酸检测范围,启动区域核酸检测。
三、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