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是一位北京作家,是一位地道的北京人。从1899年到1966年,他一共有42年在北京度过。老舍对北京熟悉且了解,更是用尽了他的才华在深深地爱着他的故乡。
《想北平》从标题中就能看出老舍对北平的想念。老手没有用什么暗喻或者借某种东西去写对北平的思念,而是简单直白的在标题上点明了想北平。
老舍写的是他的北平,是主观的北平,是他眼里心里的北平。他把北平——他深爱着的故乡和母亲相提并论,人都说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即可见老舍对北平的爱像是亲情,是像血流淌在血管里一样不可断绝的。
老舍对北平的爱是执着的,是偏执的。老舍将北平和伦敦,巴黎,罗马,坎司坦丁堡相比较。老舍主观地认为还是北平的老城墙,胡同和牌楼是最好的,哪里也比不过。这就像爱情一样,一旦爱上了,就再也容不下第二个的存在了。老舍就是这样,他出生在北平,生活在北平,早已深深地爱上了北平,哪里还容得下第二个城市呢?
老舍的北平是特别的,是不一样的。他写了北平的植物水果,北平的自然和现代化共同存在着。在老舍眼里,北平可以是喧嚣的古都,也可以是恬静的田园,更是老舍深爱着的北平。
老舍没有用华丽的语言去描绘北平,而是用朴实无华,质朴简洁的词藻去描述。他对北平的爱是无言的,悄无声息的。如文中所说,“每一个细节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只是说不出而已。”老舍把自己融入到北平的每一个角落去感受,他可以是小巷中的一块青石,感受着人们匆忙的脚步,也可以是一片寂静的湖,去看玉泉山的塔影。“因为我心中有个北平。可是我说不出来!”老舍觉得再华丽的辞藻也不能表达他自己对北平的爱之深切,爱之浓厚。
老舍对北平的爱不是从文章的描述去看出来的,而是他的爱已经不经意间泄露于字里行间,是一种切肤的爱,是深入骨子里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