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愛唱歌,沒有主見,被領養的平凡女孩。在我邁入20歲的時候,我的媽媽就告訴我,其實我和哥哥是被領養的。原來,在電視劇裡面的劇情,現實生活也会发生。我真的做梦都没有想到会发生在我的身上。
我的妈妈,就是领养我的妈妈,她是个女强人,辛苦的把我和哥哥抚养长大,细心的照顾我们,给我们机会上学。我还有几个月就要上大学了。读的科系是儿童的,将来是开幼儿园的。我为什么会读,是因为前面我就说了,我是很没有主见的一个人。别人说什么我都听,也是因为这样我被朋友出卖了很多次。
我会读这个科系,是因为教会。介绍我自己,我是个基督徒。只有我自己。讲回来,我这个妈妈有个亲生女儿,是在领养我和哥哥后才有的女儿。这个女儿从小就娇身惯养,家里的家务都不需要她帮忙。所以从小到大我都不是很喜欢她。我觉得妈妈偏心,打架吵架时都说我是姐姐要让妹妹。可是我不认为应该这样。她有不对的就应该要纠正,也是因为妈妈的疼爱,这个妹妹完全没把我这个姐姐放在眼里。
到现在,每一天,只要我休息,就会说我什么事情都不帮忙。可是妹妹睡觉到下午,然后就按电话,得空就约朋友出街走走。可是,只要我出街,还是去朋友那温习,我就会被妈妈骂说每天都出街不帮忙家事。我觉得从小到大,妈妈一直找机会骂我。有事情需要我的时候才低声下气的求我。那个妹妹需要我的帮忙时,不是求问,而是命令我一定要完成事情。
现在的我,长大了,很多时候我在问自己,要不要尝试去找回亲生母亲。可是,哥哥说妈妈都不要我们了。现在的妈妈也对我们很好,没有什么好找的。我,现在的我,觉得很不公平,我每天看着天,问为什么是我?不能是别人吗?只是要公平的待遇不能吗?
我告诉自己,新的一年要变成有能力的一个人,能在伤心时安慰自己,在快乐时奖励自己。活在当下可能会开心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