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意见》以为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松绑减负为目标,进一步把村级组织和村干部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不断提高农村基层治理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组织保证。
基层作为离人民群众最近的地方,是党和政府联系村民群众的桥梁纽带。然而近些年,随着脱贫攻坚、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深入实施,基层工作越来越多、任务越来越重、标准越来越高,一些基层干部为此“白加黑”“5+2”地忙碌,人少事多、权小责大的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让很多身兼数职的基层干部分身乏术、不堪重负,严重影响了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制约了基层的发展。
其实近年来,党中央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与为基层减负工作结合起来,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持续抓好落实,基层减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依然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态度不认真,落实不得力、形式主义依然存在。此次《意见》的提出一针见血,直指痛楚,而且指向明确、针对性强,主要任务就是要减轻村级组织工作事务负担、精简村级工作机制和牌子、改进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充分彰显了中央对基层工作的重视以及对基层干部的关心。这些具体规定有助于推动村级组织减负走深走细走实,激励村干部集中精力做好带领发展、推进治理、为民服务等工作,让村级组织治理更上新台阶。
制度的生命力在执行,《意见》为基层减负提供了遵循,但实施效果如何,还得看执行。基层减负是一项长期工作,要从思想层面破题、凝聚共识,精准施策、靶向治疗,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按照《意见》要求,坚决杜绝简单以设机制挂牌子安排村级组织任务、以填报表格或者提供材料调度村级组织工作、以“是否留痕”印证村级组织实绩等问题,全力推进村级组织减负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坚决把村级组织的负担减下来、减到位,让村干部轻装上阵,把减负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动力以更加奋发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组织村民群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动共同富裕。