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前期宣导关于理赔申请书填写要点的注意事项后,近段时间依然发现不少问题,为减少退件率,请各位务必拨冗阅读以下内容:
1.关于申请主体:就诊者年满十八周岁可为独立的申请主体,即无论是主被保险人还是附属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后需要亲自独立申请索赔并独立签名
2.未成年人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并签名。
3.常见的申请书填写错误有以下几种,请各位加强宣导:
(1)夫妻、父子/女,母子/女两人同时签名申请→_→强调:年满十八周岁后,谁就诊谁申请,不得出现其他人员的信息及签名;
(2)出现未成年人的签名,一岁不到的小孩居然会签名,果真神童!→_→强调未成年人就诊需要监护人(父或母)代为申请,最后签名也需要监护人签名。
(3)此前退回的案件,直接在原有申请书涂改→_→请重新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并确认签名处已签名,不得直接在原有错误的签名后加签就诊人姓名。
4.索赔金额大于10000元的,需要在申请书上填写就诊人的联系电话及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