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个月读书并不如前段时间勤奋,有了些惰性,在写了一段时间的散文以后突然觉得自己不能再与阅读脱轨,拿着kindle点开了很久之前便在亚马逊商城买下的毛姆经典小说《月亮与六便士》,利用上下班在地铁上用了一个星期细细阅读,今天终于读完。在这过程中不无愤慨、厌恶、理解、同情、叹息。多种情绪其实是顺接的,而且并不十分大起大落,大概是因为我并不是一口气读完的缘故,但这也让我读到后面对于这独立而行疯子般的画家,也有了更多空白的时间去冷静分析和思考。
斯特里克兰是疯狂的,一意孤行,又不屑于世的。作为一个成功而又平凡的证券经纪人,他有着美好而圆满的爱情,并且开花结果。他有着幸福的家庭,儿女双全,不愁吃喝,虽然他总是看起来毫无生气,但这是大多数家庭中顶梁柱男性角色的写照。在他中年时候的突然一天,他离开了。没有第三者,不是生意经营的不善,只是因为一个旁人看来多可笑的理由,斯特里克兰只是要去画画了。如同路过了沙漠的凡人,突然看见了神迹,从此心中有了至高无上的信仰,余生都在追随。
任何人的看法和劝说对于这位中途出道的画家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他跟绝大多数人一样按班就部地活了大半生,在他接受了天启后他的余生只在于自己,只从于心,只是想把心中朦胧而又诱惑的美用颜料和画笔画出来。最初,他的抛妻弃子是让人心生愤怒的,但对于活过了40岁还能有着一颗赤子之心追寻梦想,追寻人世间最初的美的斯特里克兰,至死方休,又不得不肃然起敬,心中充满了敬佩和羡慕。
斯特里克兰的人生,就是直邮斯特里克兰,人虽然是群居动物,但违背着自己的内心,仅为了他人的想法而处处受到牵制和束缚,是一件很悲惨的事情,特里斯特兰敢于冲破了,而从古至今多少人,仍在俗世的烦扰中自乱一生。
起初我在这本书中是半点没想到爱情所占的比例,斯特里克兰坚定画画事业的心,决定了女人与他而言只是生理需要时暂时的伴侣,他的灵魂早已卖给了艺术。而后出现的两个女人多少也引起了我的注意。
斯特里克兰在法国受到了一位备受欺负但是热情善良的画家诸多关注,但他却勾引走了对方的妻子。其实斯特里克兰也不是处心积虑,但堕入爱河的女人实在是可怕,而布兰琪与外表不那么相符,敢爱敢恨,每次都要轰轰烈烈。她在画家离开的时候选择一同离开,爱得那么壮烈,以至于用最鄙视最冷漠的态度对待曾经解救了在落难中的自己、还给了自己幸福生活的丈夫,她不听所有人的劝告,她知道或是不知道斯特里克兰并不爱自己,但都无关紧要,她只要遵从自己的内心,爱了就去了。只是她一腔炙热的爱付出太多,便要求更多,她想要获得回应,但她的热情无法覆盖掉斯特里克兰的冷血,终于她为爱终结了生命。在对于这个人物一开始是满心的唾弃,到后来的一丝叹息,她也不过是个爱得勇敢的女子而已,她那伤心欲绝的丈夫生活还会继续,回到故乡后很快会有他的新家庭,如书中所言,她曾经的存在像是对任何人都没有影响,她的存在没有任何意义。香消玉殒后半句“活该”竟也说不出口了。
跟布兰琪这么一相比,爱塔的便聪明得多了,她只要跟斯特里克兰在一起就可以,不需要获得更多的,本来人与人之间的任何关系,都需要留出些空隙来保持平衡,再亲密的关系,也需要各自的空间。就是这样一个没有什么性格特点,没有什么背景和学识的女人,居然成为了这位传奇画家最后人生的伴侣,一家七口相安无事直到斯特里克兰染上麻风,仍作为最后一个陪伴在他身边的人,陪伴他终于找到他心中的美,陪伴他无憾直到离去。爱塔肯定是幸福也是幸运的。其实爱塔是古今中外多少家庭中的平凡女主人,从不求爱得轰烈,也不屑于各种山盟海誓,就只是默默地站在男人身边,感受着这份宁静的安全感,她们也不要求男人们一定要做到什么。在多次被要求离开,她只会重复说着“我是你的女人,你是我的男人”,她或许也不知道为什么,但她只是遵从着自己的内心,只想不离不弃罢了。
为什么把画家的原配太太放到了最后,是因为作者在画家死后又见到了这位身份地位都不低下的太太。她一开始为了躲避非言非语,竟然宁愿大家讨论的是丈夫跟的小情人离去而非艺术,后来又因为家中经济支柱的离去而自力更生,但她从来不放弃自己尊贵优雅的姿态,她开的打字公司,哪怕经营得再好,也不让自己的儿女经营,儿子当一位军人,女儿嫁给名流。一开始觉得好笑,笑这夫人愚昧,妄她多年游走于艺术家、作家们的社交中。但最后作者把画家的死讯与最后的一些情况带去给斯特里克兰太太的时候,她已摆脱了贫困,依旧是表现得高雅尊贵。她的儿女终于也活成了她想要的样子。这时候那怕他们一家子只是在一厢情愿中感慨“天网恢恢”或是“可怜”,我对于这位能干而努力的太太其实是心生敬佩的。家中变故从来没有打垮她的价值观念,她坚信自己是高贵的,她便由始至终都是高贵的,能坚信自己,并且几十年如一日地按照这个信念去生活的人有多少?所以最终上天也给了她最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