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首先我方对美的定义为:美,是通过客观规律从事、物中总结出来的客观存在,美,是能引起人们美感的客观事物的一种共同的本质属性。这里,我们要区别一下美感,美感是对于美的感受或体会,它是由客观存在产生的主观感受。
美的存在有它一定的规律,就因为这不变的规律,因此美的存在不以人,个人主观的意念而改变,这就是我方的观点——美是客观存在的。美是有着三个特性:也就是,第一,形象性;第二,感染性;及第三,功利性。形象性指的是,一个事物如果要发挥它的美,它就必须拥有一个具体的形象或形式;第二,它也必须拥有一个感染性,让人们能够引起本身的欢愉或喜爱的感觉;第三,它也必须拥有一个功利性,能够给予人精神及物质上的好处,例如进化及使用等等。由于美的存在必须以这三个特性作为衡量,因此也就产生了一个客观的规律,而由于要用这个客观的规律去衡量,对方又怎么能够说这是主观感受呢! 除此以外,美的三个特性也是独立于人的主观意念之外。人的主观感受不能够改变这三个特性的规律,在欣赏的过程中,主体与客体之间所产生的关系只能是感受与被感受的过程,是客观存在的美引起了人的美感,而不是人的美感创造了客观事物的美。美不以欣赏者的个人主观意念而改变。金字塔的美始终存在于金字塔本身,就算没有人去欣赏金字塔,但是金字塔的美却也是千古地流传下来呀。它的美,啊。 如果取消了,如果说美并没有一个客观的标准,那么就是说,我们以个人的主观喜好来作为标准的话,那么千百个人就有千百个不同的标准,请问,这又和没有标准有什么分别呢?当然,一个事物的美和丑对于不同的人来说,可能有不同的美感,但这种种不同的美感起源是在于个人不同的背景、不同的审美观念,以及个人不同的修养而决定的。当然,我们可以欣赏美,去发现美,(时间警示)并且可以用美的规律去创造它,但是却不能够轻言地要取消美,或否定美的存在。如果说美是主观感受的话,那我就不明白了,人类一直追求的真、善、美等等伟大的目标,不完全没有意义了吗?因为它们因人而异,随时改变哪!法国美学家狄克罗斯就告诉我们,不管有没有人,卢浮宫的美不会因此而荡然无存!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